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老師解惑...婚姻問題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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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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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老師解惑...婚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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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zip7916 發表於 2011-4-17 15: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zip7916 於 2011-4-17 15:52 編輯

本人慧玉79/7/16農曆閏5/24 戌時
先生 72/4/9 農曆2/26 未時
大女兒 97/3/9 農曆2/2 下午5.58分
小兒子98/7/27 農曆 6/6 凌晨4.40

我先生在我生第2胎那時外遇
我原本想離  但後來沒離
到現在 我還是想離婚
但先生不肯
而且又會對我動手 威脅

我跟他討論離婚 他這次沒打我
這幾天沒回家
叫我好好想想  但他不會離

但他現在ㄉ態度就是  都說是我有問題 他會忍耐
搞ㄉ好像都是我的錯 他是可憐ㄉ那方
我絕得不管是誰對誰錯 都是想法問題  不用去計較
但我平常都在家帶小孩 花錢也很省 我可以說是很好ㄌ
但我就是一看見她 我就會怕 我無法跟他好好生活



請問我與先生夫妻緣 和兩個小孩的緣分??

想請問以因果等等現實因素來講 該如何做?? 離婚好? 不離婚好?
離婚該用啥方式? 小孩跟我好還是跟先生好??? 兩個給他 還是兩個給我 還是怎樣??
到底怎樣比較好呢

麻煩大師解惑..謝謝
2#
陰川蝴蝶君 發表於 2011-4-17 19:45 | 只看該作者

妳好,妳所提供的出生資料不符合規定

3.提問者必須按照「提問簡易方式」正確提問,以免資料不齊全,無法回覆而浪費這次免費服務機會;提問簡易方式如下
目的:為了讓老師更簡省時間,讓大家能更快的得到回覆

方式:請照以下格式提問

A、出生日期:國曆 年 月 日

(固定曆別,別出現西元年,日期卻又是農曆,請注意!)


B、問題範圍者的出生時間:上午(下午)幾點幾分(2:30、4:30、6:30…等,偶數時間需了解是否超過30分鐘,以方便推算時差)〈夫妻雙方都必須提供出生資料〉


C、出生地: 

D、性別:

E、問題詳細內容

請先閱讀下列這篇文章,申請出生證明,除了能縮短老師助教的精力與時間,而最大的受益者還是妳自己
不要單憑父母的印象,或模糊不清的出生資料,耗費無謂的時間,只會延遲得到答覆

發問禮節-出生證明之重要
http://3344888.tw/discuz/view ... &extra=page%3D1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3#
 樓主| zip7916 發表於 2011-4-18 06:5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zip7916 於 2011-4-18 07:02 編輯

本人慧玉 (女)出生地桃園縣,出生日期 民國79年7月16日 農曆(閏)5月24日(晚上7點~7:30之間) 戌時
先生(男)出生地桃園縣,出生日期  民國72年4月9日  農曆2月26日  (下午2點~2點半之間) 未時
大女兒 (女)出生地桃園縣,出生日期 民國97年3月9日  農曆2月2日 下午5.58分
小兒子(男)出生地桃園縣,出生日期 民國98年7月27日  農曆 6月6日 凌晨4.40

 
詳細問題 



請問我與先生夫妻緣 和兩個小孩的緣分??

想請問該如何做?? 離婚好? 不離婚好?

離婚該用啥方式? 小孩跟我好還是跟先生好??? 兩個給他 還是兩個給我 還是怎麼做好??
我應該如何比較好呢


麻煩大師解惑..謝謝
4#
妙諦因果師 發表於 2011-4-18 20:3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zip7916
你好,由於家庭婚姻都是人生的重要大事,而妳的問題很重大,離不離婚、小孩給誰都是影響人生層面很深遠的回覆,為了避免時間的誤差而給予錯誤的回覆與方向,而誤人誤己。請先配合學會發問的規定,撥空至戶政事務所或是以通信方式申請一下出生時間證明,可以縮短及節省彼此回覆的時間。
http://3344888.tw/discuz/viewthread.php?tid=14676&extra=page%3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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