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榮神益人〈助教〉 於 2011-12-9 18:25 編輯
我是女方 國曆66年4月26日申時(15:15分左右)
男方 國曆55年8月2日丑時(不知正確分)
女兒 國曆97年3月20日子時(早上00:28生)
我和我先生96年年底結婚,我是我前夫第二任太太,我前夫之前沒有小孩
但我和他一結婚就個性不合.一直為經濟和個性吵架
直到去年97年8月離婚,女兒歸我,之後帶女兒回娘家住
去年11月前夫來求合.為了女兒我又帶女兒搬回和前夫住,但並沒有簽字回來
雖然住在一起,但二人還是因為個性想法不合,目前分房睡沒有交集
我想問,為什麼我和我前夫一直都處不好?
如果我和我前夫繼續同住下去,對我和女兒未來有沒有什麼影响?
還是我日後有機會帶女兒搬出去獨立生活,對我和女兒會比較好?
PS:因為我前夫比較自私只顧自己,工作也不穩定,都沒收入,而我都是一個人在家帶小孩,目前有在找保母
因為想出去工作,要不然沒收入,之後不知怎麼養小孩
(管理者編輯:定盤過後,先生為丑時、太太為申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