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準情緣推算→無法繼續的愛情,卻情不自禁的掏心掏肺 - 神準推算案例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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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準情緣推算→無法繼續的愛情,卻情不自禁的掏心掏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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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http://3344888.tw/discuz/thread-1150-2-1.html

2008年,當事人付費推算情緣和男方運勢,當時老師就斷言會有情緣斷滅的現象,且也斷言當事人對男方是掏心掏肺的付出
那時當事人只有淡淡的回覆:「老師謝謝,我知道該怎麼做了」之後便銷聲匿跡。
事過6年後,2014年當事人上網印證~果真,隔年2009年倆人就走不下去,男方甚至在2009年7月奉子成婚,新娘卻不是她!且2008年時為了扶持男方,也在毫無擔保下借了對方一筆錢......

2008年1月25日晨曦老師推算:

1.妳跟他的情緣是沒辦法繼續了,但是,宿緣使然,妳對他還是會掏心掏肺的付出;問題是於宿緣上,他對對妳情緣不深,沒有廝守終生的打算;再則,他跟妳的互動也是有些難以避免的矛盾,甚至有些時候會很苛責妳;三則是他自己運勢不佳,財運又差,自顧不暇;所以妳跟他的情緣實在難以繼續,勉強維持下去,終究會情緣斷滅;因而妳得隨緣放下,把她當做朋友則可,莫要陷入註定分手的情緣,以免將來更加傷心傷身。
至於怎樣幫他呢?那就站在朋友立場隨緣惜緣,適度分寸的幫忙就可以。

2014年1月24日當事人回應與印證:
2008年初透過老師問了一下關於他的事,滿腦子想他好,
他的工作,他的家庭,當時,他也和我借錢周轉,我也有問老師
老師說 "那就站在朋友立場隨緣惜緣,適度分寸的幫忙就可以。"

老師也知道我會對他掏心掏肺的付出吧,(連掏錢也是)
能幫我一定會幫,基於什麼,也許是義氣和我珍惜老朋友(和他認識至今18年了吧)

感情一定也是有付出,但後來看到老師說’’我們緣份是沒辦法繼續了’’,
自己心裡其實很難過但己經有底了,所以我才會回""我知道自己該怎麼做了",
但說真的,當時的我還是依舊鐵齒
(我是貪狼坐命的女生,殺破狼大概都覺得命是握在手裡自己創的)
覺得命理參考就好,讓自己心裡有個底線比較重要,
同時,也認為我們的感情已經不可能有什麼可以摧毀 (拜託你能愛誰十幾年)
所以我義無反顧,我還是借了,(金額是秘密,不過也有六位數 唉)


所以為了2009年3月的考試,我真的很努力,也達成了我當時想要的目標(這是後話)
再加上借他的錢,我必須另外很努力的賺回來,所以我心思全都放在錢上面,
沒時間也沒能力好好經營我們的感情,在考試之前我們很少見面頂多通電話維繫

果真08年一過完,2009 我們真的也就散了,我真的沒想到在我努力的三個月
他可以和別的女生有小孩,也不得已結婚了
,(他2009年7月結婚 小孩12月出生)
中間過程沒有一個人告訴我,我還是從他朋友的口中"不小心"得知,瞎不瞎?
他連親口對我說 都不願意也沒勇氣,或許是覺得根本沒必要?(我不想深究)

如果沒有老師提醒我,我應該會很傷心,還執著於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子
如果不是一直看老師回給我的文字,仔細推敲老師的意思,

我不可能聰明地要他簽本票 (錢借出去的時候沒簽,我不是蠢我是相信他
之後還請求法院出了一張支付命令,
(原諒我,我到現在仍然不想用強制執行讓他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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