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玥琉璃老師:您的書籍與網站文章我有仔細的讀過,謝謝您的回答,給養父母與父母金錢與生活費我覺得是應該的,理所當然,但是也是要看自己的能力是否能做到周全與負荷幾分!~我懂您的意思,我會繼續忍氣吞聲與等待時機的!~我75年次的弟弟的親生母是41年次的媽媽,而父親資料不詳;家庭如果沒有很完整,孩子就會都四分五散到孤兒院,育幼院或是法院,或是親友家漫長等待好人領養,我其實並不想太宿命;卻也能感同身受去了解老師您在網路上與書中所表達的正面能量!~感謝盡在不言中! 謝謝您們願意幫忙那麼多家庭
謝謝Thanks a l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