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ive2001:我好想挽救我的婚姻危機 - 第38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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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olive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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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2001:我好想挽救我的婚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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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星辰光暉 發表於 2009-4-15 20:5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3 olive2001 的帖子

回復 #213 olive2001 的帖子

有些事情,一個人真的很難走得過去,幸運的有家人朋友的支持,但他們怎麼知道我們的痛,很多事情因為怕家人擔心,更是沒辦法去傾訴,這時候真希望有人能牽著手一起走過,一起加油,互相打氣。因為,事情總會過去的。事關己則亂,好在我和olive都能互相拿棒子捶,互相打醒對方。冷靜時總能用智慧去想,但一旦有事,聰慧如olive也常常打電話來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啦 因為走過,才知道怎麼痛,因為走過,才知道是怎麼兩難的局面,我和olive都不像老師及助教們這麼有智慧,但我們很願意聽你們說話,也願意握著你的手幫你加油,不要一個人哭,也不要有負面的情緒,如果你願意歡迎你加入我們”喝咖啡聊是非”的陣容,可以發短消息連絡哦~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188#
love20080619 發表於 2009-4-16 17:0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7 olive2001 的帖子

法律真的有規定"老公就要養老婆孩子"......民法第1003之一條的規定
真的有這條規定阿
我老公結婚之後他是認為為何他要養老婆..誰規定的ㄋ?
所以目前我帶業中.每天出門找工作
他高興就給我幾百元.不高興吵架都沒留錢給我
好加在他還願意負擔寶寶的奶粉尿布錢
189#
 樓主| olive2001 發表於 2009-4-16 20:5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16 love20080619 的帖子

家庭生活費用應如何分擔﹖

(一)不論採用哪一種夫妻財產制,關於家庭生活費用原則上是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但夫妻亦可以自行約定分擔之方式(民法第1003條之1)。這是修正後的新條文,進一步肯定了家務勞動的價值。  
(二)因為支應家庭生活費用所發生的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民法第1003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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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個可能是認知或觀念上的錯誤

法律沒有規定"老公就要養老婆孩子"----->是要共同分攤或約定分攤,但只要是健全有工作能力的人,只要有一方擺爛不分攤時還是拿他沒辦法的。

我老公結婚之後他是認為為何他要養老婆..誰規定的ㄋ?----->婚前最好有白紙黑字寫好如何分攤或共享收入與負債。法院主要還是依一分證據才能說一句話。

他高興就給我幾百元.不高興吵架都沒留錢給我----->其實有很大部份的家庭都是這樣的,就算是白紙黑字寫清楚,法律還是不會主動處置或介入不遵守約定的人,這也就是為何很多老公棄養妻兒數年,還是拿他沒輒的原因所在。

台灣的法律雖然在進步中,但對弱勢並無直接太大的幫助。
雖然法律對婚姻有很多的法條約束,但法律只對守法的人有作用,逍遙法外的依然大有人在。
依妳的疑問?老公就要養老婆孩子,道理是對的但非必然,如果他不養又能如何?
當然可以訴諸法律,但一旦上了法院就是清算的時刻,夫妻撕破了臉...不是大好就是大壞。

現實生活中,有多少夫妻會再婚前寫婚前協議(約定家事生活費如何分攤...)
就算有約定?還是要不違背公序良俗,才有法律效力喔!(約定中不可提到萬一離婚你如何?我如何?)
且這樣的約定既然收入共享、負債也一樣要共攤。

依我的例子,婚前我有婚前協議書、婚後外遇有婚姻協議書...但是,不走上法庭,這一切都是廢紙一張,自己看了高興而已。
走上法庭也一樣好事多磨,且夫妻對簿公堂撕破了臉,贏了又如何?
重點是那兩張協議書對我的官司,不但沒有幫助,還成了目前官司爭議點之一。

其實女人還是要勇敢地愛自己做自己,去做自己想要的事,才會創造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再被發生的事追著跑或著被迫承擔。
慢慢來、穩穩的走,試著跨出去看看,不要害怕改變,沒有任何人會為我們的悲傷停留,有也是短暫的。
如果一時無法承擔新狀況?那就先安於現狀提升自己,試著不要只是抱怨,自己怎麼承擔這麼多苦難?
慢慢地讓自己由內產生力量,慢慢等待自己成長,才可以勇敢地愛自己做自己。

我是這樣一步一步從谷底往放爬的,現實生活中,我的苦難並無減少?經濟壓力無限量的擴大中,迷失的人也依然音訊全無。
老天爺一再發生些事情,逼著我不得不鼓起勇氣面對,但我沒有放棄自己!
當我自己不放棄自己時,我的人際關係也無限量擴大中,苦只往肚裡吞、臉上多了笑容,人也反而變美了呦!
最近我很少在站上留言,因為我精神上變快樂了,雖然每天仍上來網站無數次,但只能報喜、暫時無憂可報了。

網路是一個很可怕、也很溫暖的世界,我不再害怕陌生人,哪一個人不是由陌生變朋友的呢?
說真的這個月我生活幾乎已到困境中的困境,但是相信嗎?我這個月沒有一天有空...哀聲嘆氣!
我身上沒有能用的現金,可是我家有好多的飲料、水果、糧食...全都是由陌生變朋友人送來的愛心。
4月至今每個假日我都跟網友聚會,烤肉朋友幫我出錢、交通網友替我們母子想辦法、還陪我孩子抓魚、放風箏....
我告訴自己--反正我都這麼慘了,還怕別人騙我、害我嗎?
只要是公開正常的方式,就是聽晨曦老師的話:走出去、勇敢走出去就對了。
只要心存善念,就會吸引善磁場!...也許我未來的工作就是靠這樣成就的也說不定呀!

悲傷難過只能得到短暫的同情力量,唯有自己試著站起來、正面的看待人生,才能廣結善緣!
希望我能成功走出困境,相信晴天就在眼前,也非常願意分享我的經驗,陪著走不出來的姐妹們走一段

看樣子免費的【網路幸福咖啡廳】很快就會開張 ,大家一起努力喔!


190#
love20080619 發表於 2009-4-17 10:09 | 只看該作者

回覆 #217 olive2001 的帖子

我是昨天剛好看到你的文章.越看越起勁.覺得真的好戲劇化...
當中一篇文章看到你寫的:法律有規定"老公就要養老婆孩子"......民法第1003之一條的規定
所以我才發問..問一下這條是真是假

當然我也知道.就算上法院..以我老公名下沒任何財產.薪水領現金.沒勞健保沒保險的狀況來說
就算強制扣款也沒用..因為他不給耍賴我也拿他沒轍
我老公也曾經說過如果離婚他絕對不會付贍養費給我(就算法院判也一樣)
如果監護權在我這裡他也不會付小孩的費用給我小孩..但前提..他不會給我小孩.就算法院判也一樣
所以ㄋ~~~你說的:"台灣的法律雖然在進步中,但對弱勢並無直接太大的幫助。
雖然法律對婚姻有很多的法條約束,但法律只對守法的人有作用,逍遙法外的依然大有人在。"
我認同!!不守法的人拿他也沒輒..又不會被關~唉~

olive2001姊
我昨天花了1.2小時把你的文章看完..我發現你的度量真的好大...包容也好大唷
(跟我媽有的比了.我媽當初也是被算欺騙的結婚.離鄉被景的.從高雄來台北做牛做馬.公公還會打人.而我爸還外遇.....但我媽也是後來走入廟寺才學會放下.度量也超大的.家裡才慢慢有圓滑.我媽也是沒跟我爸離婚.到現在我爸也是自己賺自己花.而我媽卻要付全家大大小小的開銷.還要擔心我這小女兒...哀哀)
大多的人遇到現在的狀況..早就離婚了吧!我真佩服你們這些人!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上
我也許沒這ㄇ大的智慧可以去面對解決
看到你有些文章!!我都覺得很悲傷都替你留眼淚了
而且像你遇到這樣的事情..但是卻沒有怨天尤人.還可以用很正面有智慧的觀念去面對
我真的好佩服你唷!畢竟有這老公跟沒這老公好像沒差

看到你們的問題在看看我的!就覺得我的好像是綠豆芝麻小事一般
覺得拍謝.........也許我太年輕(72年次)還不是很懂事吧..........還浪費老師們的時間!!!

那你最近近況如何ㄋ?有個小孩找工作真的很困難吧!
況且你還要上法院又要顧小孩..看看能不能找兼職的啊


[ 本帖最後由 love20080619 於 2009-4-17 10: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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