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幻城堡中的幸福 - 第15頁 - 心靈捕手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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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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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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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幻城堡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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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樓主| Erica 發表於 2010-7-20 20:26 | 只看該作者

我選擇相信與承受

最近遇上一連串的事情,今天也考完試了!我相信成績不會太好!!
但是考完試也剛好可以平心靜氣的想想這一連串的事件,依據十年來的相處與他疼愛小孩的狀況,我選擇相信不會是他做這件事的。
因此我應該最近會去撤回對他提出的家暴,因為當初我就沒有想過要申請,是警察請我去的,所以我會去撤回。
這樣只要單純的面對他對我提出的家暴跟孩子藥物的問題就可以了,如果堅持不撤銷對我的家暴,還是與以前一樣的想法,如果上天覺得我有錯,或是我仍欠他很多,需要償還,就償還。如果沒有,也相信上天與法官會給我一個公平的結果。
孩子的事情,我決定和他一起去找出原因,我們都想知道誰讓我們的寶貝受傷害,我們不能讓這種情形再發生,也需要去了解,未來才更能好好的保護他們。
希望我這樣的決定,以及相信他,是對的。
72#
kibchang 發表於 2010-7-21 09:04 | 只看該作者
Erica妳好:
誠如老師說的,妳的先生現在就像個病人,而妳與他之間的許多互動細節,當妳一不注意就可能激化他,也許有些事是因為外來事件演化的結果非發自於妳,但對妳先生而言他都會把帳算在妳頭上,撤掉家暴的部分,應該是避免彼此間再激化的作法,上次妳來精舍其實已經告訴妳,妳先生要告妳家暴實在是不容易成案的官司,妳真的毋須擔心,縱然官司提起,我認為他絕對會敗訴,以他現在的狀況需要的是妳的包容,為了避免類似情事,我真的認為妳可以帶小孩搬離開一段時間,這是我的建議提供妳參考.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73#
 樓主| Erica 發表於 2010-7-21 15: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3 kibchang 的帖子

我本來也打算最近搬出去了,但對他說之後,他說他已經找好房子,他會搬出去,所以,就讓他搬走吧!
後續的事就再說了!
只是看他要為了追求一個女生,而毀掉自己的前程,也許我也用了十年的時間去期待過他的前程,所以很不捨吧!
但是前途是他自己的,我只能盡我的最後能力去勸他,最後要怎麼走就看他自己吧!
我不想管了!管他只會惹得一身腥!
74#
星辰光暉 發表於 2010-7-24 23:4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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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樓主| Erica 發表於 2010-7-31 20:44 | 只看該作者
現在心,沒有很大的感覺,最大的痛,似乎只因為自己浪費了十年。
經過了他與她的事件,我發覺,對於他有沒有愛我,亦或是愛誰,根本不重要,因為他的愛太卑微,應該說太容易說出口。
對於認識不到幾周就能特地發出冗長的求愛信,規劃他們的未來;對於人家不回應也不到三個月就能傳簡訊說,他怎會愛她愛得那麼深。
對於這些,其實,我沒有任何的傷心與憤怒耶!^^
因為這讓我瞭解,這個人根本就不懂什麼是愛,呵!既然這樣,他的愛 just for fun!這種愛,根本就不值得期待,也不想擁有,因為這種愛就像小孩看見玩具一樣,等到他膩了,看見下一個,又會再一個循環。
我最大的難過只是原來我十年來期待他能給我的愛,如果不是這種根本就令人不想要的,就是我要的那種他根本就不會有。
回想幾個月前他對我說的話,他說對於這個婚姻,他倦了!
呵!現在我想,他知道什麼是婚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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