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我與小孩的因緣.. - 第6頁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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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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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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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我與小孩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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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妙如因果師(玥琉璃) 發表於 2010-1-13 01:5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wang 於 2010-1-12 09:50 發表
上述這說得真是切合我的心境,因為雙方家庭的認知、年齡、生活習慣等種種因素,讓我想放手,可卻似乎在他身上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又讓自己不願放棄。

...

這就是妳與他的宿定緣分,除了妳自己能知道這些事實,為什麼我們也能推算出這種情況呢?
這就是宿定的因果與緣分使然!
而從這因果宿緣中,妳有沒深思與體會某種道理呢?
27#
 樓主| wang 發表於 2010-1-15 15:0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6 玥琉璃〈助教〉 的帖子

因我母親已知這小孩的存在,她希望我去引產(法律上是允許的,可我也只剩下不到2個禮拜要趕快解決),我能夠說服我母親讓我留下這小孩嗎?

我目前需要釐清的問題有:
1.若我跟胎兒的父親在一起,因老師說「虛歲51歲前,妳們在感情上容易有口舌紛爭,虛歲42-51歲可能會發生3次較重大衝突,可能因而感情破壞,嚴重的話甚至可能導致妳身敗名裂(身分地位破敗)」,請問有辦法可以化解嗎?若要在一起,我不希望再一次以離婚收場?

2.若不跟胎兒的父親在一起,我可以獨立撫養我兒子跟這個小孩嗎?我跟胎兒的父親之間會因為這個小孩而牽扯不清嗎?若會,我又該如何解決?

3.再者,我又該如何面對同事間的疑問,該如何化解在工作上可能引起的風波?目前的工作、學業還有家庭會因為這小孩的出生而有多大的變動?我又該如何因應?

4.下星期五要考試了,會因為這件事而沒辦法通過嗎?我除了要加強唸書之外(自助),還需要做什麼額外的功課嗎(求天助)?

煩請老師指點迷津,不勝感激~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28#
妙引因果師 發表於 2010-1-16 21:24 | 只看該作者
有關妳後續的提問,將會盡快做回覆!
29#
 樓主| wang 發表於 2010-1-17 10:0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8 榮神益人〈助教〉 的帖子

感謝老師及助教們在百忙之中對我提供幫助!
30#
 樓主| wang 發表於 2010-1-20 14:43 | 只看該作者
是否真的得要放棄這個小孩,才能解決所有的事情?

看了老師寫的一些文章及回應提到,
人的因緣會因為索債索的過多或還得不夠而牽扯。

今天這個小孩投胎想到這世上,我們卻捨棄她了,
難道就沒有註下因果嗎?

我很困惑,因為曾跟腹中胎兒說,不管情況如何,只要他是健康的,
我就不會捨棄她,可如今我卻似乎只能要做這個決定了。

我很疑惑,我真的是違背天理行事了嗎?可我並未介入他人家庭啊,
還是我並未做到老師所說的「正心正行正念」,
我看不破的是,為何要由我跟小孩承擔大部分的錯?
為何胎兒的父親就毋須承擔?
是我們母子福份太薄?還是這就是我們欠他的?
若真是如此,這樣是不是就還完了?

老師也提過,如果是客觀環境無法安定撫養與生育而墮胎者,
其殺生因果不是甚重,只要向神佛稟明緣由,並發願行善功德迴向,基本上就化解了。
----可問題是,真的沒辦法提供他一個安穩的環境嗎?母親無法提供,
連父親也無法提供嗎?真的是不得已必須要走到這一步嗎?
老實說,我漸漸對胎兒父親有點怨懟,因為我不覺得他是不得以的,
是他不願面對及解決。

老師也提到要「掌握當下,隨緣放下」,
我想我跟胎兒父親的緣已盡了,我想離開他,可我卻捨不得這個小孩,
我想跟胎兒的父親要一筆錢,不讓小孩父親知道我獨自留下他,好嗎?

知道老師跟助教都很忙,我知道應該靜心等待回覆,
可我的智慧不足,無法讓自己清明,
腦海中的思緒因此翻騰不已,讓自己無法靜下心來,
只能在此求助於老師及助教們,感激不盡!


[ 本帖最後由 wang 於 2010-1-20 14: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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