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我是否應該離婚或離家出走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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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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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我是否應該離婚或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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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mii 發表於 2019-11-1 12: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居士大師好!

我是台灣女性,出生時間:(國曆)民國65年1月30日下午1:30,出生地:台北市。

我先生國籍:奈及利亞,生辰:國曆民國72年4月30日上午約9點,出生地:奈及利亞 Onitsha(市或鎮)。結婚時間:國曆民國102年5月14日,結婚地點:奈及利亞Onitsha(可google )。

問題:

        我因為原生家庭不好,父母離婚後與母親相處常有磨擦、渴望成家,故2013年在一次失戀後造成的刺激下,糊裡糊塗與奈及利亞國人草率結婚,只有法院公證,雙方都無財力公開宴客。

        對方於2014年持結婚簽證來台與我團聚後,相處非常不睦,為了金錢、誰做家事、感覺不到愛等問題,常有激烈爭吵,我前年甚至曾申請到暫時性家暴保護令、寫過離婚訴訟書,但是因為失業,沒等到法院宣判即撤銷。

        對方本國政治落後,與我結婚完全是為了來台取得公民權、賺取財富。經過多年爭吵,他應該終於賺到小錢,但是一毛不拔,所有財富可能全數匯回母國,欠我姐姐五萬多元新台幣從不還錢……。我一直工作不穩定,不知搬去哪裡,跟他住在一起又覺得不會有好下場,心情低落到谷底……。想知道是否應該在他拿到台灣護照之前就主動離開他,還是再熬下去會有轉機?總之心靈沈痛、希望找到解脫之道……。

        感謝居士或師兄師姐陳說因緣之理,但我上輩子應該不認識他……

Lulumii 敬上
2#
妙如因果師(玥琉璃) 發表於 2019-11-6 10:41 | 只看該作者
Lulumii,妳好

謝謝妳的耐心等待,命盤定驗後回覆如下:

    在妳虛歲33-42歲期間,由於工作、人際關係與財運不濟的狀況下,妳將人生重要目標盯太多在感情與婚姻上, 102年遇到72年次的他,雖非撩動妳內心深層的情愫,卻滿足當下夫妻性生活與生活情趣,因現實考量擇偶條件而結婚。
    宿緣始然,妳倆深入互動後在感情與金錢方面與長輩方面會有苛扣的矛盾衝突,此問題會一直存在,但是妳卻對他是一輩子的掏心掏肺,比較起他的苛刻,當然私下會有不滿與OS,但面對面時,妳仍是願意對他百般付出,所以,你怎麼說這件事呢?不是前世欠債嗎?
    在妳虛歲43-52歲期間,雖然金錢與長輩矛盾問題依然存在,但互動緣份上妳仍然是會不由自主地對他好,此期間如果不涉男女之情,妳倒是會一直對很好,妳仍然可說是掏心掏肺的付出,讓妳無法狠心提出分手。
妳109年自身運勢很好,凡經努力的目標都能心想事成,應該積極一些找到更好的工作,但得小心妳與先生今明兩年有可能懷孕生子,而其中有時候會有拿掉小孩的想法,人工流產傷身體傷因果,所以不如小心避孕。

     如果男方當地的出生時間未超過早上9點30分,則為未時出生,那麼他與妳的情緣也是愛惡反覆起伏,好壞參半的互動影響,在他虛歲33-42歲,與妳複雜的衝突矛盾多源自於六親問題,尤其是106年與妳的激烈衝突,讓他剛烈火爆的情緒如同不定時炸彈一點就燃,而任何傷害,事後都會有遺留傷痕後遺症的問題,這是目前該注意的問題。
他虛歲43歲到52歲,若與妳婚姻仍在,他可能會爆發嚴重情緒病症,甚至傷己傷人,這種情形下,他虛歲43歲之前,妳最好就離他遠一點。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3#
 樓主| Lulumii 發表於 2019-11-9 17:31 | 只看該作者
妙如因果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以及用心為我查看。

我其實是因為人生苦惱,所以到圖書館借閱紫微斗數相關書籍,也才有機會與你們結緣。雖然是有看沒有懂,還是想在此回饋一下我實際的情形,希望因果師可以再回覆與說明:

1.  我跟他絕對是糊裡糊塗結的婚沒錯,但是他從來未曾在性生活或者生活情趣上給我任何滿足或愉悅,這也是我婚後不斷想離的原因之一。

2.  我猜是否我上輩子欠男人什麼?或者我從上輩子就不由自主想對丈夫好?因為就算我跟別的人結婚,我猜我還是會一心一意想守護我的婚姻與家庭。您的意思應該是我這輩子根本不該求姻緣,只適宜追求經濟與生命的獨立?

3.  既然他是早上9點在他們國家出生,那他的生辰應該是辰時或巳時,如果計算成台灣時間則是申時。請問您是怎麼算出他是未時?我會懷疑這一點,是以當日未時紫微斗數的命盤來看,他的夫妻宮是紫微+破軍化祿,而且是廟旺。以我一輩子連個工作都保不住、面對人生非常無力,怎麼有機會成為別人夫妻宮的紫微+破軍?我個人感覺比較可能的是辰時或申時,尤其申時最有可能,因為我們結婚非常草率、婚前婚後都有阻力,似乎符合天機星坐夫妻宮的浮動情形。能否請因果師予以解說?

4.  事實上人工流產的悲劇已經發生了,記得是105年1月底,而且造成我身心極大的創傷,但是那是因為小孩子在子宮裡沒有長,才迫不得以進行的。以我婦科非常弱、今年完全沒有性生活,我想我這輩子不會再懷孕了。

5.  我託人去問一個教八字的老師,他說他看不出我有離婚的跡象,還說我的運若想轉好,必須等到52歲以後的那個大運……。所以你說我明年會很順,是否只是曇花一現?或者我去考試容易考上?我猜你是在強烈催促我盡快離開他。或許我該去改個名字……

以上若能回覆,非常感謝!

Lulumii 敬上
4#
妙如因果師(玥琉璃) 發表於 2019-11-13 11:25 | 只看該作者
Lulumii,妳好

事實上人工流產的悲劇已經發生了,記得是105年1月底,而且造成我身心極大的創傷,但是那是因為小孩子在子宮裡沒有長,才迫不得以進行的。以我婦科非常弱、今年完全沒有性生活,我想我這輩子不會再懷孕了。

請問105年的人工流產是國曆?農曆?能否確認一下,謝謝

能否提供您父母的年次與生肖?
5#
 樓主| Lulumii 發表於 2019-11-14 16:32 | 只看該作者
因果師您好,

我人工流產日期:國曆民國105年1月26日,懷孕時間應為104年年底。

我媽媽生日:農曆民國36年11月11日,屬豬。
我爸爸生日:他身份證上寫的是國曆民國22年1月10日。但據我祖母說1月10日應為農曆,如果是真的,則他是國曆民國22年2月4日生。生肖為雞。

Lulum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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