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忙給意見,謝謝! - 第11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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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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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christmas168 發表於 2010-9-3 14:1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0 小安 的帖子

妳有蒐證了嗎...
訴請離婚要有證據...另外..律師準備請了嗎..
任何有關當事人的談話...能錄音的儘量錄...吵架也一樣...一切講求證據.千萬不能嫌麻煩.
若是兩願離婚的話..那跟本不用上法庭.
除非對方不放妳.妳又已不願再跟對方生活...那才要打官司...但是一定要有無法繼續共同生活的理由....[家暴''虐待''酗酒''賭博''或一切不名譽之事'']致使配偶無法繼續共同生活...這些證據...妳一定要蒐集.

上法庭後...法官不可能以妳說的為主...包括妳爸爸說...媽媽說....阿嬤說...等等..自家人說的不算.一切還是以妳的錄音為主.

在這裏再一次跟妳強調....任何難堪的事證.物證...都可以留下來...包括言語..行為上對方對妳的不堪....千萬不要不好意思或怕面子受傷而有所保留...法官和律師他們對於再怎麼難堪的證據.都已見怪不怪...不會恥笑當事人的.

就像來老師這邊面談的人...再怎麼難堪的事...老師都已聽過.老師經厲過很多人生的大風大浪.早已把世俗之事看的很淡...我們這些有緣認識他的人.經歷了自己的事後...慢慢的也會覺得自己的事已是    ''小菜一碟''啦.

                            加油
52#
 樓主| 小安 發表於 2010-9-3 23:1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1 christmas168 的帖子

謝謝 christmas168 的提點,目前還沒請律師,想先自己跑,我不知道他會怎麼說我或會不會到場,如果法官看見他指責我的嘴臉,應該就知道我的處境!驗傷單有幾張,警察局幾次派人處理的員警都是同一個警察,而且都是他喝酒的狀態,電話錄音有幾則,應該就構成離婚的條件!不過我很怕上法院時會大哭,無法陳述經過....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53#
christmas168 發表於 2010-9-5 16:5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2 小安 的帖子

家事法庭沒有妳想的這麼複雜...對方去不去也不關妳的事...
反正傳票一到...妳就去妳自己的...妳都要跟他離婚了...妳還管他啊..真傻.
妳老公不出庭..也不向法庭請假...那更加速法官對這案子的結案速度.
到時候欲哭無淚的是他...不是妳.

只是我要建議妳...妳也要防他...他大可請律師來為他''答辯''.就算他有幾次不出庭...律師都可代表他出庭..
驗傷單有幾張就夠了..員警的備案也是妳的證據之一.電話錄音有幾則也就夠了.
既然要上法院是妳的決擇...妳又有充分準備...那妳還有什麼好怕的呢....

妳只要心念正確.意志力集中...我就是要脫離苦海...這樣的想法...妳就會有''勇氣''
再來...我不是告訴妳上法庭如果法官要妳陳述妳再講....最後重點告訴法官...這麼多次的家暴和騷擾..我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之中..已經嚴重影響到我的家人..和我的工作..我實在不願意再繼續跟對方生活..重點講到就好...不用囉囉嗦嗦.因為不像我們在電視上看戲一樣...現實中法庭講求效率.重點....[電視上看到的開庭劇情是把它悲情化了.還可以哭哭啼啼情緒化]不要受電視的影響.千萬控制情緒.懂嗎.

如果妳沒有請律師...那麼每一次開庭都一定要到.千萬不要情緒一來就不去了...那是違法的喔...切記.
54#
 樓主| 小安 發表於 2010-9-6 02:0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3 christmas168 的帖子

謝謝 christmas168 ,不過進度很慢,上個禮拜有接到法院的電話說要辦保護令,到時候要請我出庭配合,書面通知都沒來,等拿到保護令再來訴請離婚,又要得等了!
總覺得離婚這條路很漫長,又得想念小孩....
55#
christmas168 發表於 2010-9-6 14:4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4 小安 的帖子

小安...其實以妳的情形...妳要先拿到保護令的這個過程是有一點多餘...以妳的例子...是可以直接訴請離婚..不用再拿到什麼保護令...再來離婚...其結果都是一樣的...妳最終的目的就是要分開不是嗎...除非妳還有對妳老公存什麼希望...等保護令是要時間的...等離婚官司也要時間的.再來還要面對孩子判決的問題......這些要花上漫長的時間...妳能熬嗎.

不知道妳的經濟情況如何...很冒昧這麼問妳..是覺得請一個懂法律的人來幫妳打離婚官司...不但減輕自己不懂法律的麻煩...而且有律師陪著去開庭
有一些細節律師會教妳.....

對了..我之前有請問妳..妳有和妳老公提離婚嗎...如果他願意和平解決...那麼妳又何必要上法院呢.妳一直忘了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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