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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對不起, 知道收費服務十五日才開放, 但真的急需知道婚姻還有救嗎? 從去年十二月發現第三者的存在後, 身心疲憊, 像小偷般查先生的東西包括帶回的垃圾. 只好在這裡先發問.希望老師或助教能幫幫我.
本人資料: 女性, 西元1965年3月16日早上6點半左右出生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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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資料: 男性, 西元1964年5月29日出生於馬來西亞砂嘮越詩巫,時間不詳, 希望以下資料能幫助
他父親可能生於西元1932屬猴, 曾任教師, 2001年4月去世
他母親可能生於西元1940屬龍, 曾任銀行職員, 住馬來西亞
他妹妹可能生於西元1967屬羊, 已婚有一女一男, 賣小孩衣服, 住英國
他弟弟可能生於西元1971屬豬, 未婚, 任銀行職員, 住馬來西亞
他可能在西元1983年來澳洲雪梨念中學, 大學念法律, 喜歡說話/做事, 閒不住, 自尊心強子(不會也裝會), 對大小事都喜歡說謊. 可能是為了贏取別人好感, 不好意思拒絕他人要求, 但他不會向別人求助. 在他人看來是個風趣熱心博學多聞的人, 大學畢業後曾在律師樓工作, 2002年?開始以開計程車為業, 但說是擁有計程車牌號租給他人開, 自己是在律師樓工作云云, 欠稅及有卡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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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資料: 女性, 西元1997年11月20日晚上7點半左右出生於澳洲雪梨
第三者資料: 女性, 西元1978年5月1日出生於台灣可能台北
由於長期睡眠不足, 記憶減退, 很多事及細節已遺忘.
1985年父親帶母親,姐姐和我移居澳洲雪梨,弟弟留在台灣
1986年3月底經過未來姐夫認識在大學念法律的馬來西亞留學生. 他幫助我學業 後來開始交往. 大學時常見面, 畢業後周末見面.
1989年6月開始在保險金融公司做小職員工作至今
1992年在他建議下, 我和父親合資購買公寓租給他住.
1996年初參加友人結婚婚禮我有了結婚念頭. 1996年4月27日結婚.
1997年11月20日女兒出生. 懷孕期間因種種因素他對我躲避不理睬. 我每晚在悲傷哭泣中度過. (我想是造成女兒出生後有夜啼問題). 我對丈夫也有了怨恨之心. 開始有名無實的夫妻生活.
女兒出生後, 成了我的生活中心點, 我倆相依為命, 她像在單親家庭長大. 丈夫偶爾在家時對我處處挑剔, 小事便情緒失控, 有事怪到我頭上, 或在家人/友人前也毫不考慮我的自尊加以責罵. 因不善言詞通常我以沉默相對, 有時回罵他便像發瘋. 他在時要顫顫驚驚, 所以他不在家我反到自在.
2001年4月他父親去世, 代他回馬來西亞奔喪. 年底未經我同意買進現在居住的房子(我倆聯名). 部分的錢來自賣掉公寓, 房屋貸款我拒絕分擔.
2005年上半年他對我有語言恐嚇的例子, 聖誕節前某日對我摔盤子, 我便帶女兒回娘住. 沒對父母說其中原因.
2006年中母親找他談, 他說希望我們搬回去, 女兒也表示不要爸媽離婚, 搬回家後情況也沒改善, 只是見面時間更少, 他說少見面少吵架.
2007年2/3月?因他放在門口的鞋子絆倒,左手肩膀脫臼,左軸有骨碎, 但他一點歉意或關心都沒有;
後來他居留有問題(非法?), 7月要我替他申請配偶擔保簽證. 開始陸續向我”借錢”繳各種開支.
2008年 6月他拿到可工作的簽證. 不清楚他什麼時候拿到永久居留權?
2009年 中第三者打電話來找他陪買車, 他說是已回台灣的同事的妹妹, 之後發現他花很多時間在網路交談, 再來星期三四的休息日也不見人. 我也不以為意.
12月他將舊手機給女兒, 在裡面發現他和三名女人的簡訊. 搜索他房間和(電腦檔案 – 他不知情)後證實一名為日本女子和他交換語言學習; 一名為大陸女子在此地讀會計, 他為此女改功課; 一名為第三者在此地讀翻譯, 他為此女改/寫功課 其他種種, 11月幫她開iphone手機, 簽兩年合約, (1月幫她買機票回台渡假). 在手機簡訊中有曖昧詞句.
12月底向他質問, 他說兩個是公司同事, 一個是同事的朋友, 喜歡幫助人是他的個性, 絕對沒有婚外情, 手機簡訊的曖昧詞句是同事發的, 一切都是我的多心….. 一堆謊言. 這些事我只有向美國的好友傾訴, 沒告訴家人. 好友勸我離婚.
但為了女兒希望有個有爸爸媽媽的家. 我自我檢討 - 不會廚藝, 不溫柔體貼, 不懂說話的技巧, 對他默不關心, 也沒盡到做妻子的義務. 害女兒在一個不過健全的家庭成長,沒有父愛,常被心情欠佳的媽媽大小聲, 近兩年也要聽媽媽對爸爸的抱怨. 如離婚我應拿不到贍養費, 因他目前負債累累, 而且熟悉法律; 也不想在2008幫他申請永久居留權後, 讓他幫其他女人取得永久居留權.
我向他道歉, 希望我們能重新開始, 但他不要再和那些女人來往, 減肥上健身房, 盡量和顏悅色, 讓他搬進我的房間. 我內心十分痛苦 身體也開始出毛病 (感冒不斷, 皮膚過敏). 我知道他仍和第三者來往 (偷看見他為第三者做功課的電腦檔案及來不及刪除的手機簡訊及其他). 但他仍堅決否認目前和第三者聯繫, 還說是我的幻想. 曾想寫信到第三者就讀的大學檢舉她功課是他人代做, 或寫信給第三者的父親. 但怕激怒先生做出傷害我的事.
請問這段婚姻能繼續嗎? 他是否打算腳踏兩條船直到我沒利用價值? 第三者應今年念完翻譯課程, 會不會利用先生要永久居留權? 未發現第三者前, 原打算等到女兒18歲就和他分手, 但現在我不知能不能再撐下去, 如果離婚對女兒的影響如何? 我該怎麼做才能保護我和女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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