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提起離婚訴訟,請教老師我與先生的家庭婚姻宿緣問題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請選擇 進入手機版 | 繼續訪問電腦版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查看: 4460|引用: 14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先生提起離婚訴訟,請教老師我與先生的家庭婚姻宿緣問題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halojj 發表於 2022-4-6 12: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妻-我】

A、出生日期:國曆 65年7月14日(肖龍)

B、出生時間:上午01:14(丑時)

C、出生地:新竹市

D、性別:女

E、人生大事:

    父親肖馬(32年次)、母親肖馬(32年次)、大姐肖豬(60年次,非親生為父母領養)、二姐肖虎(63年次)、妹妹肖羊(68年次)、

    1、84.09~88.06讀大學

    2、86年~89年約三年交往第一任男友65年次肖龍

    3、89.03~90.03出社會第一份正式工作,認識先生

    4、90.01.22在印尼登記結婚

    5、90.02.12在台灣登記結婚

    6、91.03.04進入現在公司工作

    7、96.09.22在台灣舉辦婚禮

    8、96.11.25在印尼舉辦婚禮

    9、99.05.19晉升代理課長

   10、100.08做試管嬰兒成功,

   11、101.05.23上午00:49(子時) 女兒出生肖龍

   12、102.04.24晉等課長

   12、104.04在台中購買第一間房子

   13、108.08.19父親過世

   14、108.08在新竹購買第二間房子

   15、109.01.01晉升經理

   16、111.02.27祖母(08年次,肖羊)過世

【夫】

A、出生日期:國曆 64年12月5日(肖兔,但他的身份證明文件上註記的是65.01.12)

B、出生時間:辰時(為印尼當地時間,因婚姻現況無法得知詳細時間,可能是8:22)

C、出生地:印尼民禮市(3°36′00″N   98°29′07″E)

D、性別:男

E、人生大事:

    1、83.09到台灣唸僑生學校一年

    2、84.09~89.06在台灣讀交通大學

    3、88.12.30於人力仲介公司校外工讀

    4、90.01.22與我在印尼登記結婚

    5、90.02.12與我在台灣登記結婚

    6、93.04.12母親過世

    7、96.09.22與我在台灣舉辦婚禮

    8、96.11.25與我在印尼舉辦婚禮

    9、99.10.13父親過世

   10、100.12在印尼開人力仲公司約二年

   11、101.05.23女兒出生

   12、103.05.~103.08在雲林仲介公司上班

   13、103.09.09進入現在公司工作

   14、104.04在台中購買第一間房子

   15、105.05考到導遊證照,持續帶團

   16、106.04考到領隊證照

   17、108.08在新竹購買第二間房子

   18、109.09.21離家出走

【第三者】

出生日期:國曆 68年11月7日(肖羊)

出生地:菲律賓

性別:女

86年於菲律賓高中畢業、95年於菲律賓大學畢業。

已喪夫,帶有二子(現一個國二、一個國一)

106.07.10 到先生公司就職成為同事

老師們好~

我跟先生從認識、交往結婚到現在已經22年了,因生長環境的不同,我們時有口頭上的爭執,先生曾有幾次口頭上講離婚好了,但事後我們還是會合好,我也還是愛我先生;我先生曾是愛家的人,109年開始他常因小事發脾氣,而且要求離婚,說他想要自由,他想要一個人;自109.09.21當天晚上先生因細故離家住公司宿舍後至110.02.09即未曾回家過夜,此段期間雖未回家過夜但每日早上均會回家幫小朋友準備早餐及帶上課,後曾討論要先生回歸家庭,所以先生於110.02.10~110.03.07因過年曾短暫回家住,但住在家裏這段時間也一直吵著要回公司宿舍,說他在那裏很舒服,我們在03.06~03.07到台北旅遊,03.07當天晚上他又說他隔日就要回宿舍,我不答應,於是我們起了爭執,之後他即說他“不要了”,隔天03.08他又離家,之後我們的關係就惡化,他對我猶如謝謝再聯絡,會要我不要再以「老公、親愛的」這些親密稱呼他,也常會要求我要離婚,但我沒答應仍是會魯他,希望能軟性叫他回家,他有說過,我要離不離對他都沒差,只要我不要再吵他;到06.30這段時間他依然會每日早上回家幫小朋友準備早餐及帶上課,之後暑假小朋友在台中大阿姨(我大姐)家過暑假,七月份還會騎摩托車載我到台中找小朋友,八月份他就跟我大姐說要我趕快簽一簽,我們是歹戲拖棚,他對我已經沒感情了,我因為打擊太大,到十月底都沒跟他聯絡,直到10.30他出車禍需住院,院方要家屬簽同意書他不得已他才打電話給我,我在醫院照顧他,出院後將他帶回家照顧一個月,在家療傷這一個月期間,他也要求要離婚,要我給他100%的自由,我一樣沒答應,他也有請律師打電話給我,這個月期間他說了很多:「他不愛我了,我還巴著他是抹見笑」、「我跟小孩是他奔向自由的絆腳石」、「他已經沒辦法回到過去」、「這個家庭已經不可能100%的幸福了,要我不要再堅持」、「只剩我在幻想他會回頭」、「對我從愛到恐懼到怨恨到現在不屑一顧」…此類的話。直到11月底,經詢問第三方力量才間接得知他在外已有女人,而且這個人在他在家療傷期間曾來家裏探視過他並且幫他倒尿壺。他在傷勢稍好12/5晚間九點多再度離家後,隔日12/6即請律師提起離婚訴訟,但並沒有告知我,12/14他需再回診確認傷勢是否有好轉,當日我到他公司探視他關心他的傷勢,他告知我以後不要再找他,我請他回家,雙方針對這議題無法溝通,當日他到警局申請家暴,但經法院審查後於農曆年後接獲聲請駁回書面通知。我在得知他申請家暴時也有請律師提出履行同居義務訴求,同日接獲他訴請離婚公文,目前已調解一次未成,因雙方無共識不會再續調,案件未來將直接轉法庭交由法官審判。以上為我們這一年多來的事件。

請教老師, 

1、我先生為什麼現在會這麼怨恨我?他曾是愛家的人,何以會做出拋家棄子的事?為了離婚他的每字每句除了無情還是無情,何以我們的婚姻會出現如此的變化,有何化解方式?

2、我還愛著我先生,我跟先生的婚姻還有辦法再繼續嗎?先生有回歸家庭的可能性嗎?可以怎麼做讓他把心帶回家庭?如何讓這宗官司不影響到我的家庭?

3、小孩在這件事情中會受影響嗎?如何降低小孩在這件事情的影響?有可能藉由小孩將先生帶回來嗎?

4、先生與外遇對象的情緣會如何?何以會有此情緣出現?他們是一段情還是會有什麼後續?


3#
 樓主| halojj 發表於 2022-4-7 09:48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halojj 發表於 2022-4-7 09:39
【補充】

先生人生大事
106.06.21~106.06.25因感染性腹瀉住院
110.10.30~110.11.02因車禍右大腿骨折住院,同時在家休養未上班一個多月
4#
 樓主| halojj 發表於 2022-4-22 08:03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請問老師,我是否需再提供什麼資訊或整理什麼資料?
5#
印玄因果師 發表於 2022-4-25 22:06 | 只看該作者

由於您所提供的時間,在推算時都需要驗證確認是否與過往相符;又因為所提供的某些事件與現實狀況,耗費很多時間仔細推敲後,其發生可能性具有有很大的疑慮,妳倆雙方都不應為正確時間。

經過反覆確認,先生的命理時間比較可能是65.1.12的巳時。

 

再請教,關於您兩次晉升課長跟經理,是否有因為長官或其他的因素?如有,是否能提供拔擢提升的相關人士的出生年次生肖?


本版積分規則

柏廬講堂/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晚上7~10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3-29 14:22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