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挽回婚姻?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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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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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挽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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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atlam 發表於 2011-2-8 01: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老師:
本人生於癸卯年甲寅月戊子日癸亥時,與先生育有一子一女,並於己丑年丙子月丁未日正式在教堂行禮註冊結婚,先生生於甲午年甲戌月丙寅日戊戌時,惜他於2008年尾發展婚外情,女的有一同居男友,並已育有一女,這女生於辛丑年壬辰月戊戌日,不過不清楚她的出生時間。

據了解,此女與先生已是前後共五次有暖昧關係。第一次是在他們還未開展第一段婚姻前(我是先生的第二任太太)。當時他們各自有同居的未婚夫妻,後來選擇與自己的未婚夫妻結婚。第二次大概在他們婚後,繼續發展地下戀情。時為約1990至1991、1992期間。先生第一段婚姻的女兒生於丁卯年癸丑月戊子日。在與先生發展地下情的當兒,女的與她的一名下屬相好,懷了女兒,便與這下屬離港赴澳洲同居,那下屬就是她現在的同居男人。失去了地下情人的當兒,先生的首任太太亦同時要求離婚,(好像是1992年的事),並於1994年正式簽名辦妥離婚手續。先生在了段了婚姻關係和外遇問題後開始追求我。我們的大兒子生於丙子年甲午月壬辰日,二女兒生於庚辰年己丑月辛未日。在兒子和女兒中間,本該還有一兒,惜懷胎三月便死去。女兒後還有兩嬰,也是大概懷胎三、四個月便去世。

據先生說,該女子在誕下女嬰後曾跑回港找他,他們在一起三星期(當時先生與我已開始了親密關係,但我居然沒有察覺),後來女人捨不得女兒,便飛回澳洲。這是他們第三次在一起。

第四次是在1997年,我們申請移民澳洲,該女子剛好在澳洲領事館工作,並給她窺見我們的移民申請表。她即時致電先生查詢,先生說知道只要在澳洲與她相見,一定會發展婚外情,所以決定停止移民申請。他說由於他對她仍有感覺,所以這也算是一次。

第五次也是今次,女人一家回流香港,由於女兒不適應香港的教育制度,於08年由父親倍同回澳讀書,女人留港工作;她趁家人離港後致電先生,他們於08年8月開始見面,初時只是一個月見一次聚舊。那時剛好我媽媽中風入院,住在深切治療部個多月,然後便在療養院住了個多兩個月的時間,我每天全心全意放在媽媽的康復事宜上,身心皆疲。

那女的見與先生的發展緩慢,便在08年12月23日讒稱我與先生的好友有染,害先生與我大吵了個半月,他們並於09年2月頭再次開展地下情。我於同年5月揭露了先生的婚外情,要求分手。先生不許,要求我們重新再來,可是他照樣跟女的私會,我於9月再次要求分手,先生請我跟他正式註冊結婚。婚後,他變本加厲,不但沒有減少與女人的往來,還由女的出面租了一所房子,供他倆私會之用。生生也很謹慎,每天速去速回,比未有私情時只晚返20分鐘左右,也滿口謊言,一概否認與該女人見面私通。

最近我發現他們的電郵,女的迫先生離開我們,先生許下諾言,說先把兒子送往英國讀書,然後搶走女兒,如果我不就範,便把我迫瘋。這個月來,我們的關係變得極差。剛過去的新年,每天起床,總發覺全屋的電話,給人拔掉了電線,而放在門外的後備鎖匙,也不翼而飛。今天跟先生談起,聽見他說:「是你得罪了鬼神,才怪事連篇。」我才恍然大悟。今天英國學校來凾取錄兒子,先生眉飛色舞,還特意煮了一尾魚給我吃。

請老師指點,我們三人是否前世有很深的恩怨,故今世紏纒不清。我與先生會分手嗎?那女的與先生會分手嗎?謝謝!
2#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11-2-8 02:0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atlam 於 2011-2-8 01:59 發表
老師:
本人生於癸卯年甲寅月戊子日癸亥時 .....
先生生於甲午年甲戌月丙寅日戊戌時 .....
他於2008年尾發展婚外情,女的有一同居男友,並已育有一女,
這女生於辛丑年壬辰月戊戌日 ...

1.請提供你與先生出生地,必須做地區時差校正。
2.請提供比較正確的出生時間,例如你出生時間癸亥時是晚上幾點幾分左右?因為必須做地區時差校正。
妳先生出生時間戊戌時,是晚上幾點幾分左右?因為必須做地區時差校正。

請多瀏覽其他真實案例,就知道我們很注重出生時間的正確性與地區時差校正。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3#
 樓主| patlam 發表於 2011-2-8 02:2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晨曦〈司教〉 的帖子

謝謝回覆。我們皆生於香港。我生於晚上十時五分。先生生於晚上八時,兒子生於晚上七時五分,女兒生日於早上七時五分。
4#
 樓主| patlam 發表於 2011-2-15 23:48 | 只看該作者

能否挽回婚姻?

老師:自從上一次發表後,我們差不多每晚皆起冲突。我已經盡量晚一點回家,以避開他,但他卻利用子女來要脅我。今晚冲突再起,他說他要把我迫瘋了,好讓我進瘋人院,然後把子女和我的財產據為已有。我曾跟他好好地談,要跟他平靜地分手,他不肯;到吵得太厲害時我拿起手袋要外出避風,他又警告我說要把我鎖在門外,現在我們在屋內簡直是困獸鬥。

最難忍耐的是他和那女人每天皆在網上罵我,那女的設了死線要他跟我分手,他回覆叫她忍耐,因為他正部署把我弄瘋。每天回家便要聽他的惡言惡語,給他玩弄一翻,而且並不斷受他威脅。翌日他便寫條子向那女的報告戰績。就好像上星期六,那女人給他要草了罵我的短訊,並叫他電傳給我後再給她一個副本備案,他照吩咐做了。
昨天他親自寫了一通電郵給我,再傳給那個女的備案。

他把我出賣已是兩年前的事,那時他要我給我們重頭再來的機會,我認真地投入這段我想以為是失而復得的感情,每天以電郵跟他談心,把心底裡最隱秘的所想所感都抖出來。那知原來他全都轉了給那女人看,後來又把此所作所為告訴我,並把轉給女人看的電郵,連同她的回應轉給我看。

雖然心中愛他,而且不斷跟自己說他中了那女的蠱,就忍讓一下吧!但他每天盡在挑起事端,又投訴說我沒有努力把他追求回來。請問命中跟他是否已緣盡?如是,能否離開這困局?又那女人的影響是否只是到2012或2013,還是他們才是一對?
5#
陰川蝴蝶君 發表於 2011-2-17 12:40 | 只看該作者
「如如不動,不取於相」或許能解妳現今的煩愁

如如不動無取於相,斷除業障的開端

人生的煩惱來自宿世業障,與宿世無明。
命運的的災厄來自於~面對宿世業障與宿世無明時~無智慧,起情緒,生起負面心態加上偏差行為=災厄昇起。
因而,佛法中心大義為「緣起、性空、中道」。
緣起,乃言世間萬象莫非緣法,人間萬相莫非因果;白話來說~就是現象界的蝴蝶效應,自然界有之,人間因果有之.....
性空,乃是說「般若空性」,最簡單的說就是「般若智慧」,白話的意思就是說「不執著、無框框限制的大智大慧」。
中道,因緣起性空俱明故,不偏心不偏物,不偏空不偏有,故說為中道。

而佛法中心大義的根本~就是般若智~又稱「一切種智」,因為「般若智」為一切菩提的種智;所以佛法最根本最重要的基礎就是般若智慧〈不同於「凡夫知見」的世智辯聰〉。
因為從般若智慧觀照世間萬事萬物,所以明白世間一切「已生」「萬象」,都有其或長/或短之因緣,或是白話說的蝴蝶效應;因緣之長短,長者可能來自於幾十年或幾百年的前世,短者可能就在昨日、去年....;無論長短,其來有自;也就是說,這「已生」「萬象」已經是「果」。

已經成「果」者,以般若智觀照,則知~不論花盡多大力氣,它還是果,只是可能從大惡果,稍微轉變為稍小的惡果,其惡果性質不變;所以有云「業果不可轉」。
面對業障出現在眼前之時,只能以智慧面對,絕不可以生起負面情緒,負面情緒只會惡業重疊,昨日之業未盡,今日之業又生。


既然果地之業不能轉,所以佛菩薩只能於「因地」造善因,以幫助銷解果地之業;惡果如毒藥,毒藥是不可能變無毒,唯有從因地找解藥,正確的因地善因加上果地業障,就會像物理化學變化,其性質會轉化,惡果從大變小,甚至從毒藥變補藥;猶如醫道有云「是藥三分毒,毒物有藥性」。
而因地最重要的善因種籽是甚麼呢?就是「般若智」~就是超越「凡夫知見」的大智慧,也就是我們倡言的「正知見」「正知見則能生起正心、正念、正行」,能有正知正念正行,則是身口意三密俱正,三密俱正則滿業緣不生。〈滿業緣;請參照 http://3344888.tw/discuz/viewthr ... &extra=page%3D1

明白上述的現象界作用,就知道對於一切「果地」現象,任何情緒都有害,所以如來金剛經法要為「如如不動,無取於相」,就是說不要對現象界的任何「果相」起任何情緒,那不但無善,而且有害。

所以,我們修行的基本心訣就是「正知見vs凡夫知見」,就是要修「正心正念正行」。

文章來源:http://3344888.tw/discuz/viewthr ... &extra=page%3D1



[ 本帖最後由 陰川蝴蝶君 於 2011-2-17 12: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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