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2 et101699 的帖子
你對她是屬有情緣無緣,
從你這方面而言,你對她情緣很深〈從16-65歲〉;
但因為有情而無緣,因為她對你每十年至少有三次會緣盡情滅;
甚至在你36-45歲及56-65歲這兩個階段,對你來說與她的情緣會讓你年年都有可能身敗名裂;
如果93、96、99年有交往,則會讓你有身敗名裂的煩惱!
對女方而言,在32歲未婚前,對你是彼此為雙方的爛桃花,有機會產生情緣但一定不會長久;32歲之後跟你更是無緣。
所以你倆的情緣不是正緣,只是婚前的爛桃花,如果結婚則很容易恩怨情仇糾結,終究必然緣盡情滅,而形成孽緣。
所以你不可以輕易把她當做你的正緣,頂多只是生命中一段過渡插曲。
〈雙方情緣,700點;仍有300點記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