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生是否有機會找到歸宿? - 第2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12
返回列表 發新帖
樓主: recherche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此生是否有機會找到歸宿?

[複製鏈接]
6#
 樓主| recherche 發表於 2008-4-2 13:26 | 顯示全部樓層
老師慈悲,提供資訊如下:

1.與前夫正式的離婚日期:
國曆-民國96年6月13日
農曆-民國96年4月28日
(老師在上..敝人"前年"寫錯了,應是"去年"...出此謬誤..請老師原諒!)

2.妳與先生的離婚,是否有長輩介入?
主要原因應該是前夫長期鑽牛角尖想不開、想壞的,並預設一堆負面的不存在想法所衍生出來的問題來為難他自己也為難我,爭吵不休,幾乎夜夜不成眠,身心俱疲下離婚的。
我這邊的長輩是支持我做離婚的決定的,並沒有逼我...不過女方這邊幾乎全部的親友都讚成我離婚。


[ 本帖最後由 recherche 於 2008-4-2 13:30 編輯 ]
7#
 樓主| recherche 發表於 2008-4-2 16:49 | 顯示全部樓層
老師慈悲!
非常感謝您的定盤....和我父母記的同出一轍。

請老師慢慢來。老師願意協助,敝人已盛感激,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 本帖最後由 recherche 於 2008-4-2 16:51 編輯 ]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8#
 樓主| recherche 發表於 2008-4-7 11:12 | 顯示全部樓層
老師在上,
非常感激老師的詳盡的剖析,
看來這問題在我身上,請問我該怎麼做、如何修行?
那四次嚴重的危機...有可以化解的方法嗎?
感謝!


[ 本帖最後由 recherche 於 2008-4-7 11:33 編輯 ]
9#
 樓主| recherche 發表於 2008-4-9 10:09 | 顯示全部樓層
老師在上,
"人們把自心沉浸在煩惱苦海中,所以暫時被負面能量矇蔽"...........真的很貼切
感謝老師勸世的用心!敝人真的受惠良多,我會謹記在心。
經仔細思考、沉澱後,我會試著修行,並努力實踐於生活中。
萬分感謝!!
10#
 樓主| recherche 發表於 2008-4-25 14:55 | 顯示全部樓層
老師在上,
最近我前夫很想和我生孩子..正式組織家庭(男方父母贊成、女方父母不那麼反對了)..但我真的很擔心再次的離婚(他如果又悶起來怎麼辦...)
想問說老師那10件重大事件真的不知道如何提(只知道前夫哥哥過世時他14歲)..能否請老師指導
重大事件的方向..
以上,萬分感謝!


[ 本帖最後由 recherche 於 2008-4-25 15:53 編輯 ]

本版積分規則

柏廬講堂/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晚上7~10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4-29 02:22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