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還有挽回的機會嗎?還是放掉對彼此都好?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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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還有挽回的機會嗎?還是放掉對彼此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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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329 發表於 2012-7-2 14: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女方:國曆67年3月29日未時生/出生地台北縣
男方:國曆67年1月5日午時生/出生地台北縣
小孩:國曆97年5月9日巳時生/出生地台北縣

想請教~
先生較重視朋友(尤其是紅粉知己),但我沒辦法接受他這樣~
這一年來爭吵不斷(大部份都是我在吵,他不理會我)
公婆也因我常跟老公吵甚至希望離婚而對我不甚滿意(他們認為又不是捉姦在床),認為我應該要忍耐不計較的去維持家庭~
但~因我愛他但不右不能接受容忍他我沒辦法接受的事,且每天看到丈夫我要走不走都無所謂的態度,讓我跟他一起生活的很痛苦~
想請問之間的婚姻關係還有必要維持.挽回嗎?還是放手對雙方都好?
再來是,若真的要離婚,我能順利帶走小孩一起過生活嗎?

再麻煩撥空回覆,感謝您!
2#
陰川蝴蝶君 發表於 2012-7-2 15:1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陰川蝴蝶君 於 2012-7-2 15:19 編輯

恭請新發問者提供精確的出生資料,與「定盤」規定
出生日期:國曆 年 月 日
(固定曆別,別出現西元年,日期卻又是農曆,請注意!)

B、問題範圍者的出生時間:上午(下午)幾點幾分(2:30、4:30、6:30…等,偶數時間需了解是否超過30分鐘,最好能至戶政機關調閱出生證明,以方便推算時差)

如何申請出生證明:
需至當時申辦出生登記之戶所辦理不可跨區辦理,因為出生證明是留存在原來辦出生登記的戶政所,所以請備齊下列證件至當時申辦出生登記之戶所辦理
1.身分證
2.印章 (可簽名)
3.工本費每張10元
註(1):較早期申辦的出生登記有的出生證明並沒有填上新生兒姓名,最好加領1份出生登記申請書
註(2): 如果當時的申請書也沒有附出生證明,可以申請有出生記事的戶籍謄本(每張15元)
註(3): 戶政所不能發給當時的附件或申請書,是影印發給當時的附件或申請書 》

貼心小語: 上列應攜帶證件為一般情形,如有特殊情況,請先電詢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

注意事項:
1.可以通訊方式辦理,申請書附身分證正本及費用(出生證明每張10元、出生記事的戶籍謄本每張15元)、回郵信封。
2.委託辦理需附委託書,三親等內血親可直接代為辦理免附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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