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的婚姻?該怎麼處理 - 第2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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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 ckck12550 的帖子
以妳的命盤來看:其實妳本身的個性是比較剛烈、勞碌、能吃苦類型;但因為身為女生,在現實社會生活中比較壓抑;而外在所表現的個性,會與內在比較不一致,導致外人較難理解妳內心真正的想法。
而妳的夫妻宮紫微在子「桃花犯主」,而且妳與先生婚緣甚差,宿緣使然,妳會經常因為他而整體人生事業破敗,以及情殤,而且這種惡劣宿定緣分會持續到妳54歲;
當他運勢低劣之時,他會破敗妳整個人生與事業;可當他運勢好的時候,他又可能在婚姻中容易有第三者;
所以,這實在是一場很不適配的婚緣,甚至可說是妳的孽緣。妳還年輕,妳得慎重考慮是否值得把人生耗費在這場不良姻緣上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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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6 殊蓮〈助教〉 的帖子
如果他的出生時間正確;
那麼他今年對待妳可就會十分負面惡劣,而且對妳比對陌生人還不如;會把所有負面惡劣情緒與行為對妳肆無忌憚的傾洩。
而且,只要在同一屋簷下,他就會更加負面。
這樣惡劣的宿定緣分會持續至少十年,而且,即使妳咬牙熬過這10年煉獄人生,他52→61歲又有10年對妳更惡劣;
所以,這樣惡劣的宿定緣分,妳可真得好好考慮是否快刀斬亂麻,重新建立與開啟新的人生走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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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晨曦〈司教〉 於 2008-12-30 20:07 發表
如果他的出生時間正確;
那麼他今年對待妳可就會十分負面惡劣,而且對妳比對陌生人還不如;會把所有負面惡劣情緒與行為對妳肆無忌憚的傾洩。
而且,只要在同一屋簷下,他就會更加負面。
這樣惡劣的宿定緣分會持續至少十年,而且, ...
這幾天我們都有談協議離婚...到最後就會說...找你家人一起談阿...
要不然就會說...我小孩不會給你..所以又拖了幾天..
我可以明確知道..到15號之前我跟他會離婚成功嗎??
我跟小孩緣分好嗎??我要小孩的..贏的機會大嗎??
因為小孩到15號要繳註冊費(幼稚園)..他說他沒錢..我是跟他說..(如果沒錢你就不要拖著我們兩個)..
還有給他15天去找錢出來..(我是有偷留給給小孩註冊)~但是我很不高興~他已經整整兩年沒出過半毛錢~還一直住在我娘家工作也不找~只會說~我沒跟你拿錢就好~他爸又逼我要回去住~我真的受不了~因為他家人很複雜~口德不是很好..我艮本不想回去他家住~
我想離婚~可以看出他的弱點嗎?我要怎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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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8 ckck12550 的帖子
打官司的程序不是那麼快,若妳心中已下定決心要選擇離開這孽緣,在農曆12月要與先生談離婚,也是很好的時間點;
妳與小孩的緣份還算不錯,若要爭取撫養權,機率也算大;
不過若先生堅持不肯給妳小孩監護權,心中要準備可能會打官司,不用擔心離婚官司的問題(包括打官司的錢),因為現在有些婦女協會幫忙你們該怎麼做;
打官司是最後一步,在這之前,你就要去蒐集證據,證明先生都沒有盡到扶養小孩的責任,都是你努力維持家中開銷且賺錢養小孩,當然雙方能協議離婚是最好的;所以這個月不要因他藉口不簽字而感到沮喪,要堅持到底,努力談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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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殊蓮〈助教〉 於 2009-1-7 17:45 發表
打官司是最後一步,在這之前,你就要去蒐集證據,證明先生都沒有盡到扶養小孩的責任,都是你努力維持家中開銷且賺錢養小孩,當然雙方能協議離婚是最好的;所以這個月不要因他藉口不簽字而感到沮喪,要堅持到底,努力談判!
如殊蓮老師說的,打離婚官司真的很慢,快則一年~~慢則2年....是常期抗戰 (除非中途和解)。
監護權部份,要搜集好小孩的所有收據,學校聯絡簿、就醫記錄(最好有固定的醫院)、左鄰右舍.....這些都是社工的參考資料之一,經濟只佔監護權官司中的10分之1而已。
如果妳是協議要離婚的,監護權跟探視權方面一定要寫得清清楚楚,免得以後有打不盡的官司....扶養費也要寫清楚,記得要寫只要延誤一期履行,其後之期就視為已到期(先不要管他有沒工作,扶養孩子是雙方的責任,寫清楚將來他有工作才可以去法院強制執行,雙方每個月一人付擔 8000~10000是法院判一般家庭合理數字,支付法跟有沒工作可以協調)。
如果沒法協議,打官司讓法院強制協調是一個方式,但要記得你必須是沒有過失之一方,且提出告訴者負舉證之責喔!不堪長期經神之虐待,或你跟公婆不合之語言虐待....也是參考之一....但你要錄音...要有證據,法律是看證據的,這點要先考量好喔!
談判要有籌碼,而籌碼就是搜證......真的無法相處打官司、請律師、找徵信......都是下下策,因為很花錢跟時間。
最近我正在打婚姻方面的官司,不幸的是我是被告 ,但我有99%的勝算,因我沒過失,且我手上有必勝的籌碼(搜證),且我有貴人相助不用花錢請律師,所以可以慢慢跟他耗。幫我的法務人士說了一句很經典的話要切記喔!----> 除非妳家財萬貫、不然不要打沒把握的官司。
希望我最近的經驗對你有一點點幫助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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