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師幫忙 - 第3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樓主: linki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求大師幫忙

[複製鏈接]
11#
妙引因果師 發表於 2008-4-17 15:06 | 只看該作者
謝謝 callovelynn 的幫忙!

97年與此男友買樓->是買你的名字嗎?!
我生女兒時在產房突然需要開刀(動手術)
->請問醫師有說是什麼樣的狀況(例.胎位不正.產道太小..等)

若是用寅時排盤~
請問你的工作是不是偏向娛樂業或公關交際或仲介管理?!


[ 本帖最後由 阿邱 於 2008-4-17 15:40 編輯 ]
12#
 樓主| linki 發表於 2008-4-17 20:39 | 只看該作者
97年買樓是我和1969年生的男友名下的
醫生說胎位不正
我和一位1972-08-28生的女性舊同事於98年以自僱形式開公司,做電腦劃犒,接印刷訂單,轉發給印刷廠印(舊公司都是以此形式接訂單),07年中拆夥,現各自開一間公司做,拆夥後我生意很淡,她比較好點.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13#
妙引因果師 發表於 2008-4-21 13:25 | 只看該作者

近期就會回覆你了!請稍候...
請問72年,是西元1972年嗎?!


[ 本帖最後由 阿邱 於 2008-4-21 13:56 編輯 ]
14#
 樓主| linki 發表於 2008-4-21 15:14 | 只看該作者
謝謝大師! 是1972年屬鼠
他跟朋友說已和我分開,只給金錢我和小孩過活,
他已帶此女子出席他哥哥擺滿(彌)月飲宴#06Apr2008
好像想我自己退出!

我只做他在這家中的妻子? (仍然很少回來,但回來時仍會對我像太太)

07Apr2008曾聽他嫂嫂說,他媽媽想爭回一位小孩養,
*但嫂嫂說不是跟父親姓,很難同人地爭的,取出生證明時你的兒子都沒有跟她去取,*

不知是否此事,現他要求我只改回小孩跟他姓先,才有面子回頭.
他真的想回來 / 只想取回小孩? 我真的不知什樣?
15#
妙引因果師 發表於 2008-4-22 15:29 | 只看該作者
因男生的資料不足,所以還無法幫他定盤
事關重大,因此可否再多提供一些有關男生所發生的重大事件(需要發生的時間點)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11-22 00:50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