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標題: 如何挽回這段姻緣? [打印本頁]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1-1 22:56
標題: 如何挽回這段姻緣?
和先生認識一年多,去年初因為懷孕決定結婚,於是在08/3/26公證結婚,4月份登記。但在4月底,婆婆和先生不斷的逼迫我要拿掉小孩,婚姻開始走入僵局。10月中生產,先生開始對我不聞不問,11月中向法院聲請離婚調解,12月發現先生似乎和舊情人有重新開始的打算,也有打算要娶她過門。我為了小孩,一直住在娘家並堅決不離婚,目前情況一直持續惡劣中。有去向人請教過,說是先生是我命定的姻緣,要我無論如何都不能離婚,但是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會持續多久,婆婆也一直要先生和我離婚,想請問這段婚姻是否還有維繫的可能?先生會有回心轉意照顧妻小的可能嗎?
先生的出生日:74年6月28日13時多
我的出生日:72年12月24日17時56分   
    雙方的出生日都是國曆的
作者: 妙如因果師(玥琉璃)    時間: 2009-1-3 11:45
標題: 回復 #1 綺瑗 的帖子
1.請問雙方的出生地區各在哪裡?
2.雙方的出生資料是國曆?農曆?
3.請提供婆婆的年次及生肖?
4.請提供先生舊情人的年次及生肖?
請將上述補充上述資訊,方能完整的回覆您的提問!
謝謝。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1-3 17:58
標題: 回復 #2 玥琉璃〈助教〉 的帖子
1.請問雙方的出生地區各在哪裡?
    先生的是嘉義,我的是高雄
2.雙方的出生資料是國曆?農曆?
    雙方的出生日都是國曆的
3.請提供婆婆的年次及生肖?
   婆婆54年次,肖蛇
4.請提供先生舊情人的年次及生肖?
   這點就不知道了,因為是在網路上認識的,只知道認識2 、3年左右了,
   一直跟我老公分分合合的,我老公的心完全都偏在那個女方的身上,這
  陣子更是誇張到要娶她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1-8 13:42
原帖由 綺瑗 於 2009-1-1 22:56 發表
和先生認識一年多,去年初因為懷孕決定結婚,於是在08/3/26公證結婚,4月份登記。但在4月底,婆婆和先生不斷的逼迫我要拿掉小孩,婚姻開始走入僵局。10月中生產,先生開始對我不聞不問,11月中向法院聲請離婚調解,12月發現先生似乎 ...


又要向老師請教了,我知道老師需要一點時間幫忙整理,
可是我先生不願意給我更多時間,他急著要處理掉我們的婚姻,
今天剛接到法院傳票,1/20就一定要出庭了,
雖然我很清楚的知道,先生提的離婚理由應是離不成的,
但是,我很擔心我們的感情去了一趟法院處理,他真的會回心轉意照顧我們母子嗎?
很希望老師可以指點一下,在這段婚姻中,我該怎麼做?
該怎樣的付出,才能得到天訂姻緣的幸福?

作者: 妙諦因果師    時間: 2009-1-8 20:20
標題: 回復 #4 綺瑗 的帖子
妳的問題已在受理中,近日會給妳回覆,請耐心等候。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1-16 23:13
最近透過小叔幫忙探聽先生的消息,
發現先生似乎在說謊,
先生對小叔說他有常來看望他的妻小,
對小叔說我們都很好,
可是實際上,從孩子出生後一週起,先生就沒再來過,
先生也對我們母子不聞不問好幾個月了,
但卻對小叔說謊,
感覺很寒心,先生敢這樣拋棄妻小,卻沒勇氣承認他有錯
聽聞先生這樣做,真的讓我失望透頂
這樣的情形還要持續多久?
有打算對先生提起訴訟,可行嗎?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1-18 00:08
20號就要出庭了,先生硬是要告我離婚
先生一家人全都說我說謊,
我所受到的傷害,在他們心中全認為是小事
逼著我休學,逼著我墮胎,逼著我離婚,
我的心裡很徬徨,這樁婚姻難道是孽緣嗎?
面對他們一家過份的指控,
我卻不知怎樣辯解我的委屈...
請老師幫幫我吧,感恩

作者: 妙諦因果師    時間: 2009-1-18 02:08
標題: 回復 #7 綺瑗 的帖子
很抱歉,讓妳久候,由於近日學會事務較為繁忙,以致回覆速度有些落後,待晨曦老師審閱後,會盡快為妳張貼回覆。
其實妳2人並不是正緣,婚姻很難安定幸福美滿,而且於感情婚姻妳要學著建立自己的主見,而不是人云亦云;不要被「命定姻緣」的說法箝制自己的想法與幸福,緣也有好緣、壞緣,學習用智慧思考處理判斷才能釐清抉擇的方向;
當妳越是焦急慌亂無助時,更應該保持清醒鎮靜,才能有清明的思緒去思考後續事情處理的軌跡,並重新慢慢建立自信才能知道如何大步向前邁進。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1-18 17:36
不是正緣,那是否我應該選擇離婚?
但我每次去向菩薩請願時,
祂告訴我不能離婚,要堅持下去,
看到我先生整個判若兩人,我的心好痛,
即便要走上離婚這條路,我又覺得好不甘心,
我不願意像我婆婆詛咒的說,
我的孩子生下來,不是沒媽媽,就是沒爸爸,
不想像我婆婆說的那樣,
我們的婚姻一定會離婚,
我想讓孩子有個健全的家庭,他是無辜的,
真的好不甘心

作者: olive2001    時間: 2009-1-18 20:08
不是正緣,那是否我應該選擇離婚?


綺瑗  我不清楚妳的狀況,但我可以給你一點點法院離婚協調的意見,你參考看看喔!
妳要先冷靜下來想清楚妳還要他嗎?如果不離這樣的生活妳是否有辦法應對?要想清楚怎樣對自己最好。

出庭時的應對方法:

*如果堅持不離 ----->不需在調解庭說太多,態度要柔軟,條件要強硬,對他所有的指控,只需說明以上接非事實即可,情緒失控或大哭、大鬧只會讓書記官認為你們的婚姻的確水火不容,你要記得只要你沒有錯,是沒有人可以逼妳離婚的。

*如果妳決定離婚 ---->法院調解庭的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日後可以由法院強制執行,這可能比私下寫離婚協議要來得有用喔!

因此在思考離婚與否時,要先清楚相關法律規定與所涉及的權益,一般離婚涉及的重要事項:

---雙方錢財的處理:一旦離婚,金錢財產負債怎麼處理?法律如何規定 ?有些太太幫先生作保,為避免離婚還背上巨額債務,因此會以撤銷作保為離婚條件.否則不離.
---監護權:未成年子女由誰監護?是否爭取監護 ?監護判決通常根據哪些標準?若想爭取監護,就必須先了解相關資訊,以提高爭取到監護的勝算.也可因應訴訟期間,妥適安排孩子的做法.例如如何合法在不影響訴訟的情況下,避免對方帶走孩子,或避免再度受到家暴等等.
---探視權:沒有監護權依法仍有探視權,如何探視?多久探視?是否帶孩子過夜等等必須先談好,並簽訂探視協議.若沒有做,日後常衍生糾紛.
---撫養費 :要支付多少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若對方毀諾未支付,怎麼處理?
---贍養費:對方是否支付 ?若不給,如何因應 ?
---若是協議離婚,怎麼簽協議書?協議內容須注意哪些?法律對協議離婚的規定?怎樣才算離婚生效 ?
---若是訴訟離婚,官司流程及主要涉及的法條規定?

     現代社會,結婚有法律相關規定,符合規定才是合法結婚,離婚也是,法律也有相關規定,這些法條牽涉到你我的權利義務,因此在決定離婚與否前,一定要先清楚,避免因為不懂法律規定,使離婚帶來更大的傷害.
作者: olive2001    時間: 2009-1-18 20:20
標題: 回復 #10 olive2001 的帖子
綺瑗~~

以上那些都是妳當前要先考量好的,上法院調解庭並不需要請律師,請律師的費用是非常驚人的,若真要請進入訴訟再請律師即可。你只要就上面所說的想清楚,先做好對自己最有利的盤算即可,調解庭就像是雙方坐下來聊聊,只有成立跟不成立的問題,成立就立刻結案不會進入訴訟,不成立就可能再度協調,請記得20日妳一定要出庭,想清楚你要的是什麼?但不要吵不要鬧喔!吵鬧對事情沒有幫助。


      面臨婚姻問題,想走法律路線,或被迫走法律路線,不論哪一種,你要想清楚,自己有無本錢走法律路線.這本錢包括:基本法律知識,證據,時間,精力,金錢,  奧援....

      建議面臨離婚官司的朋友,先不要考慮是否應戰打官司,而是整頓好自己,讓自己先理智清明,才能評估可能因應方案及風險,將各個方案的利弊衡量一遍後,再做決定.

      打官司不是唯一的方案,若對方硬要打,你也不必然非得陪他打,以退為進的協商和解也是策略方案.重點在我們是否整頓好心態與清楚自己的處境及籌碼,弄清楚了才能做出較佳的決定.



[ 本帖最後由 olive2001 於 2009-1-18 20:34 編輯 ]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1-19 18:48
標題: 回復 #11 olive2001 的帖子
很謝謝您給我的建言,
我目前的情況是,離婚案件已起訴,1/20開庭,
起訴前的調解庭,我沒有出席,因我不打算離婚,
而我先生已徹銷離婚調解,所以現在直接進入訴訟審理,
因為不離婚,所以沒有贍養費跟監護權的問題,
但要向先生爭取撫養費,以及夫妻義務,
但是,令我徬徨的是,就算勝訴了,
我先生願不願意負責,
現在他指責我孩子不是他親生的,但他又沒有勇氣去驗DNA,
就算把孩子讓他帶去驗了以後,我又能告他毀謗嗎?
真的覺得,就算贏了又如何

作者: olive2001    時間: 2009-1-19 20:17
但是,令我徬徨的是,就算勝訴了,我先生願不願意負責,現在他指責我孩子不是他親生的,但他又沒有勇氣去驗DNA,
就算把孩子讓他帶去驗了以後,我又能告他毀謗嗎?真的覺得,就算贏了又如何


綺瑗  

其實你的考量沒有錯---->就算要求履行同居義務勝訴,他不履行法律是無法壓著他跟你同居的,而且如果是判要你住你先生家,你可以忍受你公婆嗎?夫妻對子女是有扶養的義務,但法院判是一人付擔一半,可能不到1萬元喔!妳還年輕要想得長遠一點,感情的事不是甘心或不甘心就可以解決的。

你先生是自己一個人住還是跟父母住?現在是你提告還是他提告?兩人婚後的共同居所在哪?如果婚後是妳自行離家回娘家住的,法律上有可能會認為妳的過失較大喔!除非你能舉證是家暴離家?婆媳不和離家?或是什麼原因?記得要有證據。衝突的是如果是上述原因,法官也很可能認定,妳倆是真的水火不容且妳離家過失在你喔!

綺瑗 ~~ 妳冷靜的想清楚自己的決定,這其間儘量不要跟對方有所衝突,以免被對方錄音留下事證,如果對方是跟父母一起住,在對方家人全無法接受你的狀況下,妳得回他家跟他共同生活(他可能百般刁難妳),一起生活是很委屈的,你自己要想好妳可以忍受嗎?你的底限在哪?

雖然我也正在打離婚官司,我也是要以履行同居義務方向訴訟,但我是有計劃的進行的,我的底限跟最終目的是離婚,且我有自己的房子,這是我跟他的戶籍所在,我不用扛著包包去找他看他臉色。一場離婚官司打下來快則一年....也有人打了3年的,因當中會不斷的增加訴狀彼此互告,真的會沒完沒了,隨著年齡增長,人的想法會變,看法也會不同,如果把打官司當成是打戰,你要先定好戰略,最好跟最壞的結果,這中間一定會有很多變數的,妳能承受嗎?先建設好自己再來應戰。

能告他毀謗嗎?這一點可能有困難,妳婚前懷孕並非婚後懷孕,他是可以合理懷疑的,所以要先清楚這次到底是誰告誰?提出告訴的人負舉證之責,如果妳告他你就要負責找證據,法院一切都講證據,誰的證據合理又多誰就勝算大,如果真的無法再相處了,以退為進用和解協議的方法來解決,其實會比法院判來得快且得到的會比較多喔!但記得協議要去公證喔!(法院判的扶養費數字會低的超乎你的想像,且台灣的法律幾乎是沒有膳養費的喔!)

今後訴訟妳要切記,真的不要覺得妳不接受和解就不出庭,雖然是調解庭,妳不出庭就對你不利了,2方只要有一方不出庭,法官就會已出庭一方的說詞為說詞,日後妳要花更多的力氣來證明不是妳的錯,如果可能的話,還是盡可能親自出庭對自己較有利喔!

先生已徹銷離婚調解--->錯了,應該是調解不成立,因妳沒出面調解,所以現在才會直接進入訴訟審理,如果徹銷離婚調解這個案子就直接結案了,不會進入訴訟。

綺瑗 ~~ 我不知他提出的理由是什麼?法官會如何認定?不管你要不要離?真的建議你做好最壞打算,把最壞打算先擬好,這不是要妳離婚,而是把離婚的條件全都開好(要注意的條件,我前幾帖已經寫給妳了),要在合理的範圍,那將是妳的底限,底牌是要最後才亮出來的,萬一被反咬一口,說是妳無故離家出走住娘家,變成是妳的過失最大,妳才能應對呀!

[ 本帖最後由 olive2001 於 2009-1-19 20:43 編輯 ]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1-19 22:22
標題: 回復 #13 olive2001 的帖子
我知道關於扶養費當然是一人一半,我沒有想要狠敲一筆,
只是單純的想要他負起一個父親的責任。

我先生是跟婆婆住,家裡有婆婆的情人和弟妹,我無法忍受我的小孩在奇怪的環境成長。
現在是我先生急著要解除我們之間的婚姻,因為我很堅決不簽字,他為了報復我,才憤而向法院起訴我,小孩子他不想要,但他就是不把小孩的戶籍遷給我,我很擔心將來孩子的健保費他故意不繳,還有以後要受教育的問題,整個都被受限在我先生那邊。

我是從結婚那天起,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跟我先生一同生活過,但是這個問題早在婚前都協調同意過的,因為我還在求學,僅剩一學期就要完成學業,所以才一直都住在娘家,現在是我先生那邊反悔,指責我騙婚。
而我在放寒暑假時,也想過要盡到夫妻同居的義務,但我先生和婆婆揚言我去就要報警抓我,教我情何以堪。

我並不怕我先生要求驗DNA,但是他自己不敢去驗,又故意嗆說是我不讓他驗,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給他驗了之後,能證明他真的是生父,我是否能夠提告他誣蔑我的清白,現在,我先生那邊所有的朋友和客人都一定認為我是去外面偷客兄,偷生的,對我的清白損害很大,我卻只能默默忍受,因為我沒有直接證據提告,但是傷害是一定有的,又能如何。
調解的問題,我有去請教過律師,律師也說調解不一定要出席,但開庭一定要去,我是認為就算調解出席也沒用,因我和先生的訴求不同,去了也一樣調解不成,因此才選擇等訴訟開始。

徹銷的問題,在認定上是把調解和起訴分開的,因此提出徹銷只是單純的將之前聲請調解的部份徹消,而因為調解不成立,才又打回起訴。
因為我先生的意思是堅持要離,所以徹銷就只是調解的部份,而並非整件案子,這個律師有跟我解釋過,總之,現在就是打官司就對了。

律師也說過,其實若是我沒有多大的過失,法官要判定離婚的標準是蠻高的,不是我先生說要離就離得成的。

碰到這種事,心裡真的很難受,認真的想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卻不斷的受打壓,只是想要幸福,幸福卻都停留不久,我還是想要我的婚姻幸福,想要我的孩子有個健全的家庭,我期望苦難的日子只是短暫的。


[ 本帖最後由 綺瑗 於 2009-1-19 22:23 編輯 ]
作者: olive2001    時間: 2009-1-19 23:29
我是從結婚那天起,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跟我先生一同生活過,但是這個問題早在婚前都協調同意過的,因為我還在求學,僅剩一學期就要完成學業,所以才一直都住在娘家,現在是我先生那邊反悔,指責我騙婚。
而我在放寒暑假時,也想過要盡到夫妻同居的義務,但我先生和婆婆揚言我去就要報警抓我,教我情何以堪。


綺瑗

妳真的要先冷靜下來想清楚,小孩跟你先生戶籍在你婆婆家,如果履行同居義務時,妳就必須住他們那邊喔!婚前的協議是口頭還是書面?如果法院判決是會考量過去的協議沒錯,但會以判決定案的為最後遵循依據,如果判妳勝訴要你住婆婆家,妳可以接受嗎?

現實生活中當個媳婦不是這麼好當的,要當個不受歡迎的媳婦更難?如果先生又不挺妳,會很辛苦的.....

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妳先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只有妳自己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決定了就勇敢做自己。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1-20 00:16
標題: 回復 #15 olive2001 的帖子
olive
目前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妻子一定要以夫家為住所,我目前尚在求學,我在娘家這邊有自己的工作,這都算是正當的理由吧?我並沒有刻意不履行夫妻義務,婚前的協議兩方都是口頭約定的,很少有人會在提親的時候刻意簽切結書吧,是要當親家又不是仇家,當時也都是秉著相信對方的誠意在談的,誰曉得如今對方翻臉不認人,還拿當初答應的條件要告我= ="

就算真判我要上去履行同居義務好了,現在是我先生和婆婆揚言我上去就報警抓我耶....,並不是我不去...。我有自己的工作要做,法官難道要判我離職搬上去嗎?那我要吃啥?我先生從一開始都不給我和小孩生活費了。

olive
我先生起訴我的理由是:一、說他婚前不知我有憂鬱症,說他不堪同居精神上之虐待(好笑的是,正式交往前我就先聲明過了,他也知道,現在還拿這個告我,這並不構成離婚的理由吧,我又不是重大不治,都不知道幾年前的陳年往事了,再說我們根本沒在一起生活過,哪來的虐待= =?,好在沒讓他們騙到證明,呵~)
二、說我婚後應該要把戶籍遷到我先生那,因此駁回我請求移轉管轄的訴狀。(害我現在要帶著才3個月大的小孩南北奔波出庭,這法官也真沒人性)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我負擔。(這點真是太沒天理了,他沒常識嗎?)

為了這樁婚姻,我也到處去求神拜佛,神明指點我的心不能亂,要鎮靜,開庭的時候去聽聽看我先生要開什麼條件,神明說他一定會開到我滿意,我是覺得錯在先的人還敢跟我提條件,有點很不爽...。提醒我說我的條件都站得穩,不要怕,一定幫我打贏這官司。

總之,20號開庭,我先去要求小孩的消費券...,都要打官司了,人還是現實點,該爭取的就爭取。他要驗DNA,就給他驗,我很確定他是孩子的生父,沒再怕的。順道說我婆婆從我結婚開始就逼著要我墮胎這種不人道的要求,就是因為我堅持不墮胎,她老人家堅持要拆散我的家庭,嗚嗚~

其實我很猶豫,若是在訴訟過程中,我先生發現他沒有勝訴的可能,會不會轉而改要求調解,我是認為調解對打醒他身為人夫和人父的自覺沒用,只有告到他輸,看他會不會清醒,他現在也是整個人都走火入魔了,唉~
我真的不曉得,贏了又怎樣耶,但我沒有錯就是不離婚,我不簽字,我就是元配啦,管我先生要去外面玩幾個狐狸精......,唉~ 好淒涼~~

作者: olive2001    時間: 2009-1-20 00:33
標題: 回復 #16 綺瑗 的帖子
事實上依民法第1052條為訴請離婚理由的,理由真的是千篇一律,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也是固定模式,妳不是第一個被這樣告的,我被告的理由不會比你好聽多少?妳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看開一點,也許危機就是轉機喔!

還是一樣的觀點,先冷靜下來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多愛自己一點,加油喔!
作者: 妙諦因果師    時間: 2009-1-21 14:37
標題: 回復 #1 綺瑗 的帖子
如果妳提供的時辰無誤,那麼根據推算的結果相當不樂觀,「強摘的菓子不甜」,強求的姻緣不會幸福;對這場情緣妳最好不要抱著太大的期待,以免希望越大,失落越大。2人情緣解析如下:

首先,從妳命盤推算而言,妳對先生,潛藏於妳內心深處的愛戀其實並不強烈,而且,更糟糕的是,妳兩在感情與互動上也是矛盾衝突不斷。
妳並不是因為對他有著深情而結婚,妳只是因為奉子之命,以及想要一個家,才會結婚;這場婚姻的基礎與因緣甚薄,不愛一個人,而且常常有激烈情緣互動上的衝突,在這樣惡劣的客觀情況下結婚,婚姻怎可能幸福?「強摘的菓子是不會甜的」。

其實,看看西方人的婚姻觀,她們的社會與她們自身都有共識,都認為生命是該有隨時修正的權利,當遇錯情緣對像時,該修正就修正;當嫁錯人時,必須修正就修正;甚至已經生兒育女,都可以因為修正人生而離婚。當她們不斷修正生命與婚姻的錯誤,西方人的銀髮夫妻好像普遍比東方銀髮夫妻幸福美滿。以上這觀念提供參考。

反觀妳先生命盤,宿緣使然,先生在與妳的互動中會不由自主會對妳讓步與忍耐,可是讓步之後還會後悔〈或許這場婚姻就是這樣因緣不足所結〉;
目前對妳雖有情緣,但2人目前的互動充斥太多口舌閒氣以致摩擦衝突不斷,加上2人價值觀的迵異加深了彼此的代溝,先生會覺得與妳的相處上倍感壓力而不願與妳互動往來;
而流年運勢使然,他除了在感情上出軌並訴諸法律試著分割2人的關係,對妳也是處處百般挑剔,什麼都看不順眼,與妳互動惡劣的情況下,要至101年才會稍稍有點緩和(但這緩和也只是短暫現象)。
以先生而言,妳2人於感情及互動相處上的矛盾衝突起伏頗大,從他25→44歲,如果仍與妳有情緣婚緣,他不但與妳情緣婚緣會有諸多嚴峻考驗,甚至還會導致他多次得身分資格破敗〈也可算是身敗名裂〉;

如此不穩定的婚緣,時時都潛藏婚姻破裂的危機。最後發現不只情緣在口舌爭執中消磨殆盡,兩人命運也會因此更坎坷艱辛。

而且,婆婆在宿定緣分上不利先生的婚緣也不利與妳的關係,先生若受婆婆的影響,就會更不願維繫與妳的婚姻關係。
 
從以上的宿定緣分分析,這根本不是一場好姻緣,2人不斷紛爭吵鬧的互動,會加重妳抑悶難解的思緒,要特別留意有躁鬱症的可能,多看心靈方面的書籍或是正信宗教信仰,學習穩定自己的心神。

妳本身個性剛強有主見,但在感情婚姻上卻很茫然缺乏個人主觀定見,易受外界影響而時時改變自己的想法,如何建立正確的感情婚姻價值觀會是妳今生非常重要的課題。正確的心態,才能編織彩繪出幸福的人生。

而先生更不是妳命定的良緣(還不如放手另循正緣),在能預測未來婚緣吉凶結局的情況下,給妳的建議是長痛不如短痛,勿讓一時不甘心的念頭束縛住自己的人生;
而任何的咨詢與意見都是參考,如何抉擇,仍需妳自己在冷靜深思過後,以智慧判斷作出對自身與小孩最佳的決策。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1-21 23:47
標題: 回復 #18 月華如練〈助教〉 的帖子
根據這樣的結果,我先生是一直到101年都不願意見到我們母子囉?
小孩子註定這輩子都不會得到來自親生父親的父愛嗎?
若是沒有婆婆的阻撓,我和先生的婚姻會好一點嗎?
雖然一開始結婚的確是很匆促,可是我不後悔結了婚,往後都無法再回到剛結婚時的快樂嗎?
我想要孩子能夠擁有親生父親的關愛,孩子會有被接受的一天嗎?
先生將來會因為孩子而改變他的心態嗎?
小孩:國曆97年10月17日  13:59分  高雄市 (男生)

[ 本帖最後由 綺瑗 於 2009-1-22 00:05 編輯 ]
作者: 妙諦因果師    時間: 2009-1-25 02:47
標題: 回復 #19 綺瑗 的帖子
綺瑗,不要讓自己陷入鑽牛角尖的狀態,也請好好靜下心的思考之前所給妳的回覆,雖然妳們之間互動惡劣的情況至101年會有緩和現象,但那只是暫時現象,並非長久現象,至103年2人情緣互動又會開始產生矛盾激烈的衝突,爭執不斷。
而婆婆的阻撓雖然有推波助瀾之效,但根本的問題仍在於妳們的緣份不善,亦就是說即使沒有婆婆的阻撓,先生本身對於維繫婚姻的意願也很低,無法與妳相愛同心;俗話說:「破鏡難圓,覆水難收」,人的感情一旦有了裂痕,是很難修補如初至完好的狀態。

一個溫馨健全的家庭,不能欠缺愛的元素,首重即為夫妻之愛,夫妻之間若沒有深厚情愛為基礎,又如何建立出生活中患難與共的情義心呢,勉強維持住一個家庭的形式,而小孩卻終日耳濡目染父母親之間不斷的爭執,並不利於小孩心靈健全與人格成長。
學習先穩定自己的心情,冷靜才能周詳細密的思考下一步。
先生與小孩的之間的宿緣關係,會另外在回覆妳。


[ 本帖最後由 月華如練〈助教〉 於 2009-1-25 02:54 編輯 ]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1-26 21:23
標題: 回復 #20 月華如練〈助教〉 的帖子
是不願意和我有任何關係嗎?
還是與其他人也相同呢?
若是我堅持不放手,是代表一輩子他都會像仇人一樣恨我嗎?

作者: 晨曦〈道師〉    時間: 2009-1-29 16:14
標題: 回復 #21 綺瑗 的帖子
.....先生的出生日:74年6月28日13時多
我的出生日:72年12月24日17時56分....

以上妳提供的資料正確嗎?請再確認。
作者: 妙諦因果師    時間: 2009-2-1 14:29
標題: 回復 #21 綺瑗 的帖子
如果你提供的出生資料無誤,其實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在妳身上;
因為妳對先生的情緣已經轉淡幾近無緣,而且妳與先生互動的衝突也甚激烈;
有可能事情演變下去是妳先生有些回心轉意,但反而是妳想與他緣盡情滅。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2-1 23:23
標題: 回復 #22 晨曦〈司教〉 的帖子
我的出生時辰是確定的,但先生的似乎有點出入,聽婆婆說是中午一點後,有過一點,但不確定是幾分。
婆婆的為人處事常說一套是一套,不太能肯定是正確的。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2-2 17:23
標題: 回復 #22 晨曦〈司教〉 的帖子
婆婆的出生日:國曆54年9月4日  嘉義縣  (現住台中市)
先生的出生日:國曆74年6月28日未時  嘉義市  (現住台中市)
我的出生日:國曆72年12月24日酉時(17:56分)  高雄市
小孩的出生日:國曆97年10月17日未時(13:59分)  高雄市

今天去請教菩薩時,祂指示說我先生已經和一個女生同居很久了,
過年的時候似乎有到女方家去,這個女生好像也住在高雄,
菩薩說最好的方式是要我直接到先生的住所去,直接把我先生拉出來,這樣一切就會真相大白,放著不管的話,或許要8年、10年後才會斷,
菩薩說我婆婆是一個很厲害的角色,說我沒辦法贏過她,
我是真的很想挽回我的婚姻,所以很需要老師您的指點和幫忙,
若我直接北上到我先生家去,這樣真的比較好嗎?
或是冷靜待在南部,向法院提告訴較好呢?
我的心好亂,怎麼樣都不敢相信我先生這樣對我,讓我愈來愈失去信心面對我們的小孩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2-2 22:49
原帖由 月華如練〈助教〉 於 2009-2-1 14:29 發表
如果你提供的出生資料無誤,其實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在妳身上;
因為妳對先生的情緣已經轉淡幾近無緣,而且妳與先生互動的衝突也甚激烈
我還是一心等待著能夠一家團圓,不懂老師怎麼會說問題是在我身上?

如果真對先生無緣,就不會一直覺得遭受背叛而傷心難過吧?
另外,我先生自從11月起就完全不和我聯絡了,
完全沒見到面,沒說過一句話,我不了解老師一再的陳述說我和先生的衝突激烈是指什麼?

有可能事情演變下去是妳先生有些回心轉意,但反而是妳想與他緣盡情滅。 ...

目前我所知的情況是愈來愈糟,看不出我先生有老師所說的回心轉意,
我去向菩薩請教的結果也是一直指示我要忍耐,
說只要我能忍耐得住,我先生最後一定會回來,
但我忍到現在的結果是得知我先生與女人同居甚久,
可能也有向女方提親的打算,我不懂我們還未離婚,我先生竟擅自行事,彷彿旁若無人。
老師,我是真的很想挽回我的婚姻,我覺得我沒有像老師所說的想緣盡情滅,
但是經過先生的一再背叛,我真的很想讓他嚐嚐身敗名裂的滋味。
或許這樣會讓老師覺得我很矛盾,但在我心裡,至少目前我並不想離婚。
作者: olive2001    時間: 2009-2-3 19:13
標題: 回復 #26 綺瑗 的帖子
什麼時間會遇到什麼樣的人
什麼愛恨會變成什麼樣的關係
什麼心態會發展什麼樣的情緒
一切的一切是因為天時地利人合的種種巧合演變

不要說絕對不可能
不要給絕對的絕對
越肯定的答案只是把自己打入萬丈深淵罷了


綺瑗  想清楚妳內心要的倒底是什麼?

如果妳要婚姻就別讓事情破局,當場撕破臉對妳的婚姻沒幫助,反而會把他的心推得更遠,且知道得越多只有讓自己越心痛而已,此時你真的就只能忍,不聽、不問、不行動。

如果妳看破不要了,更要忍,要用智慧來處理,貿然行動只會壞事,還不如有計畫的行動;在行動前千萬別打草驚蛇,自己先做好抓姦的心裡準備,記得要告才抓姦,如果要告就不要心軟,以免讓自己錯失了法律的保護喔!法律不會保護弱者的,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妳手上握的證據越多,談判的籌碼就越多。

加油喔
作者: 妙諦因果師    時間: 2009-2-24 00:42
如果妳還記得之前的回覆
2人目前的互動充斥太多口舌閒氣以致摩擦衝突不斷,加上2人價值觀的迵異加深了彼此的代溝,先生會覺得與妳的相處上倍感壓力而不願與妳互動往來;


當妳與先生只要在生活中有所互動交集,2人不論是在言語上還是實際作為上總是容易充滿口舌紛爭,難以和諧融洽相契交心,妳的個性務實又剛強,而先生則是理想浪漫主義者,2人的個性與價值觀可說是南轅北徹,人生的很多價值觀與理念有所衝突,若互動相處上總是以不愉快的負面氣氛收場,加上彼此間的溝通不良,自然促使妳2人之間的溝通交流就會越來越少,這不就是妳2人之間的矛盾與衝突嗎。

從他25→44歲,如果仍與妳有情緣婚緣,他不但與妳情緣婚緣會有諸多嚴峻考驗,甚至還會導致他多次得身分資格破敗〈也可算是身敗名裂〉;

妳對他是有些微弱感情,但妳對他的感情不是出自於內心最深層的愛意與深情,妳是為了小孩及想要一個溫暖的健全家庭而來維繫這場婚姻。但是沒有深厚情義與愛戀,勉強維繫的家庭與婚姻是不會幸福的。
當先生無法圓滿妳的家庭與婚姻時,在負面思維的情境下,容易因自身心有不甘而行事過於衝動,缺乏冷靜沉著,若妳的作為讓先生有身陷身敗名裂的可能時,情況走向就會到更加不可收拾的地步,而妳2人的命運也會更加艱辛。

妳是否有冷靜深思過自己的婚姻與人生呢?婚姻與家庭是2個人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互相包容與扶持才會幸福,強摘的瓜不甜,當妳越是堅持與執著這段婚姻,有時反而會忽略人生其他可能的美好。
或許懂得學習放手,才會看見人生更美麗的風景。

作者: 綺瑗    時間: 2009-2-27 23:58
標題: 回復 #28 月華如練〈助教〉 的帖子
我知道現在這段時間會很苦,很難熬,
不可能什麼都不做,就奢想他總有一天會回心轉意,
是他選擇去告我,他選擇了這條道路,
我只是為了他的這場戲,陪襯著一起演,
官司贏了或輸了,其實不重要,
我只是相信我的孩子值得一個健全的家庭,
是我堅持生下孩子的,身為母親我更應該堅強地為孩子和自己的權利爭取,
我相信,感情是可以培養的,
如今分隔兩地的我和他,再加上婆婆的惡意阻撓,
愛情所有的甜蜜漸漸的蕩然無存,
不管我先生想用什麼理由告我,我會平靜的接受事實,
然後,再泰然的上法庭陳述事實,
我相信,困境總有一天會過去的,我的愛情會回來的

作者: 妙諦因果師    時間: 2009-2-28 01:35
標題: 回復 #29 綺瑗 的帖子
我相信當妳能夠用平靜理智的態度勇敢接受事實,
對於人生會有另一番深層的省思與體悟
我相信當妳心情愁苦煩悶時,凡事只要正心正念正行,都能行走在正確的道路上。
我相信妳絕對有爭取幸福的權利,而幸福並不一定只專屬於他才能給予
我相信當妳能堅毅的度過這次難關,妳會越來越堅強
祝福妳~幸福早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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