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蛋-請解答婚緣問題 - 第4頁 - 宿世良緣孽緣神準推斷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請選擇 進入手機版 | 繼續訪問電腦版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樓主: 蛋蛋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蛋蛋-請解答婚緣問題

[複製鏈接]
16#
 樓主| 蛋蛋 發表於 2010-1-5 11:30 | 只看該作者

蛋蛋-請解答婚緣問題16

老師您好:
     看了您的答覆之後,其實我很難過與不捨,認識他的這段日子以來,雖然偶有不快,但確實能感受到他的真心誠意。
原本我以為只要我們更堅定彼此,應該是能夠細水長流的,再加上之前老師的回覆也給了我無比信心。
     我以為我能夠完整的放下,可是真的好難好難,茫茫人海中,為什麼我們會相遇相戀?應該就真的是個緣吧!
我們這算是有緣無份嗎?一起走過了兩年多,說要昇華接受各自嫁娶的事實,真是情何以堪!老師您之前不是提過我們
只有101、102、105此三年的考驗嗎?為什麼我們的結合竟會成為一輩子的家運不佳?而且老師您不也曾言我們度過考驗
,之後可以修成良好正緣嗎?而且今年初開始,我可以感受到他的誠意與用心,不管是對我或是家人,難道這樣是徒勞無功的嗎?
我們連修都無法修嗎?
     另外看了其他的範例之後,想請教老師,我的真命天子範圍怎麼只有前三級,如果這算特優,那其他優級對象的範圍呢?
是不是我個人只能匹配前三級的的對象?
17#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10-1-5 11:30 | 只看該作者

蛋蛋-請解答婚緣問題17

請詳細回頭品讀我給妳的所有答覆→
「.....妳兩情緣雖然不錯,但是家運甚差,婚前總會有長輩阻礙,婚後仍會有很多家庭阻礙,家宅不寧,婚姻就難稱美滿;.....」
「......不又告訴妳,由於妳兩情緣頗深,所以這些矛盾即使發生,妳兩情緣仍不會斷,.....」
「......妳不用今年急著做決定,因為今年運勢與宿緣使然,妳兩會有一些摩擦遇誤會,這時間雙方都不是很清醒理智,當然不可急躁決定;明年中再與他商量,......」
我可以給妳所有可印證的答覆,但我的意見都只是給妳的參考而已,抉擇仍然在妳呀!
如果,任何一位情緣能夠建立堅強共識,無畏艱難,共同修行家庭與婚姻課題,那都可以提升正緣等級,或許提升一兩級至前三級呀,那就看妳兩的決心與意志。
通常,能夠『建立堅強共識,無畏艱難,共同修行家庭與婚姻課題』的,大都是有虔誠共同宗教信仰,或許你倆可以從這方面努力看看。
君不見,虔誠的共同教會夫妻,虔誠的共同道教道場夫妻,虔誠的共同佛教夫妻,她們的婚姻家庭都比較安定穩固嗎?

只有前三級優質正緣最好,比較經得起各種考驗;其他四五級的姻緣對象,那不就跟目前這位一樣,那就不用再費心去找,眼前就是啦!
〈以上答覆免費服務〉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18#
 樓主| 蛋蛋 發表於 2010-1-5 11:31 | 只看該作者

蛋蛋-請解答婚緣問題18

老師您好:
      我想我還是先將我的工作及學業打理好,先完成階段性的任務,感情的部份,盼能隨著時間能更加清楚明朗。
我想我所信奉的關恩主應該也是希望我如此吧!最近發現有個對象符合條件,但也僅只課業聯繫,只能隨緣了。
感謝老師勞心勞神的推算,下次我再有疑問時,定會再來請教益。
19#
 樓主| 蛋蛋 發表於 2010-1-12 21:16 | 只看該作者

蛋蛋-請解答婚緣問題19

老師您好:
      我想來補充提問一下,這陣子我和前男友的關係似乎有點曖昧不清。為什麼還稱他為前男友呢?我想應該在於還不被家人所認同,而有時他理智的回應也曾讓我難過;但反過來說,我又看到他積極付出的ㄧ面,假日時會找我出遊或買東西給我的家人,之前就曾聽他說要買房子(也曾帶我去看過),本以為沒那麼急迫,卻沒想到這兩天卻為了他購屋的問題我倆意見相左,他看上了一間公寓很喜歡(我愛透天厝決不接受公寓、他愛公寓卻也可接受透天厝),他要我給他不愛的正當理由,而不是連陪他去看公寓都沒就直接說不。他說公寓可以不買,但卻無法接受連試都沒試就說不的觀念的我。我知道他是認真的,也知道他看房子是為了想趕快給我個穩定的家,可是我卻不知道我該怎麼去跟他說。
我的母親始終說我要是住公寓以後一定會出命案啥的,或是說跟他在一起我不會有好結果。假日他找我出去父母頂多唸唸也沒多大阻止,但一到四時竟連吃飯都有聲音,原因是接觸頻繁,我真的不懂他們沒感受到男友的付出嗎?為什麼我不能將他當成男朋友、當成以後想結婚的對象?
其實我們的相處真的就已經像是情侶,也很認真的是為了有結果才交往的。母親說他明年會結婚,但對象絕不是我,且說我29歲絕不可結婚,一定得到30歲,那我跟他呢?可我又想起老師之前曾推算98年是我們的結婚良機,我想問要是明年我們結不了婚,會分道揚鑣嗎?我也曾想過到30歲時再談婚姻,但男友這中間的時間是否會變卦,他會去另結新歡嗎?拉哩拉雜的打了一堆,真的很希望狀況能撥雲見日,不要再渾沌不明,老師拜託您了!
20#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10-1-12 21:17 | 只看該作者

蛋蛋-請解答婚緣問題20

...我的母親始終說我要是住公寓以後一定會出命案啥的...

於命理風水上,大凶方位是會有相當程度帶來凶煞,但是理論上,沒有說住公寓會出命案的。

...母親說他明年會結婚,但對象絕不是我,且說我29歲絕不可結婚...

除非妳母親有天眼通,真正能看到未來實景,否則,她的邏輯與命理不太符合。
目前太多不求智慧而求通靈的人,這是一種亂象;
鬼道也有五通,天眼通也是其一,人死入鬼道,不必求就有五通;然而為何於輪迴中,人道高於鬼道?
因為鬼道雖有五通而無智慧,無智慧就不能得般若與菩提,靈魂元神就無法進化昇華。
未能證道的通靈反而是般若菩提的障礙,所以人道中著重於智慧中求得般若菩提,有了般若菩提基礎的神通,才不至於障礙智慧。

而神通境界仍有高低之分,有般若菩提根基的高境界神通能如實看到景象;
但低境界的通靈,有時候看到的是模糊的未來景像,又沒有足夠般若菩提智慧基礎,這些模糊景象有時會誤解誤通,而成幻象假像。

目前社會上有太多不求般若菩提正道之根基而求通靈,因而靈通接觸境界經常接觸到不太好的境界;
甚至有的通靈通到鬼靈、低界靈、動物靈、而不自知,甚至有些發生精神障礙。
如果通靈接觸不好的境界,反而妨礙正道智慧,也破壞生命正常發展昇華。

我門在這邊雖用紫微斗數闡述命理,但所有紫微斗數推算工具雖然神準,但都以天理因果智慧為根基。
而且,我門也都把這些天理因果智慧與紫微斗數學術化、科學性實證化、系統化;
所以除了本門,還沒多少人敢全程公開所有命理問答過程來接受社會公證驗證。
而因為能夠學術化、系統化,所以我門也傳授第一批學生成為專業宿緣天機諮詢的高階因果命理師;
而且這些學生所有命理推算與論述都必須接受社會公開驗證,所以,我敢自稱本門紫微斗數是學術智慧不是迷信。

本版積分規則

柏廬講堂/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晚上7~10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3-28 19:0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