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
以妳的情況來說,前面老師與助教,都已暫就妳自己本身所提供尚未經考證的出生而有所回覆,但先覺條件在妳所提供的資料必須正確,如果你確在汐止出生,你只要帶妳的身分證.印章去原報出生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證明即可,若妳有困難,妳的父母親也可以他們的身分證印章去申請妳的出生證明,畢竟時間的落差,可能在命盤上就會產生不同的結果或建議,所以請妳務必重視.
其實我個人對妳現況的看法建議如後,妳與妳的小孩既然受到常期家暴,你應該可聽從老師的建議,帶孩子回娘家暫住,若有困難可向妳當地的家暴中心社工或社福中心請求協助,但是每一次家暴建議妳必須驗傷蒐證,不論妳先生為本國籍或外國籍,若未來真不幸走上離婚一途,這些佐證資料是你在面對法律上就監護權或離婚裁判的最後保障,在妳言語之間似乎對娘家有難言之隱,如妳設籍並居住在台北市,如因家暴離婚,尚可向市府社會局申請特殊境遇婦女補助(只有半年)及低收入戶補助,但仍要看你直系親屬的財力狀況,妳自己可以斟酌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