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ive2001:我好想挽救我的婚姻危機 - 第12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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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olive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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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2001:我好想挽救我的婚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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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樓主| olive2001 發表於 2008-12-16 23:55 | 顯示全部樓層
危機就是轉機,不用太擔心,這件訴訟對妳有利;但是妳必須提供給法官所有相關證據。


謝謝晨曦老師及大家給我的建議

是的,我是該勇敢的面對問題了,一直以來我處處隱忍,想給迷失的他一個回頭的機會,雖然夫妻的感情建立在互相扶持的情義上,是該給迷路的人一條回家的路的,這兩天我也真的很積極的諮詢市公所及勵馨基金會的律師、也與婦女會的會長及住我家鄰居的議員請求指引我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向,很巧的是這些人都是女生,律師以勸合不勸離的方向勸導,因法律程序很煩雜且漫長,雖然我駁回他的告訴並反訴離婚的勝算很大,但他們擔心走法院我最多只能執行扣他薪水1/3大約2萬,這樣我能生活嗎?訴訟期間很長這中間我能生活嗎?要不要先接受強制調解雙方答成協議離婚,但他也有很大的可能不付生活費喔!到時還是要用訴訟,同樣最高只能扣薪1/3大約2萬,或者我先讓強制調解不成,等上法院駁回被告就好,拒絕他的離婚請求....這樣的退讓會保有婚姻,但同樣的還是有生活費拿不拿得到的問題....律師要我回家想清楚這些,畢竟我已40了再嫁不易、工作也不易、帶個孩子更不易....

姐妹幫我介紹了網路上的一位法律諮詢師,他給了我最直接的建議,依他的經驗再多的情義對方已無視,我的協議書有知情外遇6個月內提告的爭議,我要小心有利的證據會在時間的拖延下變得薄弱,事已至此情義、未來已不可掌握,不如置之死地而後生,反正最壞就是這樣了,此段感情已無須眷戀,應該先保護自己跟孩子,唯一能保障我們的只有法律,不如直接提出證據駁回他的告訴並提出反訴離婚..換我告他...1、請求依據民法1052條第1項第5款惡意遺棄    2、民法1052條第2項其他重大事由...不堪精神之虐待訴請離婚及要求精神損失      關於婚前欠債...再另外提告..這是2碼子事不能混在一起談......也許這樣做才能讓他清醒,知道人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任意妄為,他若醒了還是能和解呀!但也很可能永遠不會醒,都這麼慘了,他醒不過來就不要了吧!

我今天反覆的思考,雖然我也好希望如老師推論的最後結果,他會回頭且往後婚姻美滿...。但眼前真的要先保護自己跟孩子了,如果還有緣..老天會替我作主的,情義已經給他,既然他堅持要提告,我想再多都沒用了,就正面應對吧!也許就如姐妹推薦的網路法律諮詢師(可惜他住雲林要請他幫忙有點遠)說的,我這官司只要注意別錯過了時間點...隨便打都會贏,就正面還擊吧!

加油~我要開始搜集更多有利證據長期抗戰了,中間會發生怎樣的轉變已經不是我能掌控的了,活在當下,未來交給老天安排。
57#
 樓主| olive2001 發表於 2008-12-17 01:12 | 顯示全部樓層

olive2001-我好想挽救我的婚姻危機18

目前先用法律保護自身,他這次的偏差行為,不是完全他自身的因素,應該有冤親誤導,才會有這樣錯誤的偏差舉措。
鬼迷心竅,那就先用法律把鬼打跑吧。


老師說的非常對

我今天一直在思考,不知是誰幫我先生出這餿主意的,我先生做錯事我不告他,他真的該偷笑了,竟然還有人教我先生去法院告我,依我認識中的先生,他是不會這樣做的,他最多就是擺爛時到時擔當...一切放給他爛,這是他的個性。告我這事應該是有人教他的,且教他的人分明就是在害他,他告我這些事由我可以輕易舉證....先生這樣的作法,或許真的會讓這段婚姻達到結束的命運,但同樣的也會讓他無法再擺爛,用法院判決我雖然能拿到的生活費會比協議的少一大半,但也好過我眼前一毛都沒有,還要被羞辱。

關於孩子我先生這次竟然完全沒提,真是太好了,我只要搜集好我全心照顧孩子,我只要搜集好所有單據、生活起居、住院資料、孩子連絡簿資料,就算我沒工作,但我有工作能力,且孩子未滿6歲不宜離開母親,孩子不見得會判給他,我甚至還能告他惡意遺棄小孩,就看我能搜集的資料有多少了,越多人證、物證對我越有利。

先前老師推斷的真的很準,我先生年底或明年初會走到自己害自己身敗名裂的地步,原本我一直猜會不會是他在外頭怎麼了,現在終於知道,他做了最傻又最笨的事--->就是去告我。

怎麼會有人笨到自己拿石頭砸自己腳呀!現在是他告我,我成了被告,我才不得不拿出證據反告他的,不顧念情意的應該不是我,要不要清醒就看他了,就算法院判的金額都不會太高,但幾乎可以綁住他往後的10幾年,我相信明年我一定也會有能力養活自己跟孩子的,我應該是一個有能力的女人呀!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58#
 樓主| olive2001 發表於 2008-12-17 20:2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ohnbvnin 可以問一下那個法律諮詢師,你的小孩約5歲,已經知道平常照顧者是誰
是否要讓小孩上公堂做證?


ohnbvnin 謝謝妳幫我介紹的咨詢師,他給我非常實際的解答與幫助,且考量到我眼前的困境,他願意無條件幫我寫訴訟狀(我會包個紅包給他的),這個星期天我會親自去雲林求助咨詢師,他總要看過我手上的資料,才能給我最有力的幫助。

現在開始我會小心先生的同事、朋友或他的家人的,26日前我儘可能低調的暗中進行搜證,也會尋求對自己及孩子最有利進行。

謝謝這裡的老師們、謝謝 ohnbvnin、謝謝 溺水的魚、謝謝其他默默支持並幫助我的朋友,謝謝你們,因為有你讓我覺得我不孤單,也讓我的心理覺得好溫暖,謝謝!
59#
 樓主| olive2001 發表於 2008-12-19 19:3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15 olive2001 的帖子

我今天從梯子上摔下來了,因我今天忙著整理一些過去網拍賣的存貨(小朋友用品),這些東西我上個月就下架不賣了,決心全都捐給弘化懷幼院,當做那些孤苦無依小朋友們的耶誕禮物。東西不整理時不覺得多,一打包裝箱才發現,怎麼這麼重呀!一個不小心,東西沒拿好...我就摔下來啦!整箱東西也砸在我身上。

呵~~也許是做善事老天爺看到了吧!我雖跌倒了,東西也壓在我身上,但我不覺得太痛也沒受傷,只有幾處黑青吧!沒什麼大礙,被老公告的事也因忙碌忘得一乾二淨了。

今天下午去接兒子下課,心情反而覺得無比的輕鬆,眼前我雖經歷了空前的難關,且我正受著網路上眾好友的幫助中,比起那些失去父母關愛的孩子,我跟我兒子算是有福氣的人,施比受更讓人覺得快樂,我今天一共送出了18箱的小禮物喔!希望普天下的小朋友都能快樂的成長,也希望攏照在我跟兒子頭上的烏雲快快散去,黎明快點到來。


[ 本帖最後由 olive2001 於 2008-12-19 19:37 編輯 ]
60#
 樓主| olive2001 發表於 2008-12-22 01:16 | 顯示全部樓層
今天南下請法律人士幫忙,商討研究10月26日出庭的問題
突然發現對婚姻上的大逆轉有好大的玄機


在今天出發之前我去了觀音蓮座山,也問了慈惠堂的王母娘娘,得到的答案是一樣的,這訴訟對我有利,我可以安心打官司,但問到結果我會勝訴離婚嗎?.....怎麼問都不給我答案,最後只給了我一張籤詩:【意中若問神仙路  勸爾且退望高樓  寬心且守寬心坐   必然遇得貴人扶】

是呀!我今天真的遇到了貴人陪我南下,這讓我第一個感動;見了那位法界人士,我先是失望,原來我準備了好大的一疊所謂的證據,完全無法反訴離婚,那些東西最多只能證明我是清白無辜的一方,因我證據不足,我還是要讓強制調解不成立,然後再要求履行同居義務這個方向慢慢的做,照程序我提出的時間點最快也會在過年後左右。。

假如這樣的官司照這樣的程序來走,差不多要2年....哇~~~~我的天呀!遇到這樣的事情不離婚的好難,離婚更難。2年會發生多大的變化呢?不管官司會不會到最後,我的貴人以現,他教了我可以獲得一些生活費的方法(雖然不多),這個男人現在慘了,眼前不能一毛都不付,又還離不成婚,小孩監護權又拿不到.......他真的是一步錯、步步錯呀!

舉頭三尺有神明,我越來越相信,人只要誠心向善,老天爺會看到的,我的眼前看似危機重重,但是最後關頭貴人一個個出現,我已經不在意這場官司的成敗,反正最後離不離得了婚,他都要付生活費,明年該是我努力開始擴展工作事業的一年,是不是還有緣份一切自有老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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