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老師的回答,讓我五味雜陳;因為老師說的沒錯,十分精準;兩人原本有7年戀情而結婚,婚前相處沒問題,卻也因為結婚同住於同一屋簷下而無法共同生活,只好於94年離婚,心中十分無奈!
我在婚前,前夫確實讓我開心也撩動我的情愫,外人看來是郎才女貌,認為他是合格的男友,我心中也覺得是適配的對象。
但是結婚後形成老師所形容的狀況:我們居然真的有「財與囚仇」的財務衝突,也確實有「因財持刀」的惡劣財務衝突(他有嚴重的言語暴力,我們也有肢體衝突),結婚同住不到一年,我已驚恐的逃回娘家。
而老師所敘述關於「刑囚夾印」方面的法律糾紛,雖然沒像一些離婚夫妻有上法院等惡劣衝突,但是娘家相當擔憂煩惱,自己也身心俱疲;終於分居一年多後,在法律程序上辦妥離婚。
看完老師敘述的內容,讓我十分震撼;畢竟發生這些事,只有我與前夫最清楚,甚至前夫的父母都不是很明白到底我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我與老師素昧平生,居然能夠如此精確描述出事實,家人看了也很驚訝!十分感謝老師如此詳盡的回復我,心中一些莫名的擔子及憂愁也放下了些許!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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