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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因地的菩薩,果地的佛陀 [打印本頁]

作者: 晨曦〈道師〉    時間: 2009-2-14 12:47
標題: 因地的菩薩,果地的佛陀
石中玉大大,請靜聽我幾言,如下。
阿扁確實仍有生門活路的!
我在拙作「因果」中,就嘗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這句話別人可能難以做到,但是阿扁就有這機緣做到;
因為~雖然他目前落難,但是他能影響的能量仍是十分巨大;
如果應用他巨大的影響能量來造福台灣,那麼~巨大的功德,經過正確的消災轉運之玄門道法的施展應用,確實可以大事化小,大罪可免,小罪應劫。
正宗玄門道法的消災轉運之術十分複雜,也是攸關天機,難以在此詳述;但是我可以稍稍解釋其中原理;

1.坊間一般法術要轉銷業債劫數通常是不可能,因為「無功德資糧」「無因果法據」因而違逆因果天理之法術,縱然短暫有用,也必然不久之後「疊業反撲」,因為天理與神佛不可能接受賄絡關說;所以~原本業債加上術法操弄業障,雙重業障反撲會更嚴重。

2.果地之業力,於果地不可轉:據例來說,有人偷竊千萬,用此千萬營利之後,再把這所竊千萬還給失主,這樣可以免除偷竊罪嗎?這是不能免罪,但是可以因為返還贓物之懺悔,可以從輕量刑,不可能免罪。

3.「因地的菩薩,果地的佛陀」,在因地種下啥麼種籽,果地就會收穫啥麼果實;雖然前述之罪可輕不可免,但是,如果因地之中種下巨大菩薩善因種籽呢?那必然有善果呀!

4.因果業報是不可以自由此善抵銷彼惡,通常情況,偷竊罪是不能用捐獻救濟的善是來抵罪;有罪責罰,另外之功另外之賞;然而如果政府公權力裁判認為社會亟需某善功德,就有可能公開宣告這亟需之善功德可抵某罪;所以自古有充軍抵罪,抄家抵罪...。
同理,因果天理也是此善不能抵銷彼罪,除非神佛應許。而各大宗教都有「因地之善,救濟果地業障」的救贖法則;這也是各大宗教存在於世間的重要宗旨之一;而這些因果救濟救贖教法,原本就是各大正信宗教公認的因果天理法則之一,也所以極嚴謹重視業力的佛教也有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5.從因地來救濟救贖果地,正是所有正信宗教救贖世人的基本原理;所以東方道教佛教的「皈依+懺悔+修行+發願+行善功德=迴向與因果超昇」;而西方泛上帝教派的「信主+告解+主日修行+以主名行善=救贖」;其名相〈名稱〉雖不同,其內涵則一致;任何世間救解法術脫離這樣的內涵程序,則不屬因地救濟果地的因果法則,其術法當然無效甚至有害。

所以,如果早前在53年次的死門冤親出現之前就更容易救濟因果業障;
甚至說,早在民國93年底/94年初我給他的建言文章,他稍有採納,也不執於有今日艱危困局;
阿扁雖然目前極度危困,其實仍有因地救贖的玄門正法,只是~他們可有福慧嗎?他可願從因地中種下巨大菩薩功德嗎?

如果他有此福慧,有此願力;那麼~福慧+願力的情況下,雖然極其艱困,但有法必有破;
所以,仍可經過繁複多重的因地救贖程序,幫他大事化小,轉危為安。
作者: 菲菲    時間: 2009-9-23 07:09
標題: 回復 #1 晨曦〈司教〉 的帖子
感謝老師開釋因果妙理!
作者: christmas168    時間: 2010-8-16 14:20
感謝老師以當今人物實例   開釋因果真理  
               請受學生一拜    [拱手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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