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太太夫妻緣份還能走下去嗎? - 第11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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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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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開門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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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太太夫妻緣份還能走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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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開門見善 發表於 2016-8-14 23:58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今天8月14日星期日中午跟前妻及女兒會談結果,還是不認為她有錯以及要改變的地方,所以我決定於8月15日星期一叫律師遞出訴訟狀,為了我和女兒的權益,不能再"惜情"猶豫了,決定給她最嚴重的一擊,才能徹底的悔改過去做不對之處,到時我才能全然的放下包容她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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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諦因果師 發表於 2016-8-23 00:12 | 只看該作者
如果你真的查證過老婆的出生證明是12:15分生的(不是手記本),那你們2個其實算是彼此的正緣,太太對69年的男子今年雖有好感及出於同情而有所往來與借貸,但那都只是一時的緣份並不會長久,69年次充其量只能算是小七、小八那麼淺薄的異性朋友緣,還算不上是真正的第三者,因為你才是她的正緣;所以坊間命理師和通靈所說的先離婚在結婚破解的言論,真是胡說八道也害人不淺。而你們也就這麼糊裡糊塗採信了。
在來你自己運勢使然,個性精神層面都容易很敏感,很多事情容易過度聯想,自己心裡編撰各種情節的劇本,事情或許有三分的真實性,但卻容易因自身精神想法很敏感,因而會過度反應將事情擴大解讀為七八分的真實性。而當事件關係人又是親密的人時,就更容易因感情關係中的佔有慾與不甘心、嫉火中燒…等負面情緒,讓你無法好好的冷靜思考問題的全貌,在缺乏理智分辨判斷的情形下讓彼此的婚緣因而中斷。
從女兒的角度分析,雖然她口中說恨媽媽,但心裡其實是愛她的,她的負面是來自於痛恨家庭的破碎,讓她原本從家庭美滿的身分轉變成了單親小孩,也讓她的生命個性潛能成長帶著壓抑與懷抱家庭破碎的缺憾。
任何破裂的關係,只要雙方有心思與意願都能縫補,加上彼此又互為正緣,為了你的女兒及你的家庭,你應該要先平靜與止息自己的嗔怒心,先停止所有在腦海裡紛飛的負面想法及念頭,當你有負面情緒時會感染給身邊人事物,當你開始內心平靜安定,才有辦法不帶情緒來面對處理家庭婚姻關係。
2個人長久相處的互動模式總有些矛盾衝突,會影響家庭婚姻關係和諧,當婚姻出現問題時,有時不一定只有單方面的問題,我建議你可以請你太太上來網站發問鈙述她自身的問題,我們會從客觀的命理角度來為她解析緣分。這樣對你們的家庭婚姻關係修補幫助比較大與直接。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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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開門見善 發表於 2016-8-23 06:51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我老婆的出生證明是我去申請的現在在我手中,上面記載確實是民國62年國曆1月26日,出生時間記載上午12:15生,出生地高雄鳳山,屬鼠。至於我本人申請出生證明只有登記年,月,日沒時間,"出生證明現在手中"*內容並無記載出生時間*是因父親在生前親自當面,拿出隨身的*小手記簿*親口並指出告訴我,出生的日期和時間叫我記住,民國60年國曆11月2日晚上的11:55分生,出生地高雄左營區,屬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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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開門見善 發表於 2016-8-29 21:57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接上述說明:原本想說看外遇對象趕快切斷回歸家庭,協調後發現外遇切斷及徹底改變花錢方式和公佈之前所有帳務明細都不願意!沒心為這個家及女兒努力,我原本想原諒她及包容她(就因為老師分析我跟前妻是正緣的原因關係),她只要有心回來我也願意改變,我真的很怕哪一天又再發生這種事情?現在已心灰意冷了不抱任何希望了也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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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開門見善 發表於 2016-8-29 22:54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接上述說明:前妻去問通靈師姐說:外遇的69年次7月15日早上7:25分生(不知道是農曆還是國曆?麻煩老師比對分析看看)說69年次男是來報恩的而且會對她很好,我回前妻說:既然是來報恩的怎麼會破壞我們的家庭及婚緣呢?還說我遠在大陸山東的祖先業重我們做夫妻,她會搭不起我祖先的業要離婚處理,通靈師姐這樣算是間接破壞我跟前妻的婚緣嗎?這樣上天難到都不會懲罰所謂的神明代言人嗎?這些都是前妻當面親口跟我說的,當時8/14日協談溝通時還親口跟我和女兒說這些實在讓我很生氣執迷不悟,後來看到老師分析到106年時會跟69年次外遇對象關係轉劣,請問老師:是要等農曆年過正月初一算起呢?還是國曆的106年1月1日呢?她們會切斷孽緣嗎?老師分析斷定我跟前妻是正緣,目前是離婚狀況有可能我們還會再續前緣嗎?可是2次的溝通協談前妻擺明的,不願意將外遇男切斷及公佈所有的帳務,信用卡負債,及女兒教育基金帳戶,家中開支情形,她各 人的銀行帳戶等,我覺得一點都沒有心再為這個家及女兒努力,及坦誠佈公誠實對待彼此重新再來的心。所以前妻大約於9月中旬就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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