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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超薦法會/超薦蓮燈須要是皈依弟子才能申請的原因邏輯 [打印本頁]

作者: 妙心因果師    時間: 2011-9-14 09:36
標題: 超薦法會/超薦蓮燈須要是皈依弟子才能申請的原因邏輯
最近,有些網友提出問題,藉此機緣,在此回覆解釋這些問題的邏輯因由。
問題一、眾生平等,超薦法會/超薦蓮燈為何須要是皈依弟子才能替親友申請?
首先,超薦首重因果觀念,在舉辦超薦法會的過程中絕對不能跳脫因果的邏輯。
根據因果超昇的原理,必須要在因地裡有善功德才可以解脫惡果,而沒有發願皈依的善功德情況下缺乏超薦的合理性;
所以,我們只能幫助有皈依功德的弟子超薦先人親友。
坊間不合因果超昇邏輯的超薦,很有可能是斂財的無效超薦。

其次,即便有做善事,再把功德轉化給冤親的過程中,必須需要神佛出面協調,並非人自己隨心所欲與冤親債主協調可以成立的。
皈依神佛,發的願力催動功德,神佛才有合理出面協調的因由,沒有皈依,神佛沒有因由來干涉眾生因果。
就好比像被惡狠狠的討債,如果你沒有透過申請公權力出面協調,債主不見得會願意接受你的償債方式。

以上的解釋提供知悉。


作者: 妙引因果師    時間: 2011-9-14 13:03
標題: 補充
本帖最後由 榮神益人〈助教〉 於 2011-9-14 13:05 編輯

皈依的重要性
http://3344888.tw/discuz/thread-16044-1-1.html

東西方救贖原理
http://3344888.tw/discuz/thread-3093-1-1.html

要如何才能達到行善因解惡果呢?

行善必有善報,但行「此善」不一定能解「彼惡」,因為諸般惡果都有前世因,果地之業障,於理是不能從當世的果地免除,否則前世冤親債主豈肯善罷甘休。但是~唯有宗教神佛能憑因地功德而將「此善」解「彼惡」。
譬如我欠你一斤小麥,但我只有一斤稻米,我想將一斤稻米還妳抵帳一斤小麥,若你無稻米需求,你不一定會答應。
但若有農會從中斡旋轉換,農會願意將我一斤稻米轉換微妳需要的一斤小麥,那我就能按照欠帳還妳小麥。
上天神佛都是有巨大功德庫〈猶如農會〉,所以如果能從因地種植重大善因,就可能獲得神佛應許,那就能夠將「此善」解「彼惡」。
就像耶穌以他在十字架上受盡折磨凌虐的寶血洗刷信徒罪惡,再以教會集體功德庫迴向冤親,這樣冤親自然願意接受這樣的功德迴向來轉換業債;因而成就基督教的救贖。
諸天神佛菩薩也都是有類似的救贖程序,例如「關公」與「觀世音菩薩」千百年來本尊與眾多分身化身「神使」不斷拯救世人,分擔/救濟/救贖世人業障苦海之苦痛,憑藉如是巨大功德,因而得以施展救贖神功;「關公」還因為挽救滅世浩劫,而被尊稱為恩主公。

因而規一正信宗教信仰,種植重大因地功德,自然是救贖的根基。


他們也常做善事,但很可能完全無認何宗教信仰,那是否也可以得到救贖?

善有善報,但不一定剛好自身善行能解自身業障,此善不一定解彼惡,因而還是透過因地功德獲得神佛救贖較妥善圓滿。
當然,如果他們累積巨大善功德,也可能因而大善抵小惡,而無需透過神佛護持也能自我救贖,但那需巨大功德。
就像我欠你一斤小麥,小麥價格又與稻米相似,而我願以三斤稻米抵一斤小麥,因為有差額利益可圖,你可能同意我用三斤稻米抵一斤小麥欠帳;但也可能你不爽而不答應,兩種可能性具存。

因地果地的觀念,請觀看另一篇文章→「因地的菩薩,果地的佛陀」。

因地的菩薩,果地的佛陀
http://3344888.tw/discuz/thread-3091-1-1.html
石中玉大大,請靜聽我幾言,如下。
阿扁確實仍有生門活路的!
我在拙作「因果」中,就嘗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這句話別人可能難以做到,但是阿扁就有這機緣做到;
因為~雖然他目前落難,但是他能影響的能量仍是十分巨大;
如果應用他巨大的影響能量來造福台灣,那麼~巨大的功德,經過正確的消災轉運之玄門道法的施展應用,確實可以大事化小,大罪可免,小罪應劫。
正宗玄門道法的消災轉運之術十分複雜,也是攸關天機,難以在此詳述;但是我可以稍稍解釋其中原理;

1.坊間一般法術要轉銷業債劫數通常是不可能,因為「無功德資糧」「無因果法據」因而違逆因果天理之法術,縱然短暫有用,也必然不久之後「疊業反撲」,因為天理與神佛不可能接受賄絡關說;所以~原本業債加上術法操弄業障,雙重業障反撲會更嚴重。

2.果地之業力,於果地不可轉:據例來說,有人偷竊千萬,用此千萬營利之後,再把這所竊千萬還給失主,這樣可以免除偷竊罪嗎?這是不能免罪,但是可以因為返還贓物之懺悔,可以從輕量刑,不可能免罪。

3.「因地的菩薩,果地的佛陀」,在因地種下啥麼種籽,果地就會收穫啥麼果實;雖然前述之罪可輕不可免,但是,如果因地之中種下巨大菩薩善因種籽呢?那必然有善果呀!

4.因果業報是不可以自由此善抵銷彼惡,通常情況,偷竊罪是不能用捐獻救濟的善是來抵罪;有罪責罰,另外之功另外之賞;然而如果政府公權力裁判認為社會亟需某善功德,就有可能公開宣告這亟需之善功德可抵某罪;所以自古有充軍抵罪,抄家抵罪...。
同理,因果天理也是此善不能抵銷彼罪,除非神佛應許。而各大宗教都有「因地之善,救濟果地業障」的救贖法則;這也是各大宗教存在於世間的重要宗旨之一;而這些因果救濟救贖教法,原本就是各大正信宗教公認的因果天理法則之一,也所以極嚴謹重視業力的佛教也有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5.從因地來救濟救贖果地,正是所有正信宗教救贖世人的基本原理;所以東方道教佛教的「皈依+懺悔+修行+發願+行善功德=迴向與因果超昇」;而西方泛上帝教派的「信主+告解+主日修行+以主名行善=救贖」;其名相〈名稱〉雖不同,其內涵則一致;任何世間救解法術脫離這樣的內涵程序,則不屬因地救濟果地的因果法則,其術法當然無效甚至有害。

所以,如果早前在53年次的死門冤親出現之前就更容易救濟因果業障;
甚至說,早在民國93年底/94年初我給他的建言文章,他稍有採納,也不執於有今日艱危困局;
阿扁雖然目前極度危困,其實仍有因地救贖的玄門正法,只是~他們可有福慧嗎?他可願從因地中種下巨大菩薩功德嗎?

如果他有此福慧,有此願力;那麼~福慧+願力的情況下,雖然極其艱困,但有法必有破;
所以,仍可經過繁複多重的因地救贖程序,幫他大事化小,轉危為安。


http://3344888.tw/discuz/thread-489-1-1.html

標  題:因果救贖
發  表 人:晨曦(alexzhou812)
發表時間:2006/06/01 16:18:31

在此將「恩主公因果救贖功德會」本願神佛對於因果救贖的原理與天理報應運作原則,做個簡介;
沒錯,因果業力的報應是生生世世都無法逃避的,但是上天神佛都很慈悲並不是黑社會般的無情,舉個現在社會的實例,因果業報之「宿世冤欠」就像是現代卡債族所欠下的業債,有些債權銀行就會把不良債權轉賣給蠻橫的討債公司,然而暴力討債公司雖有合法債權,卻用殘暴、無理、非法的討債手段,迫使卡債族難以健全的工作生活來逐漸清償債務;政府相關單位也發現這種以合法掩護非法的“不合公義”討債現象,所以基於社會安定發展原則,由立法與行政相關單位,成立“卡債族協商機制”來救濟卡債族,以期他們能夠在健全的工作生活、合理的節約生活消費之餘,協助他們逐漸合理合法的清償債務,之後再重建健全安定的生活。
人世間都能有這種合理合法的債務協商救濟機制,天上大慈大悲的神佛菩薩又豈會吝於給予世人救贖與重生的救濟呢?根據「恩主公因果救贖功德會」師傳,本願神佛『關聖帝君』與『觀世音菩薩』的本願功德之ㄧ,就是要救濟世人的因果業障; 只要能夠對於自身因果業力懺悔告解〈猶如認帳〉;皈依「恩主公因果救贖功德會」本願神佛『關聖帝君』與『觀世音菩薩』,本身建立“正行”“正善功德”〈猶如健全的工作收入〉;『關聖帝君』與『觀世音菩薩』就能賜予實際的慈悲救贖〈猶如債務協商權責單位,除了暫停債權單位強硬的債權追索,還給予卡債族較佳經濟報酬的機會,加速償清債務〉。
而這個實際的慈悲救贖措施,就是一方面透過「因果宿緣律」,親近貴人,增強自身事業成就〈猶如卡債族經濟重整喘息機會〉,遠避冤親小人〈猶如避開未經協商的逼債〉,避開強大的業障逼迫之後,就能逐漸的以自身健全生活的經濟成就,來增加行善的力量與功德累積; 另一方面「恩主公因果救贖功德會」本願師尊『關聖帝君』與『觀世音菩薩』也會加持慈悲功德願力給予宿業雙方,且進而把皈依行善累積的功德迴向給宿世冤親,轉銷業障,超昇雙方因果;所以玄斗師門「因果宿緣律」之運用,不只是指導世人宿世因果與宿定緣份的智慧而已,而是要更深入的協助世人因果業障的救贖與超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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