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ive2001:我好想挽救我的婚姻危機 - 第19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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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這幾日我的還子生病了,已連續上吐下瀉好幾日,完全無法進食。
也因專心看顧小孩,所以這個月並無面見先生的分局長,也沒有拿生活費。
直到昨天孩子又吐了幾次,眼見情況不對,我緊急帶孩子到區域醫院掛急診,醫生診斷判定為肺炎,緊急辦理住院。
因情況緊急我毫無準備,又連絡不到先生辦住院,所以只好請求大姑、先生的隊長,請他們用任何方法告知先生,他的孩子住那一個病房...
無奈一直到今天,他仍未出現,也沒任何連絡...媽媽中午前去分局找他了,親自告訴他...他的孩子住院.....我收到媽媽的通知,僅說明這個人已經沒有任何可以治得了他了,如果今晚或明天我先生出現在醫院病房,要我不管面對怎樣的他...都不要生氣、不要有情緒、也不可以掉淚....其他的等明天我媽來醫院再跟我說。
面對這樣的人、這樣的狀況......我心好寒...也好痛苦。痛苦的是~~~病在孩身痛在母心,寒心的是~~~婚姻感情就算沒了,父子親情也不顧了嗎?....明天是我兒子5歲生日耶!
我一個人守著一個住院的孩子.....無助、失望、痛心....前兩天才聽說我的貴人骨折住院,一個月內應該出不了門...我的工作計劃無法進行......難到老天又考驗我了嗎?我會這樣就倒下嗎?
我一個人顧孩子,沒有可以幫忙看,真的沒辦法了,電話又沒電、也無換洗衣物,只好帶著孩子跟醫院請一小時假回家來整理衣物,順便留個言吐露獨自面對的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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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00 olive2001 的帖子
和順境比起來,挫折與逆境令人討厭與害怕;但和逆境比起來,困境更讓人無法喘息,因為深深陷入逆境當中,無法脫困無、無法突破重圍;但是和困境比起來,若不懂成長、振作,那將使自己永遠沒辦法脫離那樣的窘境!
或許因為我尚未步入婚姻,因此無法深刻體會妳的心寒與痛苦;或許我踏入社會不久,歷練與經歷不多,仍未碰到什麼樣重大的考驗或挫折;可是我知道....失敗與挫折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走不出那種低潮與失落,讓自己一昧的浸泡在那種充滿痛苦與眼淚的池子裡載浮載沉,如此永遠無法將痛苦與眼淚洗滌!
當我心情不好或是遇到問題、挫折時,我就會跑到咖啡廳點一杯焦糖瑪琪朵,慵懶的一個人霸佔大沙發椅,然後拿出一本手札,開始和自己說話,寫下自己的心情,或者是寫下想對某個人說的話;或是當起分析師,為自己分析,如果選擇A方案,那可能會怎麼樣,若選B方案又是怎麼樣.....
妳可以試試看,去書局買個記事本,最好是方便攜帶的,我個人覺得,這個方法不只能讓自己靜下心來思考,借由書寫也能達到宣洩的效果,當事後回過頭來看那時的心情或是想法,可以讓自己對那件事情看得更清楚明白,也可藉此了解自己,甚至發現最真實的自己!
而且...我們常跟好朋友說話,跟情人說話,跟家人說話...等,有很多時候都忘了跟自己說話;我們老是希望從別人身上得到支持與鼓勵,但是忘了自己給自己打氣;我們老是希望別人給我們建議,但是忘了聽聽自己的意見;
在醫院環境清靜,也有不少空餘時間,妳可以帶本書去看,我看書也有習慣會將書中的名言、佳句抄錄在手札上,一方面是讓自己記住,一方面是當再次去翻閱手札時,又可以提醒自己這句話的價值與涵義!
和妳分享以下佳句:
「人的情緒不會受外在事物的干擾,只會受自己對事物的看法干擾」、「我的遭遇似乎對我不公平,可是人生中不見得每件事都公平」、「別人如果能照我的意願對待我,我雖然會比較快樂,但他們並不一定非得如此」、「接受無法改變的事,改變可以改變的事!在你掌控下的事情,可以改變;不在你掌控下的事情,需要接受。」、「活在當下,享受每一分每一秒,體認困難險阻正是通往祥和的必經之路」、「每個人都有各自要面對的環境以及苦與樂,每一個當下做了選擇,都要親自去經歷屬於自己的旅程該經歷的種種,以及要承擔選擇之後所產生的種種結果,這都不是任何人可以替代去經歷與承擔的」
[ 本帖最後由 可樂 於 2008-12-12 21:5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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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很機車請見諒
olive2001 ~~
先生棄妳和孩子不顧
以後也會棄狐狸精不顧
.....這句我有更深意見 ok
狐狸精見它沒有利用價值會棄它不顧 !
而且當狐狸精的通常想當扶正
要正不正的很慘
表面上她很佔優勢 實則極度不安
萬一再有蜘蛛精怎麼辦
放寬心罷 我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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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晨曦老師~~
我今天收到地方法院的起訴狀,我被我先生告了,我是被告...他聲請依民法1052條不堪同居訴請離婚。且訴訟被用由我負擔。
他提出的事實與事由(大略如下)
一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有前項以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二、被告結婚6年餘,將先生辛苦所得揮霍怠盡,且不孝不供養公公。猶有甚著,讓原告受財務上之損失,更對被告冊徹底失望,只好將薪資收回自行管理....
三、被告向警察局檢舉被告語第三人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又出言恐嚇且不願處理與被告間之債務....經警局調查在案...且查無事證、設及誣告......原告屢次透過家人好言相勸...皆為被告所拒,更聲稱;除非願將薪水再交由保管,否則不會停止,甚至寧可玉石俱焚,使原告丟掉工作亦在所不惜等語恐喝...夫妻關係蕩然無存....
四、被告婚後不操持家務、舉煩洗衣、打掃皆由原告負責。原告在一天勤務勞累之後還得幫兒子盥洗。被告行止顯無維持夫妻協力生活圓滿甚明,亦使原告懷疑維持婚姻生活之意義。
五、綜上,原告已盡所有努力,仍無法改變被告之行為.........不堪精神之虐待,訴請離婚.....
證物1;.....督察室檢舉記錄1件。
證人;父親、同事...
晨曦老師~~我容忍他的荒唐的結果...就是我被告了,要在97年12月26日上午10時30分出庭
做錯事的是他,離家的是他、不養家的是他,我容忍不發怒,原以為養好家、顧好孩子就好了,一直也想去告他,都忍下來了,無非市念及夫妻情義,給他回頭的機會....但顯然還忍不到過完年,對方反而巷法院對我正式提出告訴....顯然他的家人跟同事在最後關頭是站在他那邊的,難到法律無法為我主持公道嗎?
老師~~現在我該怎麼辦呢?我的孩子肺炎住院了好多天剛才出院,一回家接到被告出庭的掛號信,真的讓我感到好悲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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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05 ohnbvnin 的帖子
我剛剛因急著帶孩子回醫院覆診,所以打了好多錯字,大家一定看得好辛苦,真抱歉。
我真的好難過,我先生控告我的所有事情,幾乎都是他自己做的事呀!這根本是惡人先告狀,不知他怎麼說得出口
要玉石俱焚、要辭職....明明是他寫恐嚇信恐嚇我的呀!我雖沒抓姦但他自己有寫承認外遇要回頭的協議書、我將先生辛苦所得揮霍怠盡,且不孝不供養公公,這更荒唐了我明明是幫他背債,我公公晚上聽了,也氣得發抖,說他要上來看他想怎樣....但上了法院我就不知我公公要挺我還是挺他兒子了,畢竟那是他兒子....我不能指望親情的,雖然我先生不念親情。
本來很努力的想隱忍到過年的,這個月我還先用保單質借了6萬元,想先度過被斷薪的這幾個月說......現怎麼辦?
我沒告他,他卻仗著自己是執法者,欺伍我不懂法律惡人先告狀了,我該怎麼做才好呢?
忍?不忍?要抖出真像嗎?年底我的運勢這麼低,我會處於挨打狀況嗎?
抱歉?我的孩子又吐了,我先擦乾眼淚、顧孩子先....半夜再上來
[ 本帖最後由 olive2001 於 2008-12-15 20:5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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