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離婚 - 免費服務→家庭婚姻宿定緣份衝突 - 實證因果紫微斗數學會
印證因緣果報的真實存在→已經運用本門的「宿緣律」,破天荒全過程,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兩萬多篇公開問答,超過萬次的宿世因緣推算,幾達100/100的神準推斷了雙方注定的宿緣互動心態、互動過程與結局,印證了人與人之間確實存在著注定的宿世緣分。而這神準的宿世緣分,也就是顯示了前世冤欠或是前世恩德,造成今生注定的貴人或是冤親小人,這也證實了因緣果報的存在;而掌握貴人冤親的天機契機,也就掌握了今生成功失敗的重要關鍵。實證天理因果真實存在→前世因果功過能印證→運用本門的「因果律」超過千次的前世因果功過推斷,不只是神準推斷出今生必然的命運過程型態,也神驗的推斷出前世因果與祖宗因果,對於本身命運吉凶的重大影響,實證了「因緣同類相生」「前世因果今生相反承受」的因果天理,詳細的因果作用原理闡述如下;在精彩主題區中「前世今生因果」的故事中,就陳列了多個可以查證歷史而印證過的真人真事實例;通常認為前世因果今生難以求證,但是在這些事例中,依據本門紫微因果律,卻真正可以從祖上歷史因果經歷的實證來看,印證出「宿世因果報應」是有某些傳承的依據。 因為,單從自身一組生辰資料就可以準確推算出自身之外的祖上多代的主要歷史因果功過,這不就明顯的呈現出因緣果報的「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承受」法則,也就是「善惡因緣必有前世因」「善惡到頭終有報,不爭早與遲」;再從「因果律」中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緣同類相生」的因緣承受法則,可以讓人明顯的理解這些「前世因」,既是祖上的功過遺產,再從「欲知前生事,今生受者是」的因緣法則,可也就是明顯呈現自身在多次前世輪迴中的主要因果功過。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達爾文的進化論,不也就是肉體生命基因的「因緣承受」,並在之後的發展,開啟了生命基因科學的昌盛; 「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原理也就如進化論般、劃時代的證實了「因果論」,也將在以後陸續發布的主題中,呈現出「實證因果紫微」的斗數推算系統,可以像生命的基因與演化科學;甚至更科學地,將宿世緣分的互動規律,命格與緣份的運作原理,像精密的基因工程,去掌握因果基因結構,與因果基因交換的精密技術智慧;精妙的「實證因果紫微」斗數系統,將可以無可限量進化,與研究發展應用,可以像「生命基因科學」般的幫助人類生命靈魂的進化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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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論斷今生命運課題、前世因果、冤親貴人、國家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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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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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jflay 發表於 2008-2-11 18: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我的出生日期:國曆 59年 10月16 日 23:45分花蓮出生 性別:女
老公的出生日期:國曆59年12月26日11:25分雲林出生 性別:男



問題詳細內容 :結婚12年(85年11月26日結婚),三年前往大陸做生意時有外遇但因久了一大筆債所以回來了(當時我裝做不知),大部份債務由我在處理,平靜了大約二年,但半年前隱約感覺有外遇,這二個月他整個人陷進去了,上班時間去約會,晚上騙去加班,還說要請客戶開銷大騙錢去玩,花大筆錢購物給那女的(在家中發現買飾品,補品,內衣,保險套,ktv等的發票,皮夾中還有照片,半夜不睡寫情書給他(在垃圾桶發現寫不好的情書),我要跟他離婚但他不肯,也試過和他和好,主動跟他親熱,但只維持了三天他就把我推開了,他有時承認有時說我是神經病,還說那女的有老公有小孩不可能在一起己跟他分了,我不相信分了,也不相信不會再有下次,他是不是因為我可以為他還債所以不肯離,好痛苦,請老師幫忙該怎麼辦. 謝謝老師
2#
 樓主| jjflay 發表於 2008-2-12 11:06 | 只看該作者
老師不好意思 老公的生日是56年12月26日中午12:35分生,上文時間錯了,謝謝
印證因緣果報,實證天理因果,協助超昇業障,教導修行功果
3#
 樓主| jjflay 發表於 2008-2-15 12:40 | 只看該作者

有没有人可以解我的問題

老師不好意思 老公的生日是56年12月26日中午12:35分生,上文時間錯了,謝謝

有没有人可以解我的問題
4#
妙如因果師(玥琉璃) 發表於 2008-2-15 17: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jjflay 的帖子

你的提問已有老師在定盤,請耐心等候!
5#
妙因因果師 發表於 2008-2-16 10:0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 jjflay 的帖子

你們這段婚姻不是適配的婚緣,你先生本身就有桃花滾浪的情形,自己總是愛招惹外在情感;36歲開始就很容意隨便的對外面的女性動情;而你們2人在床第之間的互動也是有問題。他在94年就已經開始外遇,而且可說是不斷批腿,可能外遇對象不只一個。只是他在36~45歲這段期間,並不會想跟你離婚,撇開外遇這來說,還算是對你不錯。

請你先考慮好要不要這個婚姻,會有不同的應對方式:


1.若還要這婚姻,就在他45歲前,好好跟他談判;因為在這段期間,他還會因為想維持和你的婚姻,而願意做一些退

   讓;不過 45歲以後,他可沒對你那麼好了,可能是反過來他會拋棄你。為了保護自己,所以你必須
   強勢的要求他簽下保證書,一條條列出來(例如:1.保證不外遇、劈腿,不然就…..等等,以作保
   障),簽下具有效率的同意書(有法律效用),免得以後又有類似的狀況,你肯定會人財兩失。

2.若不要這婚姻,但先生卻不肯離,為了自己未來打算,那就要蒐證舉發他外遇事實,上法院告發他,
   並要求贍養費。

以上的專業宿世因緣推斷,妳好好參考吧,我們只是給妳建議,抉擇仍在妳自己;人生最是「千金難買早知道」,生命如果走了岔路,再回頭已百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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