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婚姻問題 - 第13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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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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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婚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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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ewnew 發表於 2009-5-20 03:2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56 clwy1223 的帖子

你們的問題好像一直都是有關“錢”

我以第三者的角度,公平的立場來說說。今天如果男方認為房子是以女方的名義來買,
他覺得可接受且合理,他就不會來尋求大家的意見了。

首先,頭期款是用到誰的錢,之後每個月的貸款是誰要繳?

如果是兩人的共同基金,而後又是兩人共同負擔貸款,那房子在兩人的名下,似乎合情合理。沒什麼好爭的
除非男方願意接受只有女方的名子,  那就另當別論!

第二,貸款是特定某人繳,假設是男方,那男方聯名,也是理所當然的呀!如果是女方付貸款,只有女方的名字,很合理

第三,先聯名,兩年後除名。如果男方同意,而且兩年後不會再起紛爭,那就給你們拍拍手。
但是,現在就為這個吵了,兩年後鐵定又是大吵特吵,吵到屋頂都掀了

最後,女方認為不管是雙方付貸款或是只有男方付擔,男方需以房子在女方名下來讓她覺得有安全感,
用這種方式來讓她覺得男方是深愛她的,而男方也心甘情願,日後沒怨言,且百依百順。
那恭喜女方嫁到稀有動物,是國寶級的哦!
2#
newnew 發表於 2009-11-8 11:4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61 clwy1223 的帖子

原帖由 玥琉璃〈助教〉 於 2009-4-5 16:21 發表

妳倆的婚姻的最大問題是彼此未培養夫妻情義心,而衍生出佔有慾、支配慾、自私、相互計較…..等負面特質,而女方得特別小心因98年流年運勢其想法較負面而容易犯糊塗,也易因錯誤的觀念誤以為是對的,而執著於此偏差的觀念,等流年運勢過後,再回頭檢視自然會發現問題出在哪了,那時候恐後悔今時的不智。

原帖由 晨曦〈司教〉 於 2009-4-6 05:51 發表

自古有破鏡難圓,覆水難收的遺憾詞語,為何要這樣浩歎?那都是沒能珍惜好緣,沒能惜福,事後再終身遺憾,大家都應該引為警惕。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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