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緣天注定的迷思 - 心靈捕手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請選擇 進入手機版 | 繼續訪問電腦版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以紫微斗數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存有大量的網友推算案例
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號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找回密碼
 加入紫微斗數學會網站會員
查看: 27508|引用: 8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姻緣天注定的迷思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sky 發表於 2009-7-1 10: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終於有個版可以讓大家七嘴八舌的...真的很高興~

我一直有個疑問,想請大家一起聊聊順便幫我解惑一下。
那就是:姻緣是否是天註定的?

會有這個奇怪的問題是因為,現代人在婚姻上面常常發生令人失望的情況發生。
但常聽人說,姻緣天注定啦~或是未婚男女緣份到了自然就水到渠成之類的...

若姻緣真的是注定的話,現在很多男女為何變成未婚?
結婚的為什麼又離婚?而離婚或是家庭革命的情況是前世因果造成的,還是自己找上孽緣?
會這麼想是因為,古代人的婚姻常常是媒妁之言或是父母親單方面為自己找配偶,如此一來,自己並沒有選擇的餘地,感覺上就是「姻緣天注定」。而現代人可以自由選擇喜愛的對象,也比古代出現了更多真正幸福的婚姻,但也造成了所謂許多孽緣出現,最後導致婚姻不順。
...古代跟現代的姻緣因果上模式上似乎有所不同。

雖這麼說,但現今似乎仍存在「姻緣天注定」的規則在,譬如說:一對男女一見鍾情後即步入紅毯,或是在意想不到的情況下遭遇或認識對方,終而成為夫妻,且婚姻都長長久久的。
有的甚至都沒有積極的尋找對象,時間一到,對象就自動出現,而且會互有好感,這也就是老人家們所說的「緣到了,自然就會來」。

所以說,如果婚姻真的天註定的話,為什麼還是那麼多人不婚或是沒有對象(或等不到)?
若說這些人是因為命中沒有姻緣的話,人未免也多了一點吧...

究竟,姻緣真的是天注定的嗎?還是只能夠發生在某些固定的人身上?譬如命盤中婚姻順利的人身上?
2#
妙因因果師 發表於 2009-7-15 16:2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sky 的帖子

我是這麼認為「萬般皆因果,半點不尤人」不論從古代到現代,你會遇到什麼人,和這些人是什麼緣分,皆有其因緣果報,人都是依循著因果的軌跡走在不同的道路上。世間這麼多人,偏偏就你遇見你該遇的對象;而或許喜歡你的人,你不見得喜歡;你喜歡的人,對方也不見得喜歡你;因果本來就是錯綜複雜的,所以能遇到相愛又彼此適合的,確實也不容易,更何況是論及婚嫁且能平順過一輩子?

但是絕對不是坐在家裡當宅男、宅女,那姻緣就從天上掉下來;我是覺得會遇見宿世良緣,確實是天註定,不過那也是呈現大家累世因果+這一世修習功德智慧和惜福惜緣才得來的緣份;有的人總是遇到已結婚的對象,有意或無意的成為第三者;有的人老是愛劈腿、外遇....等種種不同的感情狀況;所以至少我們現在進行的這一世,要盡力修行自己的功課,不然縱使遇到良緣,結了婚,但不用心經營,等於是在糟蹋自己與另一半的好緣份,我想婚姻也沒辦法持久。

畢竟在現代這社會,大家比較獨立自主,確實也活得比較自我,因此大家都會擔心遇到的緣份對不對,所以有很多不婚族的現象產生,離婚率也一直攀升。

而剛好精舍有此機緣,能以紫微斗數這因果工具的法門,來為眾生服務,雖然我們無法控制能遇到的緣份是好緣或孽緣;但是,相信會來看我們網站的網友,大多知道我們門派的紫微斗數能推算真命天子/女,藉由準確的「婚緣律」「宿緣律」先行過濾把關,選擇正緣把不適當的孽緣先過濾掉;避免會員因孽緣殤情,而能少走許多冤枉路,這就是我們為什麼進一步要成立新的分論壇~「月老神殿」,免費為我們殤情的會員免費服務。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3#
 樓主| sky 發表於 2009-7-16 23: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殊蓮〈助教〉 的帖子

當老師說到:「萬般皆因果,半點不尤人」時,我就突然有種之前常聽到卻沒有真正了解這句話的意涵...這時突然恍然大悟~說穿了就是「因果」!

論及婚嫁且能平順過一輩子真的是相當不容易,而所謂的正緣跟孽緣其實也是互相有因果報應(也就是說就算正緣,雙方也是有可能是互相生來討債的,所謂良緣也是有傷害存在,全看雙方的因果造化),所以該怎麼經營感情真的是要好好的下功夫。

像我自己命盤來說,我將來會因為工作忙碌,最終跟另一半慢慢的疏遠,光是這點我就相當擔心,但是我能夠猜測的是,我可能會因為事業的身不由己,分隔兩地,最後印證了命盤的結果...

我個人認為,無論是多好的姻緣也會被身邊一些身不由己的事(如常出差工作)給破壞掉。該怎麼去維持跟經營一個美滿的婚姻真的是要雙方好好的溝通跟互相體諒。哈~這也是我現在一直未雨綢繆的一件大事~

雖然命盤早已經訂下了,也不知道命運能夠改變多大,但希望我能夠做出突破或修正命盤所預見不好的部分,我一定要盡力讓自己的婚姻能夠一生美滿。...希望有辦法...


以上是自己的想法,如果有偏差或是觀念錯誤都歡迎大家來檢討~謝謝~

[ 本帖最後由 sky 於 2009-7-16 23:44 編輯 ]
4#
星辰光暉 發表於 2009-7-26 18:26 |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5#
妙因因果師 發表於 2009-7-27 22:1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sky 的帖子

原帖由 sky 於 2009-7-16 23:42 發表
而所謂的正緣跟孽緣其實也是互相有因果報應(也就是說就算正緣,雙方也是有可能是互相生來討債的,所謂良緣也是有傷害存在,全看雙方的因果造化)...  


這一段的觀念要修正一下,既然是正緣,當然互相有良好的因果在,是沒有因果報應的,當然更不是互相生來討債的,反而可以讓彼此在很多方面都能有一番提昇;主要是提醒大家,若有福份遇到正緣,不可輕忽彼此的好緣份,任意踐踏;仍要好好維繫、經營雙方的感情。

原帖由 sky 於 2009-7-16 23:42 發表
像我自己命盤來說,我將來會因為工作忙碌,最終跟另一半慢慢的疏遠,光是這點我就相當擔心,但是我能夠猜測的是,我可能會因為事業的身不由己,分隔兩地,最後印證了命盤的結果...  


命理之上仍有天理、因果、倫理、法理...,因果紫微斗數只是一個解讀天理因果的工具而已,不知道你為何會這樣描述你的命盤;或許人生中有許多身不由己的事,但是若有心去維持,縱使因為工作繁忙或相隔兩地,夫妻兩人不得已只能久久見一次面,那何不安排浪漫的會面,或許還有小別勝新婚的甜蜜滋味;一個婚姻的維繫,是有很多方式可以變通的。

其實夫妻兩人心中有彼此,願意互愛、互信且互相包容,並能有共同宗教信仰,雙方一起修行加上後天修為是能夠突破命盤的結果;所以不要太過於宿命,紫微命盤雖然已定,但是是一個能好好善用的工具,藉此工具朝著對的方向去努力是非常重要;因此只要有心,我相信你會盡力讓自己的婚姻幸福美滿。



[ 本帖最後由 殊蓮〈助教〉 於 2009-7-27 22:22 編輯 ]

本版積分規則

柏廬講堂/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5812樓
預約電話:(02)8925-8927
預約時間:15:00~21:00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晚上7~10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GMT+8, 2024-3-29 15:35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