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OKO 於 2011-3-20 16:56 發表
請問老師,個人造業與共業要如何做區別?怎樣才能防範因為個人的造業而引起廣大的共業?
俗諺說個人造業個人擔,自己個人造業不是報應在自己身上,就是會報應在親人子孫身上,但從這次日本海嘯的緣由若是起於軍閥侵略,那為什麼不是只報應在那些享受既得利益者或是後代子孫上呢?
因為少數人的惡業竟然會波及延伸到廣大的地區,這就是老師一直在說的業障因果往上下左右擴散的蝴蝶效應嗎。
這樣我不禁會有點擔心,若是住家附近鄰里有人造業,那和他住在同一個地區的人,若是因為他的造惡業因而產生共業,要一起受到報應,那不就倒霉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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