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不知道您們還記得我嗎?一個月初時把時間弄錯,在草堂呆了兩個多小時的我,一家四口命盤讓大家參詳很久的那位.
我不確定是否還需要在這裡再次提供我和丈夫及孩子的生辰,我還是再給一次好了.
我: 農曆62年5月11日 早上三點多
夫: 國曆58年4月12日 早上九點多
女: 國曆94年8月7日 早上兩點32-34分
子: 國曆96年8月17日 早上十點51分 (已於民國96年1月31日離世)
上次老師有說過,我先生有暴力傾向,問我是否有被家暴,當時我告訴您說沒有,因為我沒有刺激過他,讓他有機會家暴,但是言語上的暴力的確常有.而從老師那回來沒多久,在8月11日凌晨於我娘家花蓮,因為溝通不良,且觸發他的情緒點吧,他跳上來掐了我脖子兩次,且打了我十幾個耳光,當下女兒也嚇醒且看到所有過程,目前仍有驚嚇過度的感覺(一點小聲音就會被嚇哭,非常沒有安全感).這件事情我有馬上去驗傷,且事發後,他對我父母的態度非常不好!目前他已經回到基隆,平復之後協議我們暫時不碰面,且到現在為止不段懇求我再給他一次機會.
九月初他要到上海去工作,一去最少三個月,我刻意藉此來提出緩和,因為我很怕刺激到他,反而對我父母家人不利.現在我的心頭非常亂,因為我自己知道其實他心理有病,過去十幾年來一直都只到醫院拿安眠藥,刻意掩蓋真正病因不願與醫生溝通,但這件事情以後,他自己也被自己的行徑嚇到,開始願意跟心理醫生坦承與聊心底的事,我的確有感受到他的誠意,但目前我依然不願把事情說死,不願意接受是不是還可以經營婚姻下去,個人有答應他,再給他去上海的三個月時間,也順便讓自己克服對他的恐懼,但我告訴他我要保留是否離婚的決定權.其實我也在為如果最後我真打算離婚,希望他平和的離婚鋪路.
老師,我現在應該怎麼辦?這件事情對我女兒的潛在心理是否造成陰影了?我該怎麼辦?
我的婚姻是不是真的可以全身而退?如果我提出離婚,他會不會對我家人造成更大的威脅?如果我可以提出離婚,到底在什麼時候的點是最好的?我希望他的憂鬱症躁鬱症是可以療癒的,因為這些都是我最擔心他是否會再度對我們造成傷害的因子.他不段的道歉也一直釋出他有心要解決自己心裡的毛病的部份,拿小孩的未來求我,我可以相信他嗎?還是不管他三個月後安分的回來求我,我如果沒有給他他想要的答案,他又對我不利怎麼辦?
至於兒子,目前因為他的死亡官司,在解剖前與解剖後,案情有很大的變化,解剖前說是保母疏失窒息而死,但解剖後又說法醫判決是急性肺炎致死,後者是完全是只有小感冒沒有發燒徵兆的這種離譜事件!到目前為止我實在很難接受!請問我可以從哪裡看出他的死因到底是病死還是窒息死亡?
謝謝您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