sung1234 :要如何做決定 - 第2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樓主: sung1234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sung1234 :要如何做決定

[複製鏈接]
1#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08-6-18 17:5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ung1234 於 2008-6-17 11:06 發表
...我結婚是在2002年二月中 ...

請問結婚是在農曆年前或是農曆過年後?
必需有準確資料,才可能幫妳先生定盤。
2#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08-6-22 22:4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5 sung1234 的帖子

如果提供資料正確,那麼~這場婚姻對妳真的不利。
宿緣使然,妳會很維護與扶持妳先生,妳目前對他也是頗有情緣;
只可惜,目前因為彼此在感情處理方面存在一些矛盾,使得這場婚姻很不順;
妳跟他結婚之後,不只是傷心殤情,還會破財與傷神,對妳真是不利;但是~
對這場婚姻,在這種情形下,妳還是流一絲情份,而仍想挽救婚姻。
  1. ...先生是1965年台北出生 登記的生日是10/8 但他母親說是晚報了五天 時間是早上六點...
複製代碼
如果上述資料正確,那他的國曆生日就應該是10月3日;
從他的命盤推算,也是宿緣之故,他婚後對妳好好壞壞,只能算平平,不像妳肯百般維護與扶持他;
應該從2004年他就開始有異狀,2005年開始會矇騙妳;2006年就因為爛桃花而公然破壞婚姻〈他應該會受到長輩嚴厲指責〉;
而從2007年起,跟妳宿緣甚劣,幾乎不想主動與妳有任何互動。
這場對妳不公平對待,依據宿緣推算,會持續幾十年,除非雙方共修家庭婚姻的心靈成長課題。

民國99、100年他會主動找妳互動,對妳比較好一點;但是除非共修與成長,否則婚姻甚難恢復舊觀。
除非有長輩堅持,否則這場婚姻他很難堅持下去。

男生命格有再婚傾向,不知到妳們這婚姻是否他的第一次婚姻嗎?

提供資料太少,只能推算至此;

推算宿緣因果,猶如看病,一生縱然醫術高超,仍需病人提供正確症狀訊息資料,醫生才能更準確推斷與治療。
否則,縱然醫者有心,病者無意,也只能徒呼負負。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11-1 08:0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