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世冤親印證→緣盡情滅,必須要有第三者的介入! - 神準推算案例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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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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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世冤親印證→緣盡情滅,必須要有第三者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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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http://3344888.tw/discuz/thread-385-1-1.html

每個人的命盤好比是一本本的劇本,隨著大限、流年走勢,難免有犯糊塗的時候,這時要如何抉擇,如何演好這齣戲,決定了是場喜劇、還是鬧劇、又或是悲劇…..等等。
故事主角未全盤托出與前男友分手的來龍去脈,
老師斷言若非第三者介入不可能斷情!
當事人好生佩服,這時也才承認「自己劈腿」導致與前男友分手,名譽受損外,課業也一蹋糊塗還得了憂鬱症,很可惜太晚與老師結緣,倘若她能早些時候提問,或是能知「造化璇璣訣」,依口訣避開冤親、凶人,此番感情危機或許就不會釀成災難。
常人懵懂無知,不知冤親的可怕,也因欠缺宗教信仰與天道因果觀念,任性妄為下演了齣「回不去了」的戲碼,抱憾終身,一念之差,造成30年追悔。
而若為高高在上的一國之君,用人失當、亂用冤親拖垮的是整個國家,咱們老百姓就得受苦受難啊!


當事人提問:
1.問姻緣:
去年年初情海波折(與前男友數年感情因其他感情糾葛不清不得善終,名譽有受損,影響好一陣子身心狀況與學業)。
去年年底認識現任男友,大我六歲(農曆62年10月25日 傍晚五點生 出生地台中市),離婚帶一幼子,但受我尊重也很疼愛我,年初交往至今。
想請問我會得到幸福的正緣嗎(幾歲適合結婚?)
現在這位男友為良緣否?

晨曦老師斷言必然要有第三者介入:
1.我之懷疑妳ㄉ出生時間,是因為從妳命盤上推斷,妳對他情緣很深,妳跟前男友〈67/3/2〉94年ㄉ分手,原因不單純是妳兩ㄉ宿世情緣與婚緣,有緣盡情滅ㄉ必然現象;
那年妳兩宿緣上有些嚴重ㄉ矛盾會是在於生兒育女方面ㄉ事情,而且妳ㄉ事業學業會有重大衝擊,但非情緣斷絕,必然還要有某種事件與第三者介入,才可能把妳對他深厚情緣斷滅;
〈危機原本不等於災難〉
2.這農曆62年10月25日男生雖對妳不錯,但是他自身有一些家宅問題,會跟妳在互動中產生一些矛盾,這些矛盾在96、98、101、102年,會有妳兩情緣ㄉ四次嚴重考驗,雖然妳對他頗為動情,甚至很願意聽從他,但妳還是得留心觀察與考慮。

當事人印證:
老師我真的服了您啦!
其實我每天都很努力看精華區的文章,除了未整理的幾乎每篇都看過了,但還是問了沒概念而無法回答的問題...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
關於前男友的部分,老師的回答的確震懾了我,只有我自己知道這一生對這個男生的用情有多深,我們前幾年的相處也像兩小無猜單純快樂,但最後結束的真的很矛盾,是我自己出現了第三者(國曆民國70年7月10日)而他知情後極不甘心下做出報復第三者之舉,不只影響我的學業,之後的身心也大為影響,必須一直服用抗憂鬱藥跟安眠藥,可是我真的對他用情很深,最後會搞成那樣,恍如一場惡夢。
到現在我們偶爾聯絡,想到他我仍砰然心動,但我無法原諒他,他也不會相信我對他的情深了吧,又愛又恨造成我身心煎熬,只能說是自作孽吧!
老師所以說我們現在算不算是緣斷情滅了?
可以知道我們是怎樣的宿緣嗎?
也許是為了要逃避這段痛苦,我才會跟老師提問其他有的沒有的事情,希望能轉移注意力看到更多曙光。
如果要照其他提問方式,可以再請教老師現任男友屬於我的三級正緣嗎?
他算不算我的貴人?
我很怕感情會再重蹈覆徹,真的很怕。
感謝老師直指出我的心結,也懇求老師慈悲,讓我了解個人的前世因果跟當修課題好嗎?

晨曦老師回復:
唉,惡業現前,在劫難逃,妳肯定以前都不親近神佛菩薩,搞不好連祖先都懶得祭拜,所以才會有如此宿世冤親出現眼前;
1.妳~妳根本不是愛這70的男生,妳ㄉ真愛還是那67的男生,可就在妳運勢與思想最荒誕ㄉ狂想浪漫中,卻出現ㄌ這吻合妳荒狂爛桃花ㄉ冤親;
妳可知,這冤親在這時間出現ㄉ注定宿緣有多恐怖?
他一連破壞妳生命中ㄉ福氣,事業,家運,財運,財運,親緣,婚緣;
妳知道嗎,就是30年後,妳對這前男友仍然會餘情未了,念念不忘ㄉ追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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