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的書:「因果」,內容討論 - 第2頁 - 紫微斗數學術論壇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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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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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的書:「因果」,內容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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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08-8-21 01:0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 可樂 的帖子

對呀,你有很細心閱讀呢!
這本書出版發行銷售於今年三月初,而陳水扁要到5月20日才卸任。
我敢於書中公開從其子孫解讀吳淑珍的「貪墨竊國」,就是對事實有把握,才不怕被當時第一家庭與現任總統控告。

冒著被現任總統控告的風險,最主要還是要向世人印正因緣果報之天理確切存在;而且可以解讀與驗證
花大量時間做免費家庭婚姻的宿定緣分衝突,也還是印證因緣果報
希望,台灣人都能遵循服膺因果天理,那就會天福無量
7#
 樓主| 弦首‧蒼 發表於 2008-10-10 20:2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 可樂 的帖子

哇!老師您在"因果"書,陳潔歆父母宮的因果涵義中,寫到"陳潔歆幼年時期會有遠離父母的寄養現象",現在他的父母,陳致中與黃睿靜滯留在美國不歸,也已被列為洗錢案的被告,若回國恐怕會被判刑入獄,那就確確實實印証老師說言:有遠離父母的寄養現象!

當初可樂大大貼文之時,那時陳致中與黃睿靚滯留美國,陳潔歆被外祖母帶回台灣,雖然果真符合寄養之推斷,但是還不玄。

哈!時空不同,結果現象仍是相同;老師的推論就真的很玄狠準!
沒想到陳致中夫妻八月二十四日回台至今,還是把第一家庭的陳姓內孫留在台中寄養;
吳淑珍不是說最重視陳姓子孫嗎,按常理,豈有把她陳姓子孫的內孫女寄養於台中?
所以,晨曦老師玄奇的推斷還是能超乎常理又很準確。
因果真的是不可思議的巧妙呀!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8#
olive2001 發表於 2008-10-22 21:04 | 只看該作者

可以請老師簽名嗎?

晨曦老師~~~

我想請問老師,我也有買老師的大作因果】這本書,可是我是在金石堂書局買的,

沒請老師簽名我好像虧大了
請問改天有機會,我可以帶去請老師簽個名嗎?
9#
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08-10-23 18:2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 olive2001 的帖子

當然會幫妳簽名的。
等下次見面機會妳帶來吧,多少本都可以簽名。
另外,謝謝妳購買10本捐贈圖書館;
我會捐贈5本到台灣大學圖書館,另外5本捐贈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
捐贈收據會寄給妳,或保留到妳下次來見面時,再面交給妳。
感恩妳幫助宣揚因果天理,功德無量!
10#
翠麗菲克 發表於 2009-3-3 17:40 | 只看該作者

吳淑珍在97年整年都不用到法院

老師
我也買了您的大作「因果」仔細閱讀
我發現老師又有一個預測  很神奇微妙

老師在253頁提到,從陳潔歆命盤推斷陳家因果之文章中>>>
『....97年.....從陳潔歆的角度來看,吳淑珍夫人因為某種不可理解的原因,而解除官司纏身的煩惱』
在老師97年3月初這本書之時  陳總統府內的官司是以吳淑珍夫人之主的國務機要費
一般的客觀邏輯而言  如果陳家有官司糾纏  應該是吳淑珍首當其衝

民國97年過完了  結果事實證明 陳家個個被官司糾纏  
阿扁被羈押  陳致中夫妻也出庭希望認罪協商
只有吳淑珍在97年整年都不用到法院  
如果在97年3月以前  用一般邏輯判斷    這個事實根本匪夷所思  
老師的推斷真的是神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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