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
本人:在112年國曆10月初時,已將和前妻共同持有的房子賣掉了,賣掉的價錢及買家確定購買速度是出乎意料的多和快,2人也平分各自分到應得部份。
我順勢也買了屬於我自己的房子(7月初時就突然有這個想法,當時就已經看了很多房子但始終都沒有適合我的條件)於是在8月下旬時機緣當下找到目前要長久自住的窩。
工作方面:112年國曆8月份時有3件Case成形(之前有經營的客戶),讓我在112年業績有提升(感謝太陰星君的幫忙!)。
女兒方面:(民國90年國曆10月31日下午14:52分生)於112年9月也轉學到台中的私立大學,從中由大二開始唸法律系(因與原讀的科系不同因素),目前自己在校外住宿。
以上我和女兒敬請妙諦老師-提點批示113年流年-要注意及防範的人、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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