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6243:驗證陽宅吉凶 - 斗數陽宅吉凶驗證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請選擇 進入手機版 | 繼續訪問電腦版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查看: 4564|引用: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lili6243:驗證陽宅吉凶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lili6243 發表於 2009-7-5 22: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原帖由 晨曦〈司教〉 於 2009-3-12 21:22 發表

妳家整個房屋座向沒有啥問題,但是屋內臥房是在哪方位呢?
如果臥房坐落在屋內的丑宮或未宮,那是對妳先生大凶的方位,妳先生健康必然如江河日下;其他方位則有吉有凶,等妳給我明確資料再說。
〈屋內各房間座落宮位請參考 我於 ...


如果早一點認識老師就好了, 真的是神準. 只用「佩服」真的無法表達我有多佩服

我用各房間的中心來測方位, 不知道是不是正確?

大門(戌宮)
客廳(未宮),
1房(午宮)
2房(丑宮)
3房(大約在亥, 戌交界線上)
套房(辰宮)
廚房(丑宮)
廁所(卯宮)

我們搬進去時, 我們夫妻先睡1房(午宮), 兒子睡2房(丑宮), 套房(辰宮)我上課在用.3房(大約在亥, 戌交界線上)是雜物間.

過一段時間, 我忘了時間, 可能有3,4年以上, 我先生就換睡在客廳(未宮), 我睡2房(丑宮), 兒子睡1房(午宮)

不曉得什麼時候, 可能也有一兩年吧, 我都睡客廳(未宮), 我先生睡2房(丑宮)

97年8月底之後, 我睡3房(大約在亥, 戌交界線上), 我先生還是睡2房(丑宮), 大約11月初, 因為他身體狀況非常差, 為了照顧他所以我也睡2房(丑宮),

大約今年過年前, 我們又換到3房(大約在亥, 戌交界線上)

我先生身體之前就不太好, 這兩年變得非常差, 老師提到的那些病幾乎全部都有, 原來他一直睡在兇位上, 我想至少有4~5年以上,

如果我們需要換到兒子的房間, 我兒子78年9月20日早6:56分, 可換睡那一間.

再次感謝老師,

本版積分規則

柏廬講堂/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晚上7~10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3-28 23:3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