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薦法會/超薦蓮燈須要是皈依弟子才能申請的原因邏輯 - 命運因果救贖各種吉祥光明燈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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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薦法會/超薦蓮燈須要是皈依弟子才能申請的原因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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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有些網友提出問題,藉此機緣,在此回覆解釋這些問題的邏輯因由。
問題一、眾生平等,超薦法會/超薦蓮燈為何須要是皈依弟子才能替親友申請?
首先,超薦首重因果觀念,在舉辦超薦法會的過程中絕對不能跳脫因果的邏輯。
根據因果超昇的原理,必須要在因地裡有善功德才可以解脫惡果,而沒有發願皈依的善功德情況下缺乏超薦的合理性;
所以,我們只能幫助有皈依功德的弟子超薦先人親友。
坊間不合因果超昇邏輯的超薦,很有可能是斂財的無效超薦。

其次,即便有做善事,再把功德轉化給冤親的過程中,必須需要神佛出面協調,並非人自己隨心所欲與冤親債主協調可以成立的。
皈依神佛,發的願力催動功德,神佛才有合理出面協調的因由,沒有皈依,神佛沒有因由來干涉眾生因果。
就好比像被惡狠狠的討債,如果你沒有透過申請公權力出面協調,債主不見得會願意接受你的償債方式。

以上的解釋提供知悉。

2#
妙引因果師 發表於 2011-9-14 13:03 | 只看該作者

補充

本帖最後由 榮神益人〈助教〉 於 2011-9-14 13:05 編輯

皈依的重要性
http://3344888.tw/discuz/thread-16044-1-1.html

東西方救贖原理
http://3344888.tw/discuz/thread-3093-1-1.html

要如何才能達到行善因解惡果呢?

行善必有善報,但行「此善」不一定能解「彼惡」,因為諸般惡果都有前世因,果地之業障,於理是不能從當世的果地免除,否則前世冤親債主豈肯善罷甘休。但是~唯有宗教神佛能憑因地功德而將「此善」解「彼惡」。
譬如我欠你一斤小麥,但我只有一斤稻米,我想將一斤稻米還妳抵帳一斤小麥,若你無稻米需求,你不一定會答應。
但若有農會從中斡旋轉換,農會願意將我一斤稻米轉換微妳需要的一斤小麥,那我就能按照欠帳還妳小麥。
上天神佛都是有巨大功德庫〈猶如農會〉,所以如果能從因地種植重大善因,就可能獲得神佛應許,那就能夠將「此善」解「彼惡」。
就像耶穌以他在十字架上受盡折磨凌虐的寶血洗刷信徒罪惡,再以教會集體功德庫迴向冤親,這樣冤親自然願意接受這樣的功德迴向來轉換業債;因而成就基督教的救贖。
諸天神佛菩薩也都是有類似的救贖程序,例如「關公」與「觀世音菩薩」千百年來本尊與眾多分身化身「神使」不斷拯救世人,分擔/救濟/救贖世人業障苦海之苦痛,憑藉如是巨大功德,因而得以施展救贖神功;「關公」還因為挽救滅世浩劫,而被尊稱為恩主公。

因而規一正信宗教信仰,種植重大因地功德,自然是救贖的根基。


他們也常做善事,但很可能完全無認何宗教信仰,那是否也可以得到救贖?

善有善報,但不一定剛好自身善行能解自身業障,此善不一定解彼惡,因而還是透過因地功德獲得神佛救贖較妥善圓滿。
當然,如果他們累積巨大善功德,也可能因而大善抵小惡,而無需透過神佛護持也能自我救贖,但那需巨大功德。
就像我欠你一斤小麥,小麥價格又與稻米相似,而我願以三斤稻米抵一斤小麥,因為有差額利益可圖,你可能同意我用三斤稻米抵一斤小麥欠帳;但也可能你不爽而不答應,兩種可能性具存。

因地果地的觀念,請觀看另一篇文章→「因地的菩薩,果地的佛陀」。

因地的菩薩,果地的佛陀
http://3344888.tw/discuz/thread-3091-1-1.html
石中玉大大,請靜聽我幾言,如下。
阿扁確實仍有生門活路的!
我在拙作「因果」中,就嘗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這句話別人可能難以做到,但是阿扁就有這機緣做到;
因為~雖然他目前落難,但是他能影響的能量仍是十分巨大;
如果應用他巨大的影響能量來造福台灣,那麼~巨大的功德,經過正確的消災轉運之玄門道法的施展應用,確實可以大事化小,大罪可免,小罪應劫。
正宗玄門道法的消災轉運之術十分複雜,也是攸關天機,難以在此詳述;但是我可以稍稍解釋其中原理;

1.坊間一般法術要轉銷業債劫數通常是不可能,因為「無功德資糧」「無因果法據」因而違逆因果天理之法術,縱然短暫有用,也必然不久之後「疊業反撲」,因為天理與神佛不可能接受賄絡關說;所以~原本業債加上術法操弄業障,雙重業障反撲會更嚴重。

2.果地之業力,於果地不可轉:據例來說,有人偷竊千萬,用此千萬營利之後,再把這所竊千萬還給失主,這樣可以免除偷竊罪嗎?這是不能免罪,但是可以因為返還贓物之懺悔,可以從輕量刑,不可能免罪。

3.「因地的菩薩,果地的佛陀」,在因地種下啥麼種籽,果地就會收穫啥麼果實;雖然前述之罪可輕不可免,但是,如果因地之中種下巨大菩薩善因種籽呢?那必然有善果呀!

4.因果業報是不可以自由此善抵銷彼惡,通常情況,偷竊罪是不能用捐獻救濟的善是來抵罪;有罪責罰,另外之功另外之賞;然而如果政府公權力裁判認為社會亟需某善功德,就有可能公開宣告這亟需之善功德可抵某罪;所以自古有充軍抵罪,抄家抵罪...。
同理,因果天理也是此善不能抵銷彼罪,除非神佛應許。而各大宗教都有「因地之善,救濟果地業障」的救贖法則;這也是各大宗教存在於世間的重要宗旨之一;而這些因果救濟救贖教法,原本就是各大正信宗教公認的因果天理法則之一,也所以極嚴謹重視業力的佛教也有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5.從因地來救濟救贖果地,正是所有正信宗教救贖世人的基本原理;所以東方道教佛教的「皈依+懺悔+修行+發願+行善功德=迴向與因果超昇」;而西方泛上帝教派的「信主+告解+主日修行+以主名行善=救贖」;其名相〈名稱〉雖不同,其內涵則一致;任何世間救解法術脫離這樣的內涵程序,則不屬因地救濟果地的因果法則,其術法當然無效甚至有害。

所以,如果早前在53年次的死門冤親出現之前就更容易救濟因果業障;
甚至說,早在民國93年底/94年初我給他的建言文章,他稍有採納,也不執於有今日艱危困局;
阿扁雖然目前極度危困,其實仍有因地救贖的玄門正法,只是~他們可有福慧嗎?他可願從因地中種下巨大菩薩功德嗎?

如果他有此福慧,有此願力;那麼~福慧+願力的情況下,雖然極其艱困,但有法必有破;
所以,仍可經過繁複多重的因地救贖程序,幫他大事化小,轉危為安。


http://3344888.tw/discuz/thread-489-1-1.html

標  題:因果救贖
發  表 人:晨曦(alexzhou812)
發表時間:2006/06/01 16:18:31

在此將「恩主公因果救贖功德會」本願神佛對於因果救贖的原理與天理報應運作原則,做個簡介;
沒錯,因果業力的報應是生生世世都無法逃避的,但是上天神佛都很慈悲並不是黑社會般的無情,舉個現在社會的實例,因果業報之「宿世冤欠」就像是現代卡債族所欠下的業債,有些債權銀行就會把不良債權轉賣給蠻橫的討債公司,然而暴力討債公司雖有合法債權,卻用殘暴、無理、非法的討債手段,迫使卡債族難以健全的工作生活來逐漸清償債務;政府相關單位也發現這種以合法掩護非法的“不合公義”討債現象,所以基於社會安定發展原則,由立法與行政相關單位,成立“卡債族協商機制”來救濟卡債族,以期他們能夠在健全的工作生活、合理的節約生活消費之餘,協助他們逐漸合理合法的清償債務,之後再重建健全安定的生活。
人世間都能有這種合理合法的債務協商救濟機制,天上大慈大悲的神佛菩薩又豈會吝於給予世人救贖與重生的救濟呢?根據「恩主公因果救贖功德會」師傳,本願神佛『關聖帝君』與『觀世音菩薩』的本願功德之ㄧ,就是要救濟世人的因果業障; 只要能夠對於自身因果業力懺悔告解〈猶如認帳〉;皈依「恩主公因果救贖功德會」本願神佛『關聖帝君』與『觀世音菩薩』,本身建立“正行”“正善功德”〈猶如健全的工作收入〉;『關聖帝君』與『觀世音菩薩』就能賜予實際的慈悲救贖〈猶如債務協商權責單位,除了暫停債權單位強硬的債權追索,還給予卡債族較佳經濟報酬的機會,加速償清債務〉。
而這個實際的慈悲救贖措施,就是一方面透過「因果宿緣律」,親近貴人,增強自身事業成就〈猶如卡債族經濟重整喘息機會〉,遠避冤親小人〈猶如避開未經協商的逼債〉,避開強大的業障逼迫之後,就能逐漸的以自身健全生活的經濟成就,來增加行善的力量與功德累積; 另一方面「恩主公因果救贖功德會」本願師尊『關聖帝君』與『觀世音菩薩』也會加持慈悲功德願力給予宿業雙方,且進而把皈依行善累積的功德迴向給宿世冤親,轉銷業障,超昇雙方因果;所以玄斗師門「因果宿緣律」之運用,不只是指導世人宿世因果與宿定緣份的智慧而已,而是要更深入的協助世人因果業障的救贖與超昇。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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