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kino1025 問情緣與子女緣 - 第19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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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ino1025 問情緣與子女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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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yukino 發表於 2007-11-2 13:0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7 晨曦居士 的帖子

監護權判下來了,判給了男方,我只有探視權.怎麼會這樣呢?老師不是說小孩會跟我嗎?那邊最大的優勢是有爺爺奶奶照顧,我這邊什麼親人都沒有,至於經濟條件,法官根本不會去查,那邊說工作穩定有固定收入,男方父親還有半俸.但我知道他們真的沒錢了,連幼稚園學費也都欠半年了.小孩的健保費都是我在付,包括從出生以來所積欠的.法官完全是看社工員訪視報告判的,對方有官司有負債法官的理由是不會影響小孩的照顧.我也問書記官了,就算上訴改判的機率不高.是不是要他死了還是犯罪服刑小孩的監護權才可能回到我身上呢?還是哪一天他會自己良心發現把監護權給我呢?
92#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07-11-3 03:2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8 yukino 的帖子

妳好;
1.社福兒童案件,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事很重要ㄉ評判依據,你可能這方面疏忽ㄌ;
2.民主時代ㄌ,地院判決被高院改判ㄉ案例比例甚高;我親眼經歷過「無期徒刑」改判兩年,還有無期徒刑改判無罪釋放;更何況你這種案例;別聽書記官瞎說。
3.目前好好ㄉ準備在高院ㄉ審判,盡量蒐集有利證據,就有改判機會。
4.目前ㄉ劣勢不代表永遠ㄉ劣勢,用正面心態面對,天助自助者。
5.兩年多ㄌ,根據我們推算實證經驗,命理中ㄉ必然現象,只有1%不到ㄉ反常,我不認為你會是那1%;所以先安心ㄉ去打好官司;
6.但是~不要因為命理現象對妳有利,就疏忽官司ㄉ準備。

祝妳
吉祥如意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93#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07-11-3 08:3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9 晨曦居士 的帖子

我跟妳介紹一位在網路上熱心助人的法律義工,你或許可以請他指點妳贏得上訴;
他ㄉ家族→
http://tw.club.yahoo.com/clubs/law-interchange/

他ㄉ知識+檔案→
http://tw.knowledge.yahoo.com/my/my?show=AE02948394

提起精神,振奮全身ㄉ細胞去面對人生無法避免ㄉ戰役;
贏也好,輸也好,至少不是臨陣脫逃,而將來悔恨與遺憾;
寧可戰死,不可被屈辱ㄉ嚇死。

我跟他不是很熟,只是在知識+上互相交流,互相給予對方好評;
但是社會正義公理是不需要交情ㄉ,路不平,自有好人踩;
加油!
94#
yukino 發表於 2007-11-5 15:14 | 只看該作者
他的態度整個大轉變,判決書上是說每個月的第一三個禮拜的週休我可以接小孩回來我住處,但他對我說每個禮拜小孩都可以到我這裡,甚至平常我隨時想看小孩他都會帶小孩來.前兩天禮拜六禮拜日小孩都在我這裡,母子親情真的是天性,我以為一年沒見面我要花很多時間讓他們對我熟悉,沒想到才和他們玩一下子以前的感覺都回來了,孩子很聽我的話也很黏我.今天早上上班前他才來把小孩帶回去.我現在還暈陶陶的,一直以來掛心覺得難以跨越的事突然間就解決了.他說他已經改過了,我帶小孩出去玩所花的錢他也另外又拿給我,也說會彌補我,我對他還是有戒心他知道我不可能再選擇他,就算有交集也是為了小孩.我可以相信他吧,他不會再有什麼詭計吧?如果是這樣,我不會在乎一定要有監護權,畢竟我沒有辦法整天照顧,而且小孩跟他也算親近.如果他真的變好了,以後我的經濟狀況好一點再叫他把監護權給我他會答應吧?
95#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07-11-10 05:0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1 yukino 的帖子

妳還是先把自己生活建立穩定為優先;
小孩子將來你有機會取得監護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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