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的魚 :該離婚還是不離好呢? - 第31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溺水的魚 :該離婚還是不離好呢?

[複製鏈接]
4#
印佛因果師 發表於 2008-9-9 18:0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溺水的魚 的帖子

根據長時間的驗盤,先生的出生時間,午時:12:00左右,不論是午時或是未時排盤,2個命盤都有極其矛盾的存在,和妳所描述的情況並不相符合,在尚未100%肯定先生命盤的正確性,請妳提供與先生自身相關的事蹟,和相對應的時間以及相關人等的年次生肖。

如:留學、搬家、買房子、升遷、換工作、尊長過世……等
3#
 樓主| 溺水的魚〈輔導師〉 發表於 2008-9-6 19:08 | 只看該作者
我大女兒的出生:85年國曆5月18日下午3:52分 台北出生
    小女兒的出生:93年國曆6月18日早上9:10分 台北出生

結婚是在83年國曆11月12日

在今年的3月開始分房,我老公之前的外遇是在91年的9.10月間發現的,是公司的女同事,
我不知他的外遇對象的生辰,後來解決之後,才懷了小女兒,應該已經斷了,不知為何這2年又開始不對勁,
我懷疑他是不是和另一個已婚的女同事有曖昧,那女同事是64年12月17日生,總之,我覺得近一年來他老是莫名奇妙在嫌棄我
拜託老師幫幫我,謝謝!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2#
印佛因果師 發表於 2008-9-5 22:0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溺水的魚 的帖子

妳好,請妳提供2位小孩詳細的生辰八字和出生地點,也請告知妳俩的結婚時間。
另外,妳倆是今年開始分房嗎? 5~6年前先生外遇,可否提供切確的時間和外遇對象的年次生肖?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5-11 16:36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