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夫妻與婆媳關係是否可好轉 - 第4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樓主: anita_kuo0506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詢問夫妻與婆媳關係是否可好轉

[複製鏈接]
16#
 樓主| anita_kuo0506 發表於 2007-12-26 17:31 | 只看該作者

發現資料有錯!

老師回復二姑為57年次,我才發現資料錯了
二姑是58年4月22日(我當時月分打錯了)
不過沒關係,我較介意的其實是先生還有小孩的關係,只是資料給錯,既然發現還是想跟老師說一聲!
17#
妙如因果師(玥琉璃) 發表於 2007-12-26 21:5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6 anita_kuo0506 的帖子

當提供的資料為國曆在紫微斗數命盤推算時,我們會轉換為農曆來解盤!
如果二姑是國曆58年4月22日則與妳的互動會是時好時壞!

再次確認:長女 民國92年12月19日, 凌晨0點40分,請問是國曆12/19日的凌辰還是12/20日的凌辰出生?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18#
 樓主| anita_kuo0506 發表於 2007-12-26 23:1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7 玥琉璃 的帖子

謝謝~不好意思提供了錯誤的資料~
至於長女的問題:確定為民國92年12月19日, 凌晨0點40分,是國曆12/19日的凌辰沒錯!
19#
妙如因果師(玥琉璃) 發表於 2007-12-28 20:31 | 只看該作者
從妳的命盤推算,其實妳並不是很在意小孩的扶養權是否歸妳!
而妳個人比較疼惜94年次的男孩,不過92年次的長女與94年次的長男命盤顯示共同點是與父親的緣份深且互動較好,但是與妳的緣份淡泊,而父親對兩個小孩的個性及命格潛能會有正面的幫助!

20#
 樓主| anita_kuo0506 發表於 2007-12-28 23:1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 玥琉璃 的帖子

老師推算的真的很準確,我的確不在意撫養權的歸屬,而且我也比較疼惜男孩,因為他從小就給保母帶,總覺得有分虧欠,但是我仍然希望小孩能得到好的照應,可是目前因為暫時與先生分開,所以目前並無不良的互動,但是根據命盤推算我與先生又非正緣十分容易爭吵,老師的意思是說這段婚姻如果真的不能延續,那麼我應該放棄孩子的扶養權是嗎?
因為當初吵離婚曾問過律師,他說照常理判決離婚的話,極大機率會一人一個孩子,那照老師說法先生對小孩會有正面幫助,那是不是表示孩子跟著我會不好?我其實對這段婚姻很沒有信心,始終認為以後一定會在大吵,因為我與先生的價值觀實在差太多.
所以日後若有爭吵,是不是我該放棄扶養權只要求探視,來儘快結束這段婚姻,感覺想的很負面,可是如果命盤如此,我是不是也該放下~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11-21 18:3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