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婚姻 - 第4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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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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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cocolin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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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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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樓主| cocolin922 發表於 2009-3-5 22: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5 阿邱〈助教〉 的帖子

我曾為先生拿過2個孩子(婚前)未來我們會有小孩嗎?
17#
妙引因果師 發表於 2009-3-5 23:3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ocolin922 於 2009-3-5 22:42 發表
我曾為先生拿過2個孩子(婚前)


請問是什麼時候的事情(民國幾年)?!
請提供雙方父母的年次與生肖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18#
 樓主| cocolin922 發表於 2009-3-6 13:4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7 阿邱〈助教〉 的帖子

拿掉孩子是91年.93年左右
雙方父母年次.生肖
男方  父母皆45年次屬猴
女方  父為41年次屬龍,母為45年次屬猴,不過母親現在身體.精神方面都不太好!
19#
 樓主| cocolin922 發表於 2009-3-8 23:2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 cocolin922 的帖子

我想再請問:
先生目前虛歲已34歲
但是仍與第三者有來往
這段過渡桃花會持續多久呢?
二月底時先生被我發現又去找第三者
那時我們有談到離婚
先生主動提的,但沒簽字也沒辦理,不過他有再找房子要搬出去住
他說離婚是不想再拖累我(因為經濟的部份大多我在支撐)
不知道為什麼
似乎先生遇見第三者後他的運勢一直在下滑
這一年來作業務沒賺到錢還欠了很多債
開車也常有車關
不是撞到人就是被A到
我自覺自己付出很多
如果先生還是持續找第三者或要與我分開住.離婚
我應該怎麼做才好呢?
20#
妙引因果師 發表於 2009-3-9 14:10 | 只看該作者
沒有錯!
67年次女生的確會拖累妳先生的運勢,造成他的想法較負面、偏激,假使先生聽從她的建議去做判斷或決定,則將會讓他「判斷失誤」或「做出錯誤的決定」;

倘若先生繼續和她有密切的往來或互動,67年次這女生在民國98、99年,將可能導致先生身分地位遭受破敗(身敗名裂),甚至危及他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先生和67年次女生在一起,確實會讓他容易「犯車關」(行動中受傷)或「犯官符」 (官司或法律糾紛),且還會讓他的「精神能量受損」(思緒不安、想太多),甚至可能會有憂鬱症的傾向,嚴重的話還可能會讓他有想不開或輕生的念頭;

妳可以和先生說這件事,若他是個有智慧的人,肯接納妳的建議,速速遠離孽緣冤親(67年次女生),那麼對他而言,可說是大大的福報與福分

因從先生虛歲34-73歲,若一直與67年次女生糾纏,除了運勢敗壞,福氣受損外,每十年當中至少會有五次,發生上述所說的惡劣情況與負面情形。

另外,若妳們沒有特別避孕的話,在民國99-101年都有很高的機會懷孕;
但是,建議妳必須先想好未來的婚姻規劃,應該先與丈夫做溝通討論,彼此是否仍有相同默契,願意繼續一起努力,共同經營維繫兩人的婚姻關係,否則貿然懷孕生子,將造成另外一個最無辜的受害者


[ 本帖最後由 阿邱〈助教〉 於 2009-3-9 1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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