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一、出生日期:(夫) 農曆 63 年 12月 26日上午寅時 台北出生
國曆 64 年 2月 5日
(我) 農曆 58年 8月 21日下午4點 50多分 桃園出生
(小 孩) 男 農曆98年閏5月初三
國曆98年6月25日 下午2點52分 台北
二、問題
90年11月相識,當時他有工作但有官司纏身,他說是年輕不懂事被人騙ㄌ以致揹ㄌ債務於此還與長跑8年的女友分手與我在一起.我扮演著解語花的角色和擔起當時2人ㄉ經濟來源..;感情一直很甜蜜..他後來也找到了工作(因為官司問題工作不好找)94年7月17日公證結婚並無宴客也無登記,只因為他ㄉ官司問題並無結束..同月買的房子過戶完成...94年底離開現職與朋友自組公司至95年3月破局;短短時間感受到房子貸款的壓力但工作毫無著落的情況下去大陸工作.這幾個月我們也有了爭吵講出了離婚2個字.之後在2方分開2地的情況下過著所謂的婚姻生活...一年只回來3次,大部分是7~10天而已,其間偶爾有爭吵..95年10月為此還特地飛去大陸幾天與他相聚...因為他的態度漸趨冷淡...96年4月離開當時公司(因為公司搬遷的原因)還特地飛去大陸一個月與他相處想拉近彼此感情,但無進展;中間發生小插曲懷疑他出軌..淡淡的..97年6躍進入新公司,同年10月發現懷孕...但是他叫我ㄑ做流產手術...已經與3個小孩錯身而過了..這個我並不想放棄..說服他之後..告知家人這個喜訊..98年3月為了這個新生命與婆家討論如何來照顧..先說明一下:婆家一直都是租房子買房時邀請過來同住,但是因為在我名下不願意..至此先生要2位老人家因此搬至樓上(頂樓加蓋)無電梯又是5樓..我因種種因素認為不妥..便ㄑ找了間在附近的電梯大樓請老人家搬過ㄑ..這種下了導火線..(我事後才知道的)直至6月我生產都無與婆家聯繫先生也未從大陸回台...至此先生都非常冷淡..兒子剛滿月沒多久7月30日就被他告知..我們離婚吧!!!8月20幾號還特地請假回來要與我簽協議書..我不同意..9月21日公司假期回來就直接從我們的家搬出去ㄌ..而且婆家也一塊搬家了(這我是在10月底才知道的)...因為期間一直與先生無聯繫...我為了要把小孩帶回身邊也與婆家有了爭執...直到如今...我先生都無來看小孩也無一通電話....房子的貸款我要付,還有孩子要養...從去年9月就無匯款回來ㄌ..薪水根本無力支付...但是我還想他回來...不懂為何他翻臉向翻書一樣..
難道真的有第三者..為此請教老師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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