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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道師〉 發表於 2015-3-11 06:19
第十六章:「至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第五十二章:「復歸其明,無餘身殃,是謂襲常。」
「萬物並作,吾以觀復」 老子道君觀察萬物循環反覆之理,所以道德經四十章又云:「反者道之動」。 老子道君接著說「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此據《郭店簡本》作「天道員員各復其堇」,員員通芸芸,也通「運運」,綜合兩本之句,可以明確解釋為→萬物滋生運作興盛雜沓,但皆可觀察到各自的根源;白話解讀就是在申明因緣法與因果法,萬物滋生皆有其因緣與因果。 「歸根曰靜」道家甚為重視「靜、沖、虛」等字,依據智慧不去造咎妄動是為「靜」,依循因緣法則而能無為、無妄、無執、無咎是謂「清靜」,有「清靜」智慧則不會不去妄作惡劣苦悲劇本之「第一因」,所以道德經六十七章「我有三寶…三曰不敢為天下先」,即言不要去造下「惡質的第一因」,所有悲劇慘劇皆有其「惡質的第一因」,所以佛家也甚為重視「起心動念」。「靜」則不會有起心動念的「第一惡因」。 「靜曰復命。復命曰常」,復命就是復歸本性,復歸萬物萬物運作之「常道」,因果法則就是「常道」,人能「靜」則復歸無為、無妄、無執、無咎的因果天道。 本門口訣「世間萬象莫非緣法,人間萬相莫非因果」即循此理;六道輪迴乃依循因果法,六道之外則依循因緣法〈本分論壇另一帖中有詳解人類六道輪迴才獨有因果報應,乃因人類具備元皇正炁而有毀滅萬物能量,上天必須設有因果報應法則以制約人類行為〉。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此去明確諭示→』知道因果常道」曰「明」,不知因果而妄作則必有凶惡之果報。
綜合以上解析,即能貫通十六章與五十二章之「「復歸其明,無餘身殃,是謂襲常。」,其中之「明」「常」皆同十六章所云;而於五十二章更明確的指出若能復歸~明因果天道〈知〉,且依循因果天道而行〈行〉。「知行」皆依循因果天道則能「無餘身殃」,就是免除兇惡的果報業力。 於此又證實, 老子道德經即明確地諭示了「因果天道」,只是名稱與佛家不同而已。 而且於 老子道君與其門下道脈傳人,之後陸續於「南北斗經」「赤松子章曆」「因果紫微斗數」中,更深入詳盡的教導了能夠於今日實際驗證的「因果律」與「宿緣律」。 .........待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