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往生時交代老家房產要給老公,其他姊妹若離婚可以借住
可是當時據說是因為繳稅方便
所以先歸在婆婆名下,我想可能也是婆婆有自己的主張
因為老家地原本是屬於婆婆娘家的 房子是公公跟叔叔蓋的
其時我也不太想要住老家 但是先生從小在此成長
付出很多心力維持,因此他割捨不下
小姑的個性也可以說是婆婆太過溺愛一手造成的
知道她個性不好所以我之前就一直避她
一年前她們就已簽定贈與兼養老契約(這是該國特殊的制度)
卻還假裝沒有簽約 讓我老公做牛做馬做家務
並且三不五時想要跟他拿錢支付費用
也沒想到婆婆也依著她來欺騙我們
過幾週我就要生產了 想到她真的覺得很累
不過能夠這樣解決也不錯 因為不用再見到她了
我原本很擔心要跟她纏一輩子
可是念經的部分我並不太習慣念經
也許列印平安符進產房也能也安定效果?
至於婆婆的出生年月跟生肖我要確定一下;印象中似乎是1943
隱約感覺小姑似乎是老公前世的繼室 因為婆婆推薦成為繼室正妻
但是老公納妾太多 一直想有更能幹的繼承人而不滿足
而我是因為家庭因素無可奈何成為他的妾之一
後來繼室因為一些因素被休掉;她的子女也失意早夭無法繼承
不過我想跟我應該沒有直接關係的;那一世我也受人陷害沒有子女
只是納妾太多 今生看到我,我就成為明顯箭靶
只是我無法確定這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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