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一下我的婚姻和运程 - 第3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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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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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youyou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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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一下我的婚姻和运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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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妙如因果師(玥琉璃) 發表於 2008-3-17 19:4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0 youyou77 的帖子

宿緣使然,你與太太互動上總是會有口舌紛爭,沒有啥事也喜歡鬥嘴;
太太對你的事業有正面提振助力在家庭生活及性生活也很滿意,但論及婚姻的穩定度及滿足感,必定會存在矛盾,而且宿緣使然你與她的感情總是會存在著第三者,不是你有外遇就是她有外遇;
你也會因為這個小孩與太太會有矛盾爭吵!
所以一般情形下,這個婚姻很難維繫除非雙方能共同享受家庭生活及性生活,不要太在意婚姻中各別的心理狀態,這個婚姻才能在缺陷美中保存下來。
今年的運程會因為你與太太婚姻衝突而事業運非常破敗,除非你能對婚姻問題想得開放得下,不要被婚姻防礙工作;
民國97、98年多小人也多貴人,要做好「人和」的工夫;98年在工作上要低調,刻苦耐勞,不要得罪人,否則容易因小人而誤事;如果能將本份做好,97、98年能盡到上述該注意的事項則
民國99年有很好的升官或跳槽更好的工作機會!
12#
 樓主| youyou77 發表於 2008-3-18 01:12 | 只看該作者
确实如您所说:我们前几年会有争吵,主要原因她和其他异性交往不顾及我的感受,也没掌握分寸,而且和前男友一直密切联系,她母亲因喜欢她前男友,认他做什么干儿子,也导致了此事的发生,她确实促使我在事业上努力奋斗,为了这个家和孩子的未来,我付出了很多辛苦,可是换来的竟是这样的结果,我们在家庭生活和性生活上确实挺满意,但是因为她和异性交往的事情总要影响感情.我现在只想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双方的父母因此事也已闹僵,我之前找她谈了多次,委屈自己好言相劝,为了孩子愿意原谅她这次.可是她却坚持要离.而且不讲良心争抢财产,看来确实要离了,您能看一下什么时候会离,或者拖到什么时候离对我会比较有利.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13#
妙如因果師(玥琉璃) 發表於 2008-3-18 19:1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2 youyou77 的帖子

你與太太會拖至民國98年才會離婚!
只要是離婚對雙方對不利,只要合理合法的立場都可以離婚!
14#
 樓主| youyou77 發表於 2008-3-18 19:4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玥琉璃 於 2008-3-18 19:18 發表
你與太太會拖至民國98年才會離婚!
只要是離婚對雙方對不利,只要合理合法的立場都可以離婚!

谢谢您,我承认离婚对双方都不利,无论孩子跟谁,财产多与少都输了.我并不是一定要和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毕竟是女儿,从生理发育角度肯定和母亲好一些,可是她这样想法的人我不放心她对孩子的教育成长,我不希望将来女儿因为她和她父母的影响走上歧途!毕竟我和我的父母都接受了高等教育,而且从经济条件也比她那边好.从财产而言,我们的房子当时首付款是我出的,只不过已她的名字登记的,(当时我们还没有登记结婚),一方面谁结婚都不是为了离婚,都抱着良好的愿望,其次,当时有其他因素所以没以我的名字登记.可是现在她作的事情伤害了我,破坏了这个家,现在矢口否认事实,昧着良心抢财产.请问女儿会和我吗?从财产上说我能讨回公道吗?
15#
 樓主| youyou77 發表於 2008-3-19 14:23 | 只看該作者
各位关心我的大大,今天一小时前我刚收到法院的传票,她起诉了,请看看这回结果如何?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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