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我】
A、出生日期:國曆 65年7月14日(肖龍)
B、出生時間:上午01:14(丑時)
C、出生地:新竹市
D、性別:女
E、人生大事:
父親肖馬(32年次)、母親肖馬(32年次)、大姐肖豬(60年次,非親生為父母領養)、二姐肖虎(63年次)、妹妹肖羊(68年次)、
1、84.09~88.06讀大學
2、86年~89年約三年交往第一任男友65年次肖龍
3、89.03~90.03出社會第一份正式工作,認識先生
4、90.01.22在印尼登記結婚
5、90.02.12在台灣登記結婚
6、91.03.04進入現在公司工作
7、96.09.22在台灣舉辦婚禮
8、96.11.25在印尼舉辦婚禮
9、99.05.19晉升代理課長
10、100.08做試管嬰兒成功,
11、101.05.23上午00:49(子時) 女兒出生肖龍
12、102.04.24晉等課長
12、104.04在台中購買第一間房子
13、108.08.19父親過世
14、108.08在新竹購買第二間房子
15、109.01.01晉升經理
16、111.02.27祖母(08年次,肖羊)過世
【夫】
A、出生日期:國曆 64年12月5日(肖兔,但他的身份證明文件上註記的是65.01.12)
B、出生時間:辰時(為印尼當地時間,因婚姻現況無法得知詳細時間,可能是8:22)
C、出生地:印尼民禮市(3°36′00″N 98°29′07″E)
D、性別:男
E、人生大事:
1、83.09到台灣唸僑生學校一年
2、84.09~89.06在台灣讀交通大學
3、88.12.30於人力仲介公司校外工讀
4、90.01.22與我在印尼登記結婚
5、90.02.12與我在台灣登記結婚
6、93.04.12母親過世
7、96.09.22與我在台灣舉辦婚禮
8、96.11.25與我在印尼舉辦婚禮
9、99.10.13父親過世
10、100.12在印尼開人力仲公司約二年
11、101.05.23女兒出生
12、103.05.~103.08在雲林仲介公司上班
13、103.09.09進入現在公司工作
14、104.04在台中購買第一間房子
15、105.05考到導遊證照,持續帶團
16、106.04考到領隊證照
17、108.08在新竹購買第二間房子
18、109.09.21離家出走
【第三者】
出生日期:國曆 68年11月7日(肖羊)
出生地:菲律賓
性別:女
86年於菲律賓高中畢業、95年於菲律賓大學畢業。
已喪夫,帶有二子(現一個國二、一個國一)
106.07.10 到先生公司就職成為同事
老師們好~
我跟先生從認識、交往結婚到現在已經22年了,因生長環境的不同,我們時有口頭上的爭執,先生曾有幾次口頭上講離婚好了,但事後我們還是會合好,我也還是愛我先生;我先生曾是愛家的人,109年開始他常因小事發脾氣,而且要求離婚,說他想要自由,他想要一個人;自109.09.21當天晚上先生因細故離家住公司宿舍後至110.02.09即未曾回家過夜,此段期間雖未回家過夜但每日早上均會回家幫小朋友準備早餐及帶上課,後曾討論要先生回歸家庭,所以先生於110.02.10~110.03.07因過年曾短暫回家住,但住在家裏這段時間也一直吵著要回公司宿舍,說他在那裏很舒服,我們在03.06~03.07到台北旅遊,03.07當天晚上他又說他隔日就要回宿舍,我不答應,於是我們起了爭執,之後他即說他“不要了”,隔天03.08他又離家,之後我們的關係就惡化,他對我猶如謝謝再聯絡,會要我不要再以「老公、親愛的」這些親密稱呼他,也常會要求我要離婚,但我沒答應仍是會魯他,希望能軟性叫他回家,他有說過,我要離不離對他都沒差,只要我不要再吵他;到06.30這段時間他依然會每日早上回家幫小朋友準備早餐及帶上課,之後暑假小朋友在台中大阿姨(我大姐)家過暑假,七月份還會騎摩托車載我到台中找小朋友,八月份他就跟我大姐說要我趕快簽一簽,我們是歹戲拖棚,他對我已經沒感情了,我因為打擊太大,到十月底都沒跟他聯絡,直到10.30他出車禍需住院,院方要家屬簽同意書他不得已他才打電話給我,我在醫院照顧他,出院後將他帶回家照顧一個月,在家療傷這一個月期間,他也要求要離婚,要我給他100%的自由,我一樣沒答應,他也有請律師打電話給我,這個月期間他說了很多:「他不愛我了,我還巴著他是抹見笑」、「我跟小孩是他奔向自由的絆腳石」、「他已經沒辦法回到過去」、「這個家庭已經不可能100%的幸福了,要我不要再堅持」、「只剩我在幻想他會回頭」、「對我從愛到恐懼到怨恨到現在不屑一顧」…此類的話。直到11月底,經詢問第三方力量才間接得知他在外已有女人,而且這個人在他在家療傷期間曾來家裏探視過他並且幫他倒尿壺。他在傷勢稍好12/5晚間九點多再度離家後,隔日12/6即請律師提起離婚訴訟,但並沒有告知我,12/14他需再回診確認傷勢是否有好轉,當日我到他公司探視他關心他的傷勢,他告知我以後不要再找他,我請他回家,雙方針對這議題無法溝通,當日他到警局申請家暴,但經法院審查後於農曆年後接獲聲請駁回書面通知。我在得知他申請家暴時也有請律師提出履行同居義務訴求,同日接獲他訴請離婚公文,目前已調解一次未成,因雙方無共識不會再續調,案件未來將直接轉法庭交由法官審判。以上為我們這一年多來的事件。
請教老師,
1、我先生為什麼現在會這麼怨恨我?他曾是愛家的人,何以會做出拋家棄子的事?為了離婚他的每字每句除了無情還是無情,何以我們的婚姻會出現如此的變化,有何化解方式?
2、我還愛著我先生,我跟先生的婚姻還有辦法再繼續嗎?先生有回歸家庭的可能性嗎?可以怎麼做讓他把心帶回家庭?如何讓這宗官司不影響到我的家庭?
3、小孩在這件事情中會受影響嗎?如何降低小孩在這件事情的影響?有可能藉由小孩將先生帶回來嗎?
4、先生與外遇對象的情緣會如何?何以會有此情緣出現?他們是一段情還是會有什麼後續?
halojj 發表於 2022-4-7 09:39
【補充】
由於您所提供的時間,在推算時都需要驗證確認是否與過往相符;又因為所提供的某些事件與現實狀況,耗費很多時間仔細推敲後,其發生可能性具有有很大的疑慮,妳倆雙方都不應為正確時間。
經過反覆確認,先生的命理時間比較可能是65.1.12的巳時。
再請教,關於您兩次晉升課長跟經理,是否有因為長官或其他的因素?如有,是否能提供拔擢提升的相關人士的出生年次生肖?
印玄因果師 發表於 2022-4-25 22:06
由於您所提供的時間,在推算時都需要驗證確認是否與過往相符;又因為所提供的某些事件與現實狀況,耗費很多 ...
因您自身的命盤現象與您所提供的出生時間明顯不符,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證明,確認出生時間。
參照如下:
https://3344888.tw/discuz/thread-16389-1-1.html
https://3344888.tw/discuz/thread-4607-1-1.html
印玄因果師 發表於 2022-4-26 21:05
因您自身的命盤現象與您所提供的出生時間明顯不符,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證明,確認出生時間。參照如下:h ...
首先,先生是印尼出生,故按出生地緯度調整出生時間後,為巳時;其次,在日期上,首先有一開始所提供的64.12.5,
也有身分證上的65.01.12,而究竟何為真實?並無從考究,僅能按過往發生事件去反推確認。
紫微古訣:「若是生時準確者,禍福何有不準平。不準但用三時斷,時有差誤不可憑。此是希夷真口訣,學者須當仔細精。」可見其對於「時差」的重視。
觀察這兩日期的前後時辰,並對照你所提供的事件資訊,都有些疑慮。
首先,以 64.12.05的命盤,在106年的流年運勢負面且極容易有人離財散或受騙的情況,對照所提供的過往資訊,與該年先生有考上領隊執照的情況,並不相符。
再其次,假定確為此日期,在不論與妳的感情面時,妳定是他一生的貴人,能助益他發光發亮,但在夫妻情感上、及精神層面、福氣享受面則非如此;從他虛歲23歲起,與妳之間的感情上都是好壞併存,有情亦有怨,過程中縱然有怨,互動時總對妳仍會忍讓與自願付出;但到了虛歲43歲起將轉為只剩陰暗負面的怨而情盡。
此命盤的性格,重原則性、喜指他人錯誤,好讚譽、凡事皆有自己的想法主見,不喜被領導..
如按身份文件所示的顯示日期,即65.01.12
則遇事的第一反應較慢,欠缺主見,需思慮後才有想法;
與妳互動雖多忍讓包容,但就他本身的運勢與影響而言,他感到成也是妳,敗也是妳,一旦受妳扶持則感情良好,因妳負面時則容易暴怒,口不擇言,且陷於憂慮。特別從他虛歲42歲起,感情與自身運勢就趨向負面,且總想要拋棄先生的婚姻身份。
這兩個時間的現象,既有類似相近,也有相異之處。
類似之處在於,在互動時,都會忍讓與付出,但情份都有些問題。
相異之處在於,妳於他而言,是不是他的正緣?
以及宿世緣份在後續的變化也有莫大不同。
如為國曆64年的盤,情分不在,難以好轉,但能為善緣。
如為國曆65年的盤,則他虛歲52-61歲間,能好轉十年。
以上均為該日期為事實前提下所推算,倘有不符,則需更多資訊對照後才能判斷真實日期。至於前人父母所留之出生資訊為何錯誤?理由不一而足,難以得知。仍需細推確認符合後才能依憑為據。
暫先以先生的命盤作推算回覆,後續再就妳的部分作回覆。
印玄因果師 發表於 2022-4-29 15:28
首先,先生是印尼出生,故按出生地緯度調整出生時間後,為巳時;其次,在日期上,首先有一開始所提供的64.1 ...
首先,以先生64年出生的假定命盤,不符合民國106年考上領隊的事實;由於凡事件發生必有緣故,若事件的發生跳脫出框架,且不在例外的可能性範圍內時(像是該發生卻未發生,或根本不該發生卻發生,都為跳出框架)該命盤就可能是錯盤,不俱備推算價值。
凡命盤有疑慮、錯盤,就算過往的許多事件多有偶然一致,但未來的發展未必相同,甚至於大相逕庭。基於考量,為免誤人造業,顯然有疑慮的命盤,都需要再謀求探知另外的真實時間。
依據妳對上述時間推算的回覆,似乎可以確認這兩個時間都錯誤,可能兩個都不是先生真正的正確時間。(備註:實際的出生時間為正確時間;命理時間則需要按照出生地的經緯度另作調整時辰)
正確的時間是推算的基礎,而推算的結果若不符合,則時間日期必有誤差。我們曾遇過前人父母隱藏真實出生日期,而事後於某筆記本上記載另一個日期的情況,不止一次。
我們可以協助定盤確認出生日時間的真實性,卻無法自行推算出正確的出生時間。
另外回覆妳補充的疑問。
貴人未必是好情人,每個事項都是人生獨立的課題,情人跟貴人是兩碼事。比方說,有些父母對子女在金錢及資源上不遺於力,讓子女有所成就,但子女卻未必認為這就是好父母。
情與緣,始終都是分別兩碼事。
在夫妻或伴侶事項,是感情期許與喜好能否滿足?也就是當事人是否動情?是否失落?
在互動緣份事項上,結果是助益還是破敗?
舉例比方說某前夫留了贍養費,是助益,而先生感情負面是破敗。又例如:生離死別是緣盡,又比方說吉化子女宮,性生活良好,但除此外,夫或妻本身並無精神上的依賴與眷戀。
但我得說的是,這些推算都要有正確的時間資訊,方能查詢彼此間的宿世因果脈絡。如果沒有,推算就沒有正確基礎而窒礙難行。所以前面的推算回覆,用意目的是告知時間有疑慮,錯盤的可能性過高,因此不能以這兩個時間去推算先生。
妳的出生時間也不符合現實的實際狀況,因為依據這個時間國曆65.7.14丑時來推算,妳與先生的緣份在妳虛歲24-33歲間,具體來說,民國91-92年、95年間就該有出現問題。正因為妳沒有這些狀況,這個時間必然有錯誤。
在找不到正確命盤的窘境下,很難給妳甚麼建議。如果能找出其他的時間,也許還能定驗看看。
印玄因果師 發表於 2022-5-2 19:49
首先,以先生64年出生的假定命盤,不符合民國106年考上領隊的事實;由於凡事件發生必有緣故,若事件的發生 ...
印玄因果師 發表於 2022-5-2 19:49
首先,以先生64年出生的假定命盤,不符合民國106年考上領隊的事實;由於凡事件發生必有緣故,若事件的發生 ...
經與當事人面談確認過往事件,審認出生時間,當事人為子時,而先生為巳時。
歡迎光臨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https://3344888.tw/discuz/)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