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有關我父母相關問題,煩請解惑! - 第2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12
返回列表 發新帖
樓主: 蒼芎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我想請問有關我父母相關問題,煩請解惑!

[複製鏈接]
6#
印玄因果師 發表於 2008-10-10 23:5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 蒼芎 的帖子



經過所有提供資料定盤,你父親出生時間應該超過18:28,我們是以戌時確定他的命盤。

命格使然,父親生來便是風流不羈。
即便是成了婚、生了子,若是沒有正確的修養修行。

這一生對爭逐酒色、迷花戀酒之事多是無法抵抗。
宿緣使然,父親從34歲到至今與母親的互動開始惡化;父親沒有好好維護母親,而且總是負面的嫌惡母親,母親的付出奉獻,父親總是看不到,父親滿心滿眼的都是批評與嫌惡母親,對母親來說,這是很不良又不幸的宿定緣分。

而母親總是比較讓父親。即使有爭吵母親也總是拿父親沒辦法。
父親對母親可以說是予取予求甚至有家暴的可能。
34歲開始,只要父親與母親互動,父親內心的厭惡感就會一點一滴的擴大。
父親如果沒有正確修行與修養,任由自己負面錯誤情緒之發展,還會搞到自身有憂鬱症的現象產生。
這現象得到54歲以後才會稍稍減輕。

母親對父親的感情很深很深。莫名其妙的會對父親掏心掏肺。
無論父親怎麼對待母親,受傷的母親也依然無法切斷對父親的情感。


母親是父親一生中的大貴人。
嗚呼可歎;『世間萬象,莫非因果,一飲一啄,莫非前定。』

從雙方命盤來看,母親前世可能是積欠父親。
這算是標準的夫妻往世債的案例,前世積欠、今世結髮來還情。


分居對兩人都好,除非雙方都能有正確的宗教信仰。
一起建立正確的心性態度。否則長久下來,這個夫妻債會永無止境的循環下去。



本版積分規則

柏廬講堂/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晚上7~10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11-1 09:3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