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前夫95.11.20離婚,我想家,可能再復合嗎? - 第2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12
返回列表 發新帖
樓主: sharon0602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我與前夫95.11.20離婚,我想家,可能再復合嗎?

[複製鏈接]
6#
 樓主| sharon0602 發表於 2008-2-29 11:0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還有機會過家庭生活嗎?不想一個人孤孤單單

請問, 我是一個相當愛家的人,我還有機會過家庭生活嗎?不想一個人孤孤單單的過生活.前夫個性雖然孤僻, 但是至少看到他在家, 我很有安全感 , 我能有機會回家嗎?
請幫幫我....
7#
 樓主| sharon0602 發表於 2008-2-29 11:4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0 阿邱 的帖子

謝謝 !! 我很期待你幫我解答.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8#
 樓主| sharon0602 發表於 2008-3-3 14:1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2 阿邱 的帖子

結婚12年來,我沒有做出任何對不起家庭的事.他沒有固定收入,我一肩幫他將所以的事情扛下 ,幫他介紹案子,日子雖苦, 但是只要一家四口能溫飽 ,我都能忍.他藉由另一個女人劈腿逼我離婚,不到幾個月,他們也散了.但他很沒良心,知道我愛孩子, 他就拿小孩當護身符,高興才給我看,不高興就把我當陌生人.我自認自己是好女人, 如果苦苦追尋一家團聚.我的下場難道還是只有孤單無助嗎?我這輩子還有機會遇到真心對我好的人嗎? 我已經快不知道自己該如何生活下去, 不知怎麼做才會讓自己快樂了.
9#
 樓主| sharon0602 發表於 2008-3-4 10:4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4 阿邱 的帖子

謝謝你的回覆.我會好好調整我自己.我只是一直很想知道,我跟小孩的感情深厚, 但我們在一起的緣分??一直以來,照顧孩子習慣了,喜歡那種有被需要的感覺, 突然被他爸爸強制隔離,心裡真的很難接受. 一個人生活的日子,真的很無助.但為了所有關心我的人,我告訴自己, 一定要努力堅強起來. 但是需要時間調適.我也想要開心的過每一天.
10#
 樓主| sharon0602 發表於 2008-3-6 11: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6 阿邱 的帖子

謝謝你的回覆! 希望我有更美好的未來.

本版積分規則

柏廬講堂/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晚上7~10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4-27 14:10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