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7323 - 宿世良緣與孽緣範例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請選擇 進入手機版 | 繼續訪問電腦版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查看: 5289|引用: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rev7323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標  題:麻煩老師一下嚕!^^
發  表 人:*~小眼妹~*(rev7323)
發表時間:2006/07/31 14:33:21

女、出生日期:國曆731123 時間:上午1000 出生地:彰化縣
男、出生日期:國曆680911 時間:上午1124 出生地:彰化市


問題:

一、從我們兩的命盤看來適合當一生的伴侶
??
二、有小分合過,但還是無法流逝掉彼此感情,因為外在因素導致分手,所以又重逢了。預計在二年至三年後結婚,想知道是否有適當的時期呢?

三、我們倆前世今生是什麼關係呢?總覺我們愛的好辛苦!



標  題:Re:回覆rev7323
發  表 人:晨曦(alexzhou812)
發表時間:2006/08/08 11:09:09

你兩雖有些情緣,但沒啥婚緣,雖然他對妳不錯,但你兩宿緣互動上隱涵很多矛盾,這些矛盾在很多時間點都會變成難以平復ㄉ衝突,而這些不斷ㄉ衝突都是嚴峻ㄉ考驗,終將緣盡情滅。
93
94年就已經有過摩擦,97年起又會有不小ㄉ衝突,而且往後會越演越烈。

所以,我ㄉ建議是妳尚年輕,應該另尋正緣為上,不必要再糾纏。



標  題:Re:回覆rev7323
發  表 人:*~小眼妹~*(rev7323)
發表時間:2006/08/08 21:46:14

嗯!
我們倆就相處的很好但互動上隱涵很多矛盾,這矛盾就在外來的的,我們兩已外的人,無論我家人或他家人,老師你說的一點也沒錯!

我們兩還是放不下,好難!!放下真的可是朋友嗎??


可否在問一下老師:幫我看看這下半年到97年3月運勢如何???

我本已決定在97年3月結束,難分捨的情綠! 

標  題:Re:回覆rev7323
發  表 人:東東(a461112)
發表時間:2006/08/19 19:35:13

他只能當你的朋友,對你的財運會有一些幫助,97年你的運勢對工作要小心一些,會有一點煩心的事


標  題:Re:辛苦的晨曦老師!!
發  表 人:*~小眼妹~*(rev7323)
發表時間:2006/08/21 09:43:56

不好意思我看錯了~我的是835篇才對!!不是979


標  題:Re:回覆rev7323
發  表 人:晨曦(alexzhou812)
發表時間:2006/08/31 01:12:33

東東副家長已經在2006/08/19 19:35:13ㄉ時間回覆ㄌ。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3-29 17:1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