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跟前夫的官司:三個異國人的情緣與宿緣 - 第6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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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爲了前夫還沒填完他的表格的事 大發脾氣
上個星期已經好言的跟他討論 也說好上個星期要完成 寄給他的律師 沒想到他說今天再填 ......
我快受不了 我的律師要見我 商討如何應付 我一直拖延 因爲這樣我不知道要付多少冤枉的律師費
唉 這種官司纏身 加上這樣的前夫 負面情緒怎能消除?
老師 您說我們宿緣佳 但是怎會是這樣的宿緣呢?
我本從去年12月就下定決心,不跟他有任何聯系(我以爲那時候他把文件送出去了) ,切斷與他的情緣,而我也做到。 但是爲什麽又要爲這種事互相傷害呢?
老師 我跟他何時才能真正了斷?我真的很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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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wnew 於 2009-3-2 20:58 發表
剛剛爲了前夫還沒填完他的表格的事 大發脾氣
上個星期已經好言的跟他討論 也說好上個星期要完成 寄給他的律師 沒想到他說今天再填 ......
我快受不了 我的律師要見我 商討如何應付 我一直拖延 因爲這樣我不 ...
請律師費用很貴耶!一般都是出庭一次5萬起跳,所以我的官司全程自己出庭,沒請律師,因為我沒法付擔。
尤其是離婚官司,最短半年也有拖個3~5年的,妳是跟律師算出庭次數還是用包的呢?
雖說能力許可,頃傲高明的律師可以安心許多,但真是辛苦你了,要加油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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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7 olive2001 的帖子
英國的律師是以工作時數計算的, 最便宜的離婚律師一般是一小時150-200英鎊(台幣約7500-10000)貴的律師一小時3,4百英鎊,不含稅,客戶還要付稅,我當然是找最便宜的
准備離婚時,我和前夫都談好了條件,所以這種案子是最簡單應該迅速 。 律師想要再幫我爭取什麽的, 都被我拒絕了。 連要求對方付律師費(這在英國很普遍,可以要求,如果對方不同意付,再由法官裁定)我都說不用,我不想複雜化 ,越複雜,律師賺越多 。雙方衝突會更多。 雙方同意 後,協議書律師寄去法院, 等法院判決,不用出庭。所有的離婚都是要法院裁定後才生效,不是雙方簽名就可。
我的案子,因爲當初 少送了文件,之後前夫拖延,我的律師需要寫信催他的律師,一封普通的短信大概是一小時的費用,複雜的就不用說了,這不能說律師 要賺錢 ,因爲是合理的業務。
去年九月總算補齊了文件,法院也裁定離婚。 他也應該付我後半的贍養費,需要填寫他的財産表,再送去法院,但是他又拖延。。。
剛才 我查了律師這兩三年的e-mail , 天啊! 我不知要付多少律師費。律師還沒跟我結帳,因爲他知道我有贍養費,到時候他從贍養費扣。 贍養費是對方先匯給他的律師,然後由他的律師再匯給律師,然後再轉給我。
我想 ,到時候,贍養費應該大半都給律師吧。不能怪誰,是我自己太心軟,狠不下心來逼前夫,也不配合律師
Olive 你要好好爲自己著想,雖然我的前夫拖延,但是我知道他的痛苦,你的負心漢如果做得太過分,你也不要太留情,免得損害到自己的權益,台灣不像英國,法律對女方似乎較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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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8 newnew 的帖子
沒有錯呀!台灣的法律對婦女的保障很少,所以有好多一輩子相夫教子的婦女,一離了婚經常還要因跟子女離散,另打監護權或財慘分配訴訟.....真的很可憐。
而且台灣的官司判決都很慢,離個婚雙方告來告去......打個2~3年官司很平常。
在法院還能賺錢模生的女人也不能要繕養費,我昨天在我的部落格遇到一個家油打氣的警眷,她離婚獨自帶3個孩子,請律師出庭2次(一次5萬)、狀子一次5000,寫3次,共付律師約11萬5000元,還不包括交給法院的錢,還有找徵信社抓姦的錢(10幾萬)。
法院判外遇精神賠償約50萬,等於一半都付費付掉了,孩子教育費一個孩子每月8000元*3=24000元,為了養孩子,做保險員一個月20000多元,真的很想哭咧!
後來還好他在要跳河時遇到了現在的先生,幫忙他養孩子....才慢慢走出來......
我選擇一個人出庭,心裡也怕得要命呀!可我爸媽年紀大了,要他們陪我,我怕他們情緒過於激動會當場血壓飆高,律師不管出庭或寫狀子的費用我都諮詢過,真的太高了,只好硬著頭皮自己上,我昨天等出庭尷尬的時間,我打電話給幫我的法務人員,他說電話中我連說話的聲音都在發抖咧!
就一直鼓勵我,就當是進去參觀法庭的,有問我任何話我一定要回答就可以了,在法院被告不可以太強勢,要小心台灣的法官有時也會有他的計策會唬唬當事人,看能不能快點結案下班。(沒請律師時,欺伍你不懂)....就進去看看台灣法院的跟電影裡面的有什麼不一樣?
ㄏㄏ ......很幽默的法務朋友對嗎?被他這樣說一下,我真的心情有穩定一點,原來台灣的法官,不用跟電影中一樣戴白色的假髮咧!遇到了事情就真的指能自己堅強,面對他、處理他也才能放下他。
我想一個月開一庭,多去幾次我就不會這麼怕了。而且這邊有好多朋友替我打氣呀!我怎能英雄氣短。
加油喔!....哈.....這張圖不適合,可以跟姊妹們風雨同行,但不能攜手共遊法院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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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8 newnew 的帖子
...准備離婚時,我和前夫都談好了條件,所以這種案子是最簡單應該迅速 。 律師想要再幫我爭取什麽的, 都被我拒絕了。 連要求對方付律師費(這在英國很普遍,可以要求,如果對方不同意付,再由法官裁定)我都說不用,我不想複雜化 ,越複雜,律師賺越多 。雙方衝突會更多。 雙方同意 後,協議書律師寄去法院, 等法院判決,不用出庭。所有的離婚都是要法院裁定後才生效,不是雙方簽名就可。
我的案子,因爲當初 少送了文件,之後前夫拖延,我的律師需要寫信催他的律師,一封普通的短信大概是一小時的費用,複雜的就不用說了,這不能說律師 要賺錢 ,因爲是合理的業務。
去年九月總算補齊了文件,法院也裁定離婚。 他也應該付我後半的贍養費,需要填寫他的財産表,再送去法院,但是他又拖延。。。
剛才 我查了律師這兩三年的e-mail , 天啊! 我不知要付多少律師費。律師還沒跟我結帳,因爲他知道我有贍養費,到時候他從贍養費扣。 贍養費是對方先匯給他的律師,然後由他的律師再匯給律師,然後再轉給我。...
妳是應該好好對他發脾氣,讓他知道他的昏昧會造成雙方多少損失。
但是我要提醒妳,你的脾氣還是緣自於對他的疼惜,妳才放棄多少垂手可得的計較,這一點應該明白讓他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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